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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个人工作报告15篇

发布时间:2023-10-20 14:50:28 查看人数:40

检察院个人工作报告

篇一 2023年7月检察院工作人员述职述廉报告

20xx年9月12日经市委决定我到萨尔图区检察院任党组书记,年3月19日经区委提名,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我为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将我任职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讲政治、勤奋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在实践中丰富领导艺术,提高领导水平,完善自我。

到萨区检察院任党组书记、检察长职务,是对我人生的又一次新的考验。新的工作向我提出了新的挑战,新的环境为我提供了服务于人民的更好机会。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工作的要求,我始终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深入学习党的十五大会议精神,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认真贯彻检察工作“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二十字方针。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提高执法水平。通过讲学习,自觉地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更高的举起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指导自己的实践;通过讲政治,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通过讲正气,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坚决贯彻、模范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我深知: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把自己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依靠党和人民做好检察工作,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我做好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做为检验自己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二、抓班子、带队伍,求真务实,解决实际困难

“三讲”,教育使我充分认识到,讲政治是核心。做为基层检察院的带头人,带出一流的队伍,争创一流的业绩,就是最大的政治。上任伊始,我首先召开了党组会议,讨论的第一个题目就是萨区检察院现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党组成员一致认为解决班子的合力问题是第一位的,第二就是切实解决干警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如干警上下班通勤问题、中午就餐问题、远道干警的午休问题,等等。

为了增强班子合力,我着重从四个方面狠抓了班子建设:一是加强班子成员理论学习,在具体工作中从讲政治的高度处理一切问题,从思想上达到团结和统一;二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坚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沟通思想,认真吸纳每个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对副职的分管工作重新进行调整,使分工更加合理:四是明确责任,检察长负总责,副检察长按分工负具体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通过以上举措,调动了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使班子成员达到了思想上统一,步调上一致,工作上同心,相互补台不拆台,共同承担起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责任。

班子的合力解决了,接下来就是求真务实地解决干警们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党组形成一致意见后,明确分工,解决干警实际困难。原来院里有近30名干警由于家离单位较远,通勤问题一直困扰着他们,在区委、区政府帮助下,为家住新村、万宝的干警解决了通勤车,为家住龙凤、红岗、让胡路的干警解决了通勤票的问题;原来干警中午无处就餐,只能吃盒饭,既增加经济负担,又不卫生,院里收回了出租的门市房,筹建了职工食堂,解决了中午职工就餐的问题;原来院内没有娱乐设施,干警休息时间无处去,院里就调整了办公用房,建起了职工娱乐活动室;原来分属各科室的办案用车油料不够用,经过统一协调解决了车辆用油,从而从根本上克服了科室有车没油到处划援要油用的问题;原来远道职工中午没有地方休息,在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院里为他们购买了折叠式的长条沙发,使他们中午有了休息的地方。

干警的实际问题得到了解决,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很快地提高了,干警争先创优的意识也随之提高了,奋斗的目标产生了,争创省级“五好”检察院和全省人民满意检察院的劲头更足了。

三、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从解决队伍纪律作风入手,狠抓检察队伍建设

上任之初,面对萨区检察院队伍在纪律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党组经过认真分析,对症下药,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加强对干警的纪律作风教育。我们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三个教育”活动,在全院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在此基础上为了加强全院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又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被钱和色推向深渊的市长》、《胡长清案件警示录》等反腐倡廉的反面典型,使干警对腐败的危害性、危险性和复杂性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增加了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使命感,强化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纪律意识。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我们重新修定出台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如党组会议制度,班子会议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政治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办公会制度,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值班制度,车辆、枪支管理制度等13项200多条,靠纪律约束人,靠制度管理人,各项规章制度成为全院干警的行为准则,使各项检察工作在制度的严格规范下有序运行。

三是严明纪律,保障党组决策的贯彻实施。纪律是执行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没有纪律制约的队伍,必将溃不成军。我院有一名司机,长期作风散慢,工作中不听调动,不服从安排,科长找他谈话,还很不服气,科长把他交给院里,我就组织政工科长、纪检组长集体找他谈话,指出他的缺点和问题所在,帮他找出了思想上不遵守纪律的根源,并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又做了相应的思想工作,使其很快地接受了院党组的安排,严肃了劳动纪律。

为了严肃办案纪律,我们推行了廉政监督卡和一案一跟踪、案后必回访制度,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干警在办案活动中的情况,实行强有力的纪律监督。

四是关心群众疾苦,处处想着干警。从优待警,是反腐倡廉的一剂良药,每当干警有病时我都派人到医院去看望,干警中有婚丧稼娶的我都到场祝贺和慰问。办公室冬天暖气不热,我组织人力在秋天及时改造管线,让干警在暖和的房间里办公。每逢年节,在财力短缺的情况下,也要给大家分上一点生活用品,让干警体会到组织的关怀。对院里离退休的老同志,我们也非常关心,使他们虽然离开检察岗位,但仍然支持检察工作。

四、廉洁从检,公正执法,服务大局,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新突破

萨尔图区是大庆市的中心区,刑事发案较多,我院一年受理的刑事案件500多件,相当于龙凤、让区、红岗三个检察院的总和,经济案件发案率在全市也占比较大的比例。在处理各种案件中,来人说情的、走后门的比较多,送钱、送物的也大有人在,一年来我拒收的礼金有十万元之多。对待这些送钱送礼的人,我的态度是坚决不收,并且严厉地指出这种行为是对检察官和法律的讥讽,是对我人格的污辱。针对这种情况的发生,我在《大庆晚报》上发表了“警惕法律拼缝”的文章,通过扩大宣传面,让人们知法、懂法、守法。保持着自身的廉洁形象。

在生活上,我和干警一样在食堂吃饭,不搞小灶,不搞特殊化;在劳动中,我身先士卒,带头领着干:在办案中,我亲临一线和干警一起审讯,靠前指挥,坚决摒弃官僚主义。

一年来,我院共办理各类审查批捕案件540件776人,办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566件835人,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在全市占排头;反贪、法纪部门办理自侦案件19件,在全市名列前矛;控申科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文明接待室;民行科提请民事、行政抗诉案件6件,建议提请抗诉3件乙民行工作在全市名列第一;检察技术工作在全省站排头位置;办公室的档案、密码传真工作被评为省级达标单位。通过一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我院终于被评为省级“五好”检察院和全省人民满意检察院,一年迈了两大步,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同时我院还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为经济建设服务”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五、存在的问题

尽管上任一年来,院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对照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

篇二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XX年全市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是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机制,认真做好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和全省、全国“两会”以及“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维稳工作,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实现了重大敏感时期涉检进京非正常访零登记。对新排查出的3起涉检信访案件,逐个落实包案责任,现已办结并息诉2起。依法处理群众信访案件400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件。市院控申部门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服务进百企”活动,进企普法宣传53次,发送检察建议60条。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与13家银行机构共商预防实务,对全市2300多个在建新建工程项目摸排、确定预防重点,组织12400人到三大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加大监所检察力度,有7个基层院实现了与看守所信息和监控联网。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344件3520人,提起公诉2520件4023人,不批捕330件525人,不起诉18件22人。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共建乡镇(社区)检察联络室47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3次,处理信访案件55次,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0个。杜尔伯特县检察院、市检察院先后在全省检察机关介绍了检察联络室建设经验。

三是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60件94人,其中大要案48件79人,提起公诉61件95人(结转1件1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64件98人(结转6件8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15件17人,其中大要案8件10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立案侦查监管人员职务犯罪3件3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2件40人。纠正漏捕74人。追诉漏犯28人、漏罪24件。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2件,在法院已审结的16起案件中,改判8件,发回重审1件,维持原判7件。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37件,提请省院抗诉6件,在法院已审结的21起案件中,改变原判决12件,撤诉和终止诉讼各1件,余案仍在审理中。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会签了《关于办理民事抗诉、检察建议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得到了省院主要领导的肯定。

四是倾力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对4个基层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视抓好内部监督制约,对至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对办案安全、监管场所等7项工作进行了集中督察。深入开展“执政为民教育年”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活动,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主题实践演讲、检察官宣誓等多项活动。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岗位培训,向高检院、省院选送培训干警130名,举办审查起诉、民行检察和“三项重点工作”等培训班30期,培训干警560人次。有9名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院特色创建活动,红岗区检察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肇源县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黑龙江省优质服务金奖单位。市检察院法警支队被高检院评为编队管理示范单位,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在全省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中,市院和9个基层院全部达到优秀标准。

五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贯彻人大决议,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落实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两级院共向当地人大汇报工作2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27次,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8个。完成了全市检察机关第3届人民监督员换届,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重大检察活动28次,对1起不服逮捕决定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检察机关意见。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院和少数检察人员对三项重点工作的认识不高,主动性不强,对三项重点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关系把握不好,找不准结合点。二是执法办案工作有待加强。审查逮捕案件质量需要提高,惩防职务犯罪还有差距,法律监督方法需要完善,群众工作能力需要增强。三是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技能需要提升。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不足。少数检察人员进取心、责任心不够。执法不文明、执法不规范等现象仍有发生。四是管理力度有待加大。有些工作制度不健全,有的即使建立了规章制度,也缺乏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个别方面的管理效果不明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加以解决。

二、XX年全市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XX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以及全国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三个强化”为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实现我市“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和油田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化与城市现代化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立足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维稳防控工作能力。完善维稳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办案的政策水平,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一要准确把握法律监督属性。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切实做到“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法有禁止绝不为”,既要确保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又要确保依法保障人权,既要确保实体公正,又要确保程序公正。二要更加注重执法办案方式。依法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和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查等工作,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等办案方式,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三要着力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坚持把释法说理作为办理案件、接待群众的必要程序。对申诉案件,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确有错误的裁判,坚决依法抗诉,对裁决结果存有瑕疵,但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息诉。对于重点案件,检察长要亲自领办、督办。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切实加强和规范乡镇检察联络室建设,促进法律监督工作走近群众,扎根基层。

(二)立足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克服薄弱环节,拓宽工作领域。一要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重点地区社会管理秩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跟踪落实、抄送综治部门等工作机制,定期对检察建议进行分析、评估,开展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二要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和网络虚拟社会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加强对流动人员犯罪情况的分析,协助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种犯罪,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三要积极做好监管场所检察和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完善社区矫正中的法律监督方式,保证纳入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和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开展。

(三)立足保障改善民生,提升服务经济建设能力。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措施。一是服务企业发展要有新提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办案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做到办案不忘发展,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坚持把“服务进百企”活动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人员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二是维护经济秩序要有新作为。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偷税骗税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三是预防职务犯罪要有新成果。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充分运用预防咨询、发布预防提示、提出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四)立足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能力。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一要突出执法办案重点。全面推进自侦案件审查逮捕方式改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集中查办行政执法部门在落实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勒卡拿要的职务犯罪。二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深入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等问题。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以及超期羁押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等问题。三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检察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坚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强化检务督察、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中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力争“万人评议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工作比上年有新提高。

(五)立足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建设,提升职业形象素质。一要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和新进人员的培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二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市委考察评价干部“四看”标准,积极配合党委做好基层院领导班子的换届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加强巡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三要努力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推进“一院一品”特色创建,强化分类指导,基层院要全部达到省级优秀,力争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市检察机关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主动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抬高标准,奋发进取,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三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检察工作的回顾

2023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服务武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检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历史跨越。

过去的一年,是我院检察工作取得成果最为丰硕的一年。在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表彰命名后,又荣获全省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从xx年起,我院连续三年获得全市先进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创、选、评”竞赛活动最佳单位。在全市检察机关2023年年终考评中,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获得第一名、监所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获得第二名。其中,民行检察工作获得全市“八连冠”;检察技侦综合大楼建成、交付使用,实现了单位整体搬迁,我院在“科技强检”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46案105人,同比增长8.5%,;增捕5人,同比上升32%,准确率100%。无错捕、漏捕。依法提起公诉42案90人,同比起诉人数增长12%,依法决定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案3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无错诉、漏诉、无罪判决,追诉5人,同比上升14.8%,准确率100%。发出检察建议1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公安、法院均予采纳。坚持岗位责任、提前介入、挂牌督办、联席会议等制度,适时介入侦查27起重大案件的侦查活动,增强了打击效果。在办理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康某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适时介入侦查,仅用48小时批捕犯罪嫌疑人4人,并及时审查、提起公诉,受到人民群众称赞。

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有力打击震慑犯罪,该严则严,又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刑事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增强。在受理一起亲叔侄之间伤害案件中,我院检察人员积极做好矛盾调处工作,与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达成共识,促进民事赔偿与和解。在此基础上,我院召开多方参加的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依法决定不起诉,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同时,我院结合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定期回访6人(次)。

全面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解难题、保稳定、促和谐。我院积极发挥控申部门的窗口、桥梁与纽带作用,进一步明确各个责任环节和责任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信访承办渠道的畅通和责任的落实。凡到检察机关上访的,热情接待,依法受理,按首问责任制要求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件,迅速组织力量,突击办理,尽快答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也按程序认真负责地移交给有关单位处理,并实行跟踪催办,及时答复上访人员。特别是对不服法院已生效裁决申诉的,耐心细致地做好稳定群众情绪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导致发生“民转刑”案件。去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1件,没有因检察机关工作的疏漏出现越级上访,真正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院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突出重点,严把立案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办案安全,增强办案效果,全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8案11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6案8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2案3人。已开庭审理的7案8人均做有罪判决。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余万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我院围绕新农村建设,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贪污、挪用国家支农专项资金和政策补偿资金的犯罪,深入查办农村城镇化建设中出现的贪污贿赂犯罪,特别是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中行贿受贿、虚报冒领,以及利用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审批权、资金划拨管理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犯罪,坚决查处农村基层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案件,重点查处窝案串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全年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5案7人,均获有罪判决,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结合办案进行个案预防8件,对4个行业、3个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健全防范机制,堵塞漏洞,预防职务犯罪期刊《上阁钟声》出刊2期xx册,免费发放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协作网、系统预防网和工作联系网,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覆盖面,实现了预防工作的“四个转变”,即由初级形式预防向系统全面预防的转变,由浅表式预防向深层次预防的转变,由被动预防工作向主动预防工作转变,由检察机关部门预防向社会化综合预防的转变。

三、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我院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在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中,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防止放纵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和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权。立案监督18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16件,公安机关立案12件。在刑事审判监督中,运用抗诉手段加强对有罪不究、罚不当罪等问题的监督。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9件,列席审委会15次。

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强化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刑事羁押期限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被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人员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全年对28名“五种人”开展监外罪犯执行监督检察,完善帮教措施,变无形监督为有形监督。

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侵害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等问题。民行检察全年共提请抗诉7件,市院支持抗诉6件,支持率87.5%,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3件。对人民法院正确的判决、裁定,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同时,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意见(试行)》,从而解决了案源不足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办案流程管理,出台了《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跟踪监督实施细则(试行)》,使执法更加规范。

四、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硬件设施水平,促进“科技强检”上台阶

我院积极响应上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号召,班子成员做出表率,带头学习理论、带头更新执法理念,以理论创新带动各项执法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采取专家名师授课、读书笔记展评、心得体会交流、以案析理研讨等形式,广泛增强干警坚持“三个至上”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院从构建“五项机制”入手,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五项机制”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信息畅通交流机制、廉政文化引领机制、制度建设长效机制、拒腐防变监督预警机制,推行“一岗双责”,实行“渗透、自律、家庭助廉”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坚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表三卡”、案件回访、检务督察等制度,切实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检察干警的执法形象进一步提高。

通过扎实开展各类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执法思想更加统一,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检察业务培训,干警学历层次显著提升,有4人通过全国司法统一考试。通过评比,9项检察业务工作荣获全市先进位次,3个科室受市院表彰奖励;张洪明、黄振涛同志分别被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咸阳市政法委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为了改善检察机关硬件设施,我院积极争取国债资金项目,建成全市基层检察院设施功能最全、科技含量最高,面积为4200多平方米的技术侦查综合大楼。努力探索“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把“科技强检”的理念渗透在基建重要环节,高点定位,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合理安排,先后建成视频会议室、中心机房、三级机要通道、检察信息局域网、和办公、办案自动化系统,确保基础设施牢固。为了营造宽松、舒适的工作环境,我院把从优待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绿化、美化办公大楼2370平方米,挤出资金建成干警餐厅、健身房、电子阅览室。设立“优秀干警子女成材奖”,为5名考入国家重点大学的干警子女颁发奖金3500元。

去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我们以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为契机,全面回顾30年来的光辉历程,深刻总结法律监督工作经验,不断深化对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深刻认识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统一领导,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必须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确保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必须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确保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得到满足;必须坚持把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确保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始终得到加强;必须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积极主动提高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篇四 2023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XX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大力加强检察基础和队伍自身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新余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积极推进'平安余杭'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93件1606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18 4%和17 1%,审查后批准逮捕948件152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37件1850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14 7%和22 8%,审查后提起公诉970件1672人。突出打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ht〗〖cx〗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恶势力团伙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上述三类案件犯罪嫌疑人961人,提起公诉934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研究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增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合力,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9人,提起公诉68人。针对批捕、起诉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积极采取全员加班办案、深化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以及依法建议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等措施,整合办案资源,全力缓解办案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等困难,严格把握案件事实、程序、证据与法律适用,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同时,充分运用检察引导侦查机制,适时介入侦查25件(次),确保依法快捕快诉,在检察环节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依法打击极少数插手群体性事件,策划、组织、指挥闹事的犯罪分子的同时,教育和引导大多数一般参与者,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和提起公诉。如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等5人聚众哄抢、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时,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认真审查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对策划、组织和积极参与犯罪的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其他2名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结合办案努力促使相关民事纠纷的调处和化解,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依法掌握逮捕和起诉条件,对21名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5件危害后果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建议侦查机关撤回起诉。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根据案件情况,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确需提起公诉的,建议审判机关依法从宽处理。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查起诉方式,落实未成年人案件专人办理制度,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分别羁押、分案审判制度,依法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训诫,适时开展回访活动。全年共依法妥善处理98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其中对11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或建议侦查机关撤回起诉,落实轻缓刑事政策,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ht〗〖cx〗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三打一整治'、禁赌等专项斗争;认真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检察,促进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规范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方案并积极开展我区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对发现的11名漏管罪犯,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纠正违法意见,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认真做好'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检校共建活动,选派检察官担任余杭第二高级中学、临平一中等6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为4000余名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组织12名女检察官在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与余杭籍未成年犯开展结对帮教活动,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青少年,倡导学法、守法和用法,进一步构建家庭、学校与社会互动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健全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下访、约访和巡访活动,努力将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共受理来信来访156件,初查42件,办理涉检信访26件,办理集体访5件,对办结息诉的5件涉检信访案件开展了'回头看',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深入推进'平安余杭'、'法治余杭'建设。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合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始终把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摆在重要位置,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2件2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和窝串案。〖ht〗〖cx〗密切与其他执法执纪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侦查工作运行机制建设,着力提高依法独立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查办大案数占立案总数的100%,其中10万元以上大案16件。在所查办的案件中,有原区环保局党组书记陆寿良、副局长俞掌兴、李云峰等9名处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原区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科长强毅、闲林镇广播电视站站长孙松奎等7名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方针,深入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部门,突出查办行业、系统内的职务犯罪窝串案:共立案侦查发生在区环保、港航等部门中的贪污贿赂窝案11件,促进依法行政,净化政务环境;根据举报线索,从一起行贿案件入手,经过慎密侦查,立案查处了发生在杭州种猪试验场、杭州闲林埠钼铁矿等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2人,促使企业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各项要求,把严格执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回访等规定作为安全办案、廉洁办案的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流程、同步录音录像、电子笔录及暂扣款物等10余项办案制度和规范,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坚决防止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违法办案行为发生,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100%做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对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回访,确保依法、规范、安全、文明办案。认真开展扣押款物专项检查,严格依法适用冻结、扣押财产等措施,讲究办案的方式、方法,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

着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认真贯彻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方针,采用案件剖析会、警示教育会、检察建议书等形式,认真分析发案原因,共同研究预防对策,深入推进预防机制建设,着力加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网络预防、警示预防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如以《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与区纪委、监察局共同举办有3000余名公务员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法纪知识竞赛。在查处杭州种猪试验场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后,及时召开案件剖析会,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对策,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措施。针对在区环保局查处的系列职务犯罪案件,与区纪委共同召开有30余家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会。先后组织500余名行业部门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利用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组织XX余名有关行业的人员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在国税、环保、国土以及临平街道等部门和单位为1500余名干部、职工上法制教育课,努力做到预防职务犯罪'关口前移',积极推进社会化大预防。

三、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努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增强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法,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依法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和建议立案侦查函共16份,监督立案16件17人,侦查机关均已立案侦查,其中已有6人被有罪判决。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纠正超期羁押为重点,严把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对不构成犯罪或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4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1人,建议侦查机关撤回起诉15人;决定增捕、增诉17人。如在办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某、陈某某涉嫌保险诈骗、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一案时,经认真审查核实,发现茅某某多次参与共同密谋犯罪,其行为已涉嫌放火罪、保险诈骗罪,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一并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茅某某予以增捕,提起公诉后,茅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以纠正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为重点,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1件,并经法院审理改判;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4件,立案审查20件,其中向上级检察院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9件。积极开展对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案件的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依法督促、支持民事起诉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8件。在依法提起抗诉的同时,对审判机关正确的判决裁定,积极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通过以案释法、耐心疏导等方法,使10起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服判息诉,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强化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以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活动为监督重点,共审查区看守所呈报减刑65人;审查法律文书7400余份,发现其中4份刑事判决书存在错误,提出检察建议后,均已得到纠正;深化检察官接待日制度,在区看守所开展检察官接待日活动24次,向在押人员家属提供法律咨询,并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90余份,与在押人员谈话360人次;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实行提审、提解'一证通'制度,探索开发'超期羁押网络催告系统'信息化平台,有效防止超期羁押发生,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岗位技能训练为抓手,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我院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命名为XX年度省级先进检察院。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探索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围绕依法履行职能、提高执法水平这条主线抓教育,建立健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和'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举办'提升司法品质,推进品牌建设'主题演讲比赛,严格落实效能问责制、廉政问责制和作风问责制,进一步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先后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有17个集体和39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我院沈亚平同志先后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优秀青年'等荣誉称号,省市委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号召全省和全市政法干警、公务员学习沈亚平同志的先进事迹。

加强专业化建设。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探索以恳谈制度、学习会、研讨会和总结会等'一谈三会'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型检察院创建体系,深化'学、讲、研、练、评、育'等六项创建措施,举办'检察官讲坛',着力提升检察干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化'一专多能'培养和多岗位锻炼,组织开展辩论赛,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检察人员参加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教育,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能力、业务能力、实践能力和调研能力,队伍专业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XX年,共有11名检察干警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3名检察干警先后分别荣获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十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和全市优秀反贪局长荣誉称号。我院在全市检察系统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一,反贪局被授予全省'优秀反贪局'荣誉称号。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政勤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试行《领导班子监督办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行为规范要求,把领导干部执行廉洁从检10项纪律、落实'五个不许'要求、执行作风和效能建设规定等方面的14种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开展检查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头、示范作用,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和法学理论素养,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开拓创新与廉洁自律的能力。

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促进规范执法

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自觉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争取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支持。

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ht〗〖cx〗选任8名人大代表为人民监督员,先后深入13个镇乡、街道,多次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主动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迎接区人大代表视察刑事检察工作,邀请观摩公诉案件庭审活动,认真汇报批捕、起诉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听取专题评议意见,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成效。

切实做好人民监督员等试点工作。认真做好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严格按规定对'三类案件'实施监督,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对'五种情形'的监督途径,畅通监督渠道,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质量。一年来,先后有4起职务犯罪案件进入监督程序,经严格审查,人民监督员同意我院对案件的处理决定。深入开展检务督察试点工作,扩大检务督察的工作范围,在加强队伍监督管理的同时,对案件进行定期检查,努力提高案件质量,促进规范执法。

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创建检务公开平台,丰富检务公开内容,拓宽检务公开载体。在检察网站、《城乡导报》等媒体上开辟检务公开专栏,发放检务公开手册1000余份,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检察职能、检察工作制度、检察办案规程和办案纪律等,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引导依法维权,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以及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我们在抓检察队伍和检察业务工作方面有了新的进展,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少数检察人员的执法观念和执法能力与新时期检察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还不相适应,检察队伍整体专业化程度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与反腐败斗争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能化、专业化、社会化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改革和检察宣传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低,检察信息化建设与检察工作发展要求还有差距,专业技术用房和办案用房尚未改造完成,检察基础建设相对滞后。针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院将认真进行研究和改进,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各位代表,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x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院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x精神,按照区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创新强检,公正为民'为主线,以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为余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强化大局意识,着力提升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效性。把学习贯彻党的xxx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增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本院《服务余杭经济社会发展的二十条意见》,继续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上下功夫,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推进'生活品质新余杭'建设尽职尽责。

(二)切实强化发展意识,着力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切实增强追求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深入推进服务、业务、规范和队伍'四个品牌'的创建。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在改革创新中破解难题、增强能力,切实把检察工作的发展落实到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实现检察工作与'生活品质新余杭'建设的互动发展。

(三)切实强化规范意识,着力提升检察基础工作力度。继续规范执法行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业务工作运行、执法质量保障、检察业务考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健全与镇乡、街道工作联系制度,使检察机关与镇乡、街道的联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畅通渠道,化解矛盾,提高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四)切实强化人本意识,着力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成效。坚持以人为本,实施 '人才强检',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下去,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以深化'学习型检察院'创建为抓手,创新'一专多能'培养和多岗位锻炼措施,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为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增加后劲。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把余杭建设成最适宜居住的'美丽之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五 邵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xx年,邵东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稳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于保障民生,着力于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为维护邵东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我院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决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以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70件806人,不捕96件218人,提起公诉496件682人,不诉87件101人。坚持把黑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236人,起诉197人。如谭达祥、肖炜彬等10人抢劫案,赵品龙、李鸣等11人抢劫团伙案,作案手段恶劣,社会危害大,群众反响强烈,我院受案后快捕快诉,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突出打击影响群众财产安全的盗窃犯罪。共批捕该类犯罪嫌疑人111人,起诉98人。如肖奇良、唐焕明等6人盗窃40余万元特大案,我院受案后,2天内做出批捕决定,5天内提起公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共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101人,起诉94人。如赵建飞、周仲权等人贩卖毒品麻古6000余粒案,我院在受案当天,即做出了批捕决定。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坚持依法从宽处理,可不捕的不捕,可不诉的不诉;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按照和解政策和自愿原则,认真做好当事人双方和解工作,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44件,同比增加16件,使一些消极因素得到了化解。同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维护青少年权益,对青少年犯罪实行专人审理和帮教制度,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如我们在审查曾某盗窃一案时发现,被告人曾某与被害人江某均系县三中学生,且为同班同学,案发后,曾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4900元,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为了不影响被告人学业,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我们对曾某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积极创新办案思路,全面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一是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办案思路。探索和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健全完善繁简分流的办案机制,重大复杂案件抽调精兵强将重点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做到快速办理;借助现代科技优势,实行网上办公、办案,全面提升办案效率。二是加强同公安、法院的配合协调。建立健全了提前介入、案件督察、疑难案件会商等制度,推行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如熊必海、刘立清等人持枪抢劫案,我院接到县公安局通知书后,在第一时间派侦查监督股股长邓樱、副股长曾良平到案发现场提前介入,临场监督公安机关抓获了熊必海等犯罪嫌疑人,并在案件移送的第二天做出了批捕决定。三是克服困难,强化内部管理。我院刑检部门案件多、人员少,且大部分为女干警,侦查监督部门年人平办案超过100件,公诉部门年人平办案达80余件,相当于每位干警两到三天就要办结一起批捕或公诉案件。阅卷、提审、制作法律文书、出庭公诉等工作量很大。因此,节假日加班、晚上加班成了刑检部门干警完成超负荷工作量的“法宝”。四是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工作,坚持日常考评、逐案考评,全面提升办案质量,xx年,市院执法质量考评中我院名列全市第一,取得了历史性飞跃。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邵东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乱点进行集中整治,促进平安邵东建设。集中开展了处理涉检上访专项检察工作,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推行一把手负责制、领导包案制和首办责任制,认真做好息访息诉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1人次,办结上级交办案件8件,连续六年无涉检越级访。如赵雄鹏申诉一案,赵因合同诈骗被犯罪嫌疑人刘新华骗走15万元,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邵阳市检察院批复,我院对刘新华作出了不捕决定,赵雄鹏不服,到我院上访,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xx年6月16日,我院控申部门会同侦查监督部门联合约访了赵雄鹏,认真听取了他的合理诉求。6月17日,我院向县公安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尽快查实我院补充侦查提纲上所列事项,同时,派人协助公安机关获取了部分证据。8月30日,经请示市院和省院以风险逮捕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刘新华做出了批捕决定,申诉人赵雄鹏对我院这种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十分满意,现已息访。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根据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变化,创新办案机制,推行整体作战模式,形成“大自侦”办案格局,xx年,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6件27人(判决12件12人),其中大要案12件12人,分别较上年同期上升30%和41%。比较典型的案件有县人事局原局长兼组织部副部长张智德受贿案,县商务局原局长唐振等人贪污、受贿系列案,邵东县国税局干部王堃玩忽职守案等。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克服了找人难、取证难、追逃难等诸多困难,夜以继日,加班加点。特别是在查处唐振等人贪污、受贿系列案件中,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外逃人员多,为缉拿嫌疑人,获取关键证据,我们先后多次到贵州、桂林、长沙、娄底等地追逃、取证,行程数千公里,通过2个多月的艰难取证、调查,才使该案圆满结案。此外,xx年初,我们还选派了5名办案骨干参与市院办理了原全国人大代表、城步县委书记吴艺珍系列贪贿案件,参办干警的突审能力、敬业精神受到了市纪检会、市检察院领导的多次表扬。这些贪贿、渎职案件的查处,对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廉洁行政起到了重要作用。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侦防一体化机制,坚持案件查到哪里,预防工作就做到哪里。实行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重点预防相结合,拓展预防领域,提升预防效果。全年共开展个案预防11个,重点预防2个,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16份,提出预防对策30余条;不断创新预防犯罪新方法,利用adc信息平台在重大节日期间向有关部门领导发送廉政信息800余条,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共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到预防联络单位上法制教育课11场次,效果良好。如xx年9月预防职务犯罪股股长刘新时应邵阳市桥口超限检测站站长的邀请,给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讲授了《职务犯罪及其预防》一课,讲课中,刘新时结合典型案例及超限检测行业易发职务犯罪的环节、特点及其原因,深入浅出,深受检测站全体干部职工的好评。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以罚代刑等问题立案监督5件6人。如罗宗利贩卖毒品案,侦查机关未立案,经立案监督,罗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对应当逮捕而侦查机关未提请批捕,应当起诉而侦查机关未移送起诉进行监督,依法追捕52人,追诉11人。如袁少华抢劫案,经追捕后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朱超飞盗窃案经追诉,朱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潘前财抢夺案,经追诉,潘被判处有期徒刑xx年。

加强对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对量刑畸轻畸重及程序严重违法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件6人。如黄双全、吕永志、蒋乐平、黄超群绑架案,一审法院分别判处四被告人5年至5年半有期徒刑。我院认为法院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遂提起抗诉,黄双全被改判为有期徒刑xx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万元,吕永志、蒋乐平、黄超群均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万元。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12件,经审查立案5件,依法提请市检察院抗诉4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件。

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继续推行在押人犯约见检察官和检察官约谈在押人员的“双约”制度;为在押人员申诉控告提供方便,xx年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103人次,通过与在押人员约谈发现所内监管方面的问题15起,提出纠正意见15份。

二、围绕提高执法公信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xx年,我院认真落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

(一)加强教育整顿,提高干警政治思想素质

一是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集中教育和干警作风纪律整顿,通过学习调研、讨论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整改,干警的政治素养不断提高,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纪律作风意识全面加强。二是坚持文化育检,倡导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建立荣誉档案室,弘扬先进,培育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勉励、鞭策干警向模范学习,向先进看齐;开展迎接建国六十周年系列文体比赛活动,让干警在比赛中促进了解,增进友谊;组织干警参加健康体检,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大家庭的温暖。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使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

坚持学习教育、岗位练兵和理论研讨相结合,扎实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院领导深入一线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全院形成了学知识、钻业务的良好氛围。全年共组织20余人参加了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3人参加了法律在职研究生进修,全院本科学历干警占全院人数的80%;坚持凡进必考,完成了对10名新录干警的考察、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了网上办公、办案培训,提高了干警的无纸化办公、办案技能。xx年,我院15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公诉股、反渎局等部门被县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模范集体,年底,市检察院考核的13个部门中,我院12个部门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并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文明标兵单位。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检察机关形象

一是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和院领导值周制。出台新的岗位目标考评办法,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调动了部门和干警工作积极性。推行院领导轮流值周制,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干警考勤卫生、工作作风等进行考查考核,并将检查结果公布后录入电脑,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促进了干警工作作风的根本好转。二是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筑牢监督防线。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条例》和《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档案和干警廉政档案,实行跟踪监督和办案终身负责制;延伸监督触角,将监督拓展到干警八小时外;通过调查回访当事人、设立举报箱、听取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意见等方式加强内外监督。三是加大教育防范力度。及时通报全国检察或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印制《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最高人民检察院九条硬性规定》、《六个严禁》等小卡片,干警人手一张,并将这些制度和规定张贴在大厅墙上,时刻警醒干警。

三、围绕开展“检务公开年”活动,积极推进阳光执法

xx年是全市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年,为推动该项工作,我院业务部门紧紧围绕以检务公开促检察业务发展这根主线,不断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完善和创新。一是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开展阳光执法活动,先后于xx年4月29日、5月5日两次举行自侦案件案情通报会,共邀请10名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上,我们向与会人员通报了我院自侦案件查处情况,并就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会后,还安排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到审讯现场旁听了办案人员对张智德受贿案及唐振贪污、受贿案等案件讯问的全过程,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接触。此举既有利于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监督检察机关依法文明办案,也有利于他们了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真实情况,便于他们宣传。二是公诉部门开展了观摩庭评议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和市院公诉科领导观摩评议、现场打分,全年共组织开展观摩庭7个。侦监部门开展阳光批捕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讨论,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监所部门推行检察官约谈在押人员,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的“双约”制度,并主持召开了检察、看守所、武警参加的联席会议。此外,民行部门召开了律检联席会议,加强了律师和检察官之间的协作和监督,拓宽了民行监督渠道。

四、围绕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和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一年来,我院坚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坚持党的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和人大意识。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坚持检察工作汇报制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邀请代表、委员评议监督检察工作,召开座谈会2次。坚持和完善民主监督员制度,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评议拟不起诉、拟撤案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

一年来,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不相适应,存在着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二是查处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不多;三是执法作风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不相适应,个别干警存在不文明执法、不规范执法、简单执法的问题,干警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xx年是实施“xx”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的关键之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强化法律监督

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这根主线,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维护公平正义,更加自觉地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坚决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按照“坚决、慎重、搞准”的方针,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紧扣法律监督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日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纠正违法与查处司法腐败相结合,促进公正司法。

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办理案件,源头防范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消除矛盾;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避免引发矛盾;结合办案延伸服务,积极调处矛盾;妥善处理涉检信访,切实解决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和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制约

认真落实各项检察改革措施,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继续探索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发挥体外监督功能;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注重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接受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及时回应舆论意见,提高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办案水平。加快信息化办案步伐,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开展对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治理整顿,增强制度规范的执行力。

四、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切实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促队建。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以“教育培训年”为契机,围绕建设职业化检察队伍,积极开展多形式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提高队伍依法履职能力。

五、着力保证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切实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重要部署、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向党委请示并及时向人大报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提高人大交办案件和事项的办理水平,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进一步完善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批评、建议、意见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重视和支持,解决执法难题、改善执法保障、优化执法环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部署和要求,牢记职责使命,扎实开展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六 2023年x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毫不松懈地狠抓自身监督制约,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人员为重点,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廉洁执法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为动力,发扬“卧薪尝胆、艰苦奋斗”的精神,以创新的理念、振奋的精神、务实的作风,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加快推进“两个着力”、努力建设“幸福xxx”,为奋力推动xxx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有关用语说明

三项重点工作: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全国政法机关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这是根据我国国情、民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富有针对性的战略部署。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指国家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宽严相济要求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对严重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严重犯罪中的从宽情节和轻微犯罪中的从严情节也要依法分别予以宽严体现,对犯罪的实体处理和适用诉讼程序都要体现宽严相济的精神。

刑事和解:指在部分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能积极主动地向被害人认罪、道歉、给予经济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要求或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人民检察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可以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其目的是弥补被害人受到的伤害、恢复被加害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并使加害人悔过自新、重返社会。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某些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状况、公共利益以及刑事政策的需要,设立一定的考验期,期满后根据考察情况,对其作出不起诉或起诉决定的一项制度。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指人民检察院为了预防****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检调对接工作机制:

2023年x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xxx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23年工作情况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推动xxx发展驶入快车道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保障经济加快发展有新成效

在xxx“重点突破、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找准执法办案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xxx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更加注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全年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9人,起诉30人;批捕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15人,起诉13人;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嫌疑人58人,起诉85人(含上年积案);批捕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2人。同时,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监督立案3件,纠正不当立案3件。

更加注重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紧紧围绕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年”的工作主题和“投资拉动、产业支撑”的着力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对九曲河整治、成资渝高速公路等34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开展了职务犯罪全程预防跟踪服务,有效地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发生在土地出让、立项审批、工程发包验收、拨付款项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16件35人。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督促、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提起诉讼52件。

更加注重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在全市重点乡镇设立了19个检务联络室或便民服务点、59个便民信访箱,聘请了39名检务联络员,切实把检察工作深入到农村基层和农民群众中去。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农村社会抚养、征地赔偿、灾后重建等环 指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以和谐司法的理念和调解的方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有效化解检察环节各类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指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或刑事诉讼中发现不构成犯罪但属行政违法的案件依法进入行政执法程序的相关规定、制度、途径以及配套措施的综合体系。

再审检察建议:指人民检察院对一些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不采取抗诉方式启动再审程序,而是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由人民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进行重新审理。这样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量刑建议: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适用的法律,就其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判处一定刑罚的建议。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指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讯问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

检务督察:指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检察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的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

检察人员执法档案:指以检察人员为对象,以对其办理个案的行为考核为基础,综合反映其办案能力和办案效率的客观记录。

人民监督员制度:指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加强外部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执法不公的问题而建立的一种制度。根据该项制度,人民监督员可以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拟撤案、拟不起诉或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进行监督,可以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活动中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提出监督意见:(1)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2)超期羁押的;(3)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4)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5)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更加注重保护企业正常经营。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出发,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注意改进办案方式,稳妥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款物,最大限度避免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二、围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新进展

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社会治安领域中的突出矛盾。社会治安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正确履行批捕和公诉职能,积极化解社会治安领域中的突出矛盾。一方面,突出打击重点,当严则严。全年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790件1045人,提起公诉1152件1709人。重点打击****、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39人,起诉297人;重点打击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批捕295人,起诉392人;重点打击毒品犯罪,批捕116人,起诉109人。另一方面,注重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对涉嫌犯罪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12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不起诉65人。对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实行刑事和解7件。对11件19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实行了附条件不起诉。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努力化解因****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必须下大力气铲除。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办案力量,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2件102人,其中********案件60件88人,渎职侵权案件12件14人。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大案56件,要案1人,大要案比例达79.2%。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结合办案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预防咨询65次、警示教育28次,提出预防对策检察建议31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 9次。

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的始终。全面实施案件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预先分析办案各环节可能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把矛盾化解在办案过程中。畅通信访渠道,开通了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进一步完善了检察长接待、联合接访、下访巡访等服务基层的措施,共接待来访群众321人次,依法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278件,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深入推行检察说理制度,对不捕、不诉、不立案、不抗诉、申诉息诉等案件,向相关各方做好答疑说理工作。探索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与市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开展检调对接的实施办法,目前己有21件案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有效防止了涉检矛盾纠纷的发生。扎实开展集中清理化解涉检信访积案暨案件评查专项活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了不发生涉检重信重访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接待上访群众,促进矛盾尽快有效化解。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了涉检案件进京到省零上访。

三、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检察工作改革有新突破

坚持把深化检察改革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进一步改进执法办案工作,建立健全立足检察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机制。

着眼于促进社会管理规范,加强对行政执法中违法犯罪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主动与工商、卫生、国税、技监等行政执法机关联系沟通,了解行政执法情况。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以及侦查机关办理移送案件的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7人。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28份,帮助相关部门规范管理,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乐至县院与县国土局共商建立了民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机制,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创新取得较好效果,为国家挽回拖欠的土地出让金8000余万元。

着眼于预防和减少犯罪,加强对特殊人群管理的监督和司法保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青少年维权岗”、“留守学生之家”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在校学生、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益的犯罪案件;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快速办理和不捕不诉跟踪教育考察等办案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刑释解教、缓刑、吸毒、“******”等人员及艾滋病患者犯罪情况的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 促进完善帮教管理措施。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保护,促使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着眼于促进社会管理体系完善,健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广泛开展了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完善检察环节综治维稳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两抢一盗”、涉毒涉黄等案件的排查整治。规范检察建议工作,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建议45条。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引导工作机制,重视接受舆论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围绕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有新提升

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

着力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通过立案监督程序监督立案58件,监督撤案32件;依法追捕漏犯93人,追诉漏犯29人。强化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案件依法提出抗诉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24件,法院审结27件(含上年积案),改变2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法院启动再审21件;监督民事执行案件19件;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通过释疑解惑、教育疏导、救助救济等多种方式,做好息诉工作。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进一步规范了监管场所日常检察监督和监外执行检察工作,纠正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违法情况40件,纠正监外执行中的违法情况31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违法情况25件;稳步推进驻看守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联网建设工作,加大防范超期羁押工作力度,继续保持全市政法机关各办案环节均未发生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情况。

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引导“命案”侦查机制,与公安机关共同制定了检察机关派员介入故意犯罪致人死亡案件现场勘验及复验复查工作的细则。探索完善刑事审判监督方式,规范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相关程序,开展了量刑建议纳入庭审和简易程序监督的试点工作,形成了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类案量刑分析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审判监督的模式。积极探索与相关部门建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制度。

加强自身建 设和自身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始终把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关键环节,取得明显成效。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党员干警争当“党性最强、工作最好、作风最正”的表率。认真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活动,引导干警筑牢公正廉洁执法的道德防线。

积极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继续推进人才强检战略,探索开展了互动式全员在岗培训,建立了组织引导、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技能竞赛、考评激励为一体的大规模干警培训工作机制。两级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培养各类业务能手。市院组织开展了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等12项业务培训。成功承办了xxx眉山公诉人论辩赛,我市获得最佳辩论队奖和最佳辩手奖。在“全省公诉业务专家”、“全省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的评选中,我市检察干警均榜上有名。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办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办案工作流程,完善了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推进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全面实施了自侦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程序改革。强化了执法办案检务督察,推行了公正廉洁执法监督员制度,建立了执法办案网上全程跟踪监督管理机制,落实了对自侦案件的跟踪回访考察,健全了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己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内部监督体系,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保证了办案质量,连续保持两级检察机关和全市检察干警没出大的问题。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年两级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0次、向政协通报工作15次,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事项4件,重点针对民盟xxx市委向市政协提交的《关于高度重视涉农补贴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建议》的议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检察建议,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做了专题汇报。通过走访、座谈、发函、寄送刊物等形式,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呈送《检察要况》、《人民监督专刊》、《代表委员联络专刊》等38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参与检务督察、案件听证、公诉观 摩、旁听讯问等活动29次。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拟撤案、拟不起诉或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以及办案中是否存在“五种情形”进行了全面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求公信。

各位代表,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保持了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全省检察系统年度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二。这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发展大局与履行检察职责结合得还不够紧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思路和措施需进一步拓宽和强化;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维护司法公正需进一步努力;三是队伍整体素质与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干警在新形势下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四是检务保障、科技强检的水平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研究,积极争取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启动之年,是检察机关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等各项任务更加繁重的一年。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确保xxx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服务发展大局,更加坚定地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在项目”的总体要求和加快推进“两个着力”、努力建设“幸福xxx”的奋斗目标,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二、坚持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把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决依法严惩危害社会稳定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涉检信访工作,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切实抓好源头治理,促进形成依法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涉检舆情收集研判及快速应对机制,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三、坚持加强群众工作,更加切实地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深入开展群众观念再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真正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加强涉及民生的法律监督和司法保护工作,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强化对涉及劳动争议、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回访当事人等活动,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实现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

四、坚持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更加深入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参与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严肃查办********、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宣传、咨询等工作,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和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

五、坚持强化诉讼监督职能,更加扎实地促进司法公正。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强烈要求的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愿望,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不断创新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增强诉讼监督实效。加大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的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六、坚持狠抓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有效地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和促进检察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全面实施检察文化工程。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继续开展全员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注重提高教育培训的效率和质量

篇七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

202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我们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3148人,提起公诉1390933人。

深入开展严打暴恐活动、打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坚决贯彻国家安全法,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人民检察院深入部署检察机关保障新疆、西藏长治久安工作。与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加强对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指导。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等犯罪73792人;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27人。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惩治以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实施的诈骗犯罪,依法办理陈建辉等29人跨国电信诈骗案等重大案件。

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等共同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督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4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77件。起诉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少宝等44人销售假药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3240人。人民检察院对81件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权益。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出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8项措施,严惩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结合办理的校园暴力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起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24219人。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会同其他政法机关制定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与中国残联共同制定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偏远农村、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及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1381名实施暴力危害社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与卫生计生委等共同发布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突出打击暴力伤医犯罪,依法办理广西医科大学“6·16”伤医案等案件。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688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赌博等犯罪,维护网络社会安全。

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我们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定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意见,紧紧围绕党中央作出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部署履行职能,积极服务保障东、中、西、东北地区“四大板块”协调发展,主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调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更加重视在司法办案中对内资与外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确保各种所有制企业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保护平等。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注意区分“五个界限”,即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更加重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三个慎重”,即慎重拘留逮捕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确需拘留逮捕的,提前与涉案企业或主管部门沟通,帮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工作;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促进规范金融秩序。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791人,依法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证券期货领域犯罪专项行动,严惩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人民检察院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实刑并收监执行。

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力度。与人民法院共同颁布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完善同步介入事故调查处理机制,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199人,查处事故所涉职务犯罪823人。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天津市交委原主任武岱等25人立案侦查。深圳滑坡事故发生后,查办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人。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101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环境保护部组成联合督察组,现场督办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内蒙古、甘肃、宁夏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6家化工企业和10名责任人提起公诉,查办渎职犯罪4人。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部门工作衔接,完善信息交流、法律咨询、案件通报机制,严肃追究犯罪,及时提出恢复受损生态环境等检察建议。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5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40件。

重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业创新。坚决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8664人。发布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提示风险防范重点。慎重处理科技创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及收益。

篇八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报告过去五年全省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十八大和省人大历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发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省人民检察院及时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有力地保障了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走私、制假售假、合同诈骗、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52件3026人,提起公诉1825件3255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316件591人,提起公诉326件638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469人。

重点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犯罪和涉农犯罪。紧紧围绕全省工业化、城镇化建设需要,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侦查1051人。针对大量工业项目开工、城市建设用地大量增加的情况,依法查办违章建筑背后渎职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46人。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289人,开展查办“退耕还林”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14人。

积极服务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主动介入全省784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明确服务重点,细化服务措施,力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资金安全。

二、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努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的犯罪,共批准逮捕154748人,提起公诉173965人。突出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批准逮捕“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42637件70756人,提起公诉44520件73287人。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两减少、两扩大”方针,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做到慎捕慎诉。共不批准逮捕轻微犯罪10710人,不起诉3793人;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4121人,不起诉562人。

三、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坚持惩防并举,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重点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共立案侦查4872件5966人,其中大案3991件、要案327件,地厅级干部2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9亿元。

不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开展预防调查3230次,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提出纠正违法4806件,发出检察建议7465件,帮助落实预防措施12293项。成功举办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贵州巡展,充分运用报刊、网络等传媒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8835次,受教育人数162万人(次)。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年度综合报告和预防调查分析报告697份。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不当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329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614件。纠正漏捕4941人、漏诉2758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9365件(次)。对适用法律错误或量刑明显不当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66件,纠正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297件(次)。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中各类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202件,对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出纠正意见1479件。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息烽县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十佳示范检察室。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70件。人民法院再审后改判162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69件。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办理督促(支持)起诉案件7827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9亿元。

五、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严格依法进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对照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查找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制度措施,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392次。高度重视、依法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案件1453件,及时反馈情况,定期进行回访。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召开座谈会1567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3256次,虚心听取意见,认真改进工作。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座谈、视察,及时办结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转交案件254件。积极推进“阳光检务”,完善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检察工作的方式,切实发挥其咨询、监督作用。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全省572名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案件364件。

强化自身监督。在全国率先开展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公诉案件繁简分流等项改革试点,为全国全面推行积累了有益经验。进一步深化侦查工作机制、公诉改革、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等项改革。建立健全检务督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执法办案集中管理等机制,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

六、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队伍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等专题教育活动,引导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确保检察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大规模推进全员培训、分级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培训检察人员13000余人(次)。司考通过率由15.9%提高到44.2%,共有1251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初任检察官资格。检察队伍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本科以上学历由xx年的63.8%上升到目前的76.9%。抓好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有1名检察人员被评选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有10名检察人员被评选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对6个市州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巡视,5个市州院检察长向省院党组述职述廉。加强对执法办案、检风检纪的监督制约,检察队伍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涌现出以“全国模范检察官”彭文忠、谭虎等为代表的一批优秀检察官。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有23个先进集体、13名先进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表彰。

xx年主要工作

xx年是我省实施“xx”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本届检察工作任务的关键一年。省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的要求,以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为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中,我省预防职务犯罪、查办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公诉、控告申诉检察、监所检察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四大班子领导先后28次批示表扬,为五年来最多的一年。

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发展。及时制定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国发2号文件的工作意见,狠抓落实,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的充分肯定。抢抓国发2号文件的重大机遇,主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报,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着眼于保护国有资产,督促(支持)起诉1556件,运用法律手段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94亿元,占五年总数的64.3%。着眼于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一般不查封企业账户、不扣押企业财产,对企业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慎之又慎,切实维护企业融资、生产、销售等正常经营行为,防止造成企业停产、职工失业,受到广大企业和省国资委的赞扬。

更加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突出打击“地沟油”、“毒胶囊”等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突出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等犯罪,批准逮捕50人,提起公诉175人。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346人,确保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扎实开展政法机关维稳挂帮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36起。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督办的涉检进京访案件11件全部妥善化解。认真处理来信来访9488件,排查并妥善化解重点涉检信访案件3454件。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下基层、接地气,加强群众工作的要求,健全检察官联系群众制度,组织省院机关党员干部853人(次)到黔西南州、安顺市的13个县开展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争取项目15个,争取资金xx余万元,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顺利召开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更加注重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1155人,其中贪污贿赂大案771件,渎职侵权重大特大案件122件,要案56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3亿元。坚决贯彻省委“教导管防在前,察帮诫劝紧随,惩处罚治在后”的要求,深入交通、水利等18个重点领域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84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以保障投资安全为重点的职务犯罪专项预防2425次,努力使每一项建设工程都成为阳光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防止出现“一批工程建起来,一批干部倒下去”的情况。

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培训工作,积极做好人员准备。大力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整治庸懒散奢、冷硬横推等执法陋习,以优良党风带动检风。认真执行省委“四要十不准”的规定,大力提倡“当日事当日毕”,切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制定省院机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决定》和《督查工作规定》,以省院机关的优良作风带动全省检察机关转变作风、推动工作。xx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我省检察工作进行巡视回访后,对xx年以来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坚持从严治检,查处违纪违法检察干警4人。加大干部“辛苦指数”的考核比重,强化凭业绩任用干部的导向,努力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干警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省检察机关119个先进集体、177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六盘水市钟山区检察院王伟琴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年检察官”。

各位代表,五年来,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在各位代表的关心、帮助下,全省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进步。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和全省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全省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大局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检务保障基础依然薄弱,破解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瓶颈问题的任务十分艰巨。二是个别地方和一些检察干警还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不高,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不强,仍然习惯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仍然存在,信心不足、自我满足、效率太低、工作懒惰等情况仍然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办案安全隐患还未能从根本上杜绝。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痛下决心,务求解决。

今年和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贵州实现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供司法保障。

强化政治意识,努力做贵州科学发展的推动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在服务科学发展的过程中实现检察机关自身的科学发展。一要切实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积极为“三化同步”战略提供法律服务,继续深入抓好服务“贵安新区”、“毕节试验区”等建设工作。围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依法打击犯罪者,挽救失误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二要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建设。围绕省委十大民生工程,继续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三要切实服务和保障生态建设。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资源的犯罪,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经济发展,积极服务“美丽贵州”建设。

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做平安贵州的建设者。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全力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一要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二要加大化解社会矛盾的力度,认真做好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舆情引导工作,把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理顺情绪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三要深化检察改革,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

强化使命意识,努力做人民群众权益的维护者。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突出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要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释法说理,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待人。三要完善落实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和司法公正。

强化法治意识,努力做公正执法的保障者。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一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按照省委提出的“十破十立”要求,继续着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奢、冷硬横推等执法陋习,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以忠诚、勇气、力量、素养、智慧肩负起法律监督责任。二要积极应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实施,加大人员培训和科技强检力度,提高执法能力,夯实执法保障。三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强化自身监督,防止检察权滥用。

各位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决心紧密团结在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的要求,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篇九 地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xx年检察工作的回顾

xx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服务武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检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历史跨越。

过去的一年,是我院检察工作取得成果最为丰硕的一年。在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表彰命名后,又荣获全省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从xx年起,我院连续三年获得全市先进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创、选、评”竞赛活动最佳单位。在全市检察机关xx年终考评中,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获得第一名、监所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获得第二名。其中,民行检察工作获得全市“八连冠”;检察技侦综合大楼建成、交付使用,实现了单位整体搬迁,我院在“科技强检”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46案105人,同比增长8.5%,;增捕5人,同比上升32%,准确率100%。无错捕、漏捕。依法提起公诉42案90人,同比起诉人数增长12%,依法决定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案3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无错诉、漏诉、无罪判决,追诉5人,同比上升14.8%,准确率100%。发出检察建议1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公安、法院均予采纳。坚持岗位责任、提前介入、挂牌督办、联席会议等制度,适时介入侦查27起重大案件的侦查活动,增强了打击效果。在办理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康某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适时介入侦查,仅用48小时批捕犯罪嫌疑人4人,并及时审查、提起公诉,受到人民群众称赞。

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有力打击震慑犯罪,该严则严,又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刑事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增强。在受理一起亲叔侄之间伤害案件中,我院检察人员积极做好矛盾调处工作,与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达成共识,促进民事赔偿与和解。在此基础上,我院召开多方参加的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依法决定不起诉,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同时,我院结合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定期回访6人(次)。

全面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解难题、保稳定、促和谐。我院积极发挥控申部门的窗口、桥梁与纽带作用,进一步明确各个责任环节和责任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信访承办渠道的畅通和责任的落实。凡到检察机关上访的,热情接待,依法受理,按首问责任制要求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件,迅速组织力量,突击办理,尽快答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也按程序认真负责地移交给有关单位处理,并实行跟踪催办,及时答复上访人员。特别是对不服法院已生效裁决申诉的,耐心细致地做好稳定群众情绪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导致发生“民转刑”案件。去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1件,没有因检察机关工作的疏漏出现越级上访,真正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院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突出重点,严把立案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办案安全,增强办案效果,全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8案11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6案8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2案3人。已开庭审理的7案8人均做有罪判决。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余万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我院围绕新农村建设,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贪污、挪用国家支农专项资金和政策补偿资金的犯罪,深入查办农村城镇化建设中出现的贪污贿赂犯罪,特别是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中行贿受贿、虚报冒领,以及利用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审批权、资金划拨管理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犯罪,坚决查处农村基层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案件,重点查处窝案串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全年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5案7人,均获有罪判决,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结合办案进行个案预防8件,对4个行业、3个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健全防范机制,堵塞漏洞,预防职务犯罪期刊《上阁钟声》出刊2期xx册,免费发放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协作网、系统预防网和工作联系网,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覆盖面,实现了预防工作的“四个转变”,即由初级形式预防向系统全面预防的转变,由浅表式预防向深层次预防的转变,由被动预防工作向主动预防工作转变,由检察机关部门预防向社会化综合预防的转变。

篇十 2023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人民政府的有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扬“甘于奉献,孜求卓越”的检察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为我州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为法治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履职尽责

着眼于法治市场良序,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发展环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运用法治化手段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服务甘孜藏区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立足职能服务我州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正确引导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法律监督和检察服务。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危害营商环境的犯罪行为,依法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3件4人,起诉3件9人。严格执行廉洁准入制,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建立与社会诚信管理系统的联网对接机制,受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20余次。

着眼于平安甘孜建设,着力维护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主动融入法治创稳大局,深度参与依法治理、主动治理和综合治理,推动构建法治良序。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提前介入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重特大刑事案件52件,同比上升36%。依法批捕涉嫌各类刑事犯罪547人,提起公诉718人,有罪判决率达100%。其中,批捕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4人;批捕盗窃、抢劫等侵财类犯罪272人,起诉262人;批捕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类犯罪81人,起诉93人;批捕毒品犯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妨害社会管理类犯罪134人,起诉103人。强化社会面稳控。按照州委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敏感节点工作部署,配合州县党委做实责任区执勤、街面巡逻、边界协调、治安防控等稳控工作。共调动警力5200余人(次),出动车辆1100余台(次),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30余起。落实重大维稳部署。按照州委的安排部署,全州检察机关统一调度,集中精干力量,全力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做深寺庙僧尼教育引导,得到了州委充分肯定。

着眼于依法反腐要求,着力培塑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纵深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严肃查处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0件3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其中,立案查办了原甘孜县住建局局长晏某等住建系统工作人员受贿窝案、原州水务局纪检组长谢某等水务系统工作人员受贿窝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加力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同步开展预防工作,深入重点工程和重点单位举办预防讲座49次,受教育人员6300余人(次)。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建议8件。深入乡村开展专题讲座23次,教育村组干部依法履职,助力精准扶贫廉洁实施。《年度惩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引起州委高度重视。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与州政府联合下发《甘孜州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甘孜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有效防范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4件。指导完成州县两级“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513个行政执法单位全部接入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73件,经排查发现,其中3件涉嫌刑事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着眼于全民学法守法,着力打造崇尚法治的社会环境。大力推进检察官“法律八进”活动制度化,通过以案释法、文艺演法等方式,引导干部群众崇法尚法。编印藏汉双语法制宣传材料15800册,开展法治宣讲140余场(次),展出宣传挂图350余幅,接受法律咨询450余人(次),受教育农牧民群众及僧尼15600余人(次)。在向结对认亲的2741户群众、同心同向联系的20余座寺庙送上温暖、传递真情的同时,为他们讲解法律知识,使物质惠民与法治惠民同步促进。

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着力保护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强化生态司法保护,守护高原净土。加强与国土、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的衔接,全面掌握涉及生态保护重点企业及项目的底数和实情。开展专项监督,坚决惩治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共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3件39人。提前介入生态资源领域发生的重大、疑难案件16件22人。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4件,移送犯罪线索2起。依法办理了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贺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和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雅家情海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相关责任人均受到法律严惩。

二、强化法律监督,注重执法公信,为公平正义的进一步彰显奋力作为

强化诉讼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监督范围,丰富监督方式,实现了对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的全程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10件10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件2人,同比上升50%。纠正漏捕4人,追诉漏罪漏犯11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57件(次)。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3件5人,提出量刑建议95人,采纳63人。监督民事行政审判、执行违法27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提出再审和工作检察建议8件,采纳8件。健全强制措施和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纠正减刑和假释提出不当31人,清理社区矫正人员399人,纠正社区矫正违法27件。对经羁押必要性审查的13名嫌疑人向侦查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对监管场所存在的隐患提出检察建议98件(次),均获采纳。开展死刑临场监督5例,对12名罪犯特赦案件进行全程同步审查,清理看守所违法交付2件,纠正监狱违法拒收1件。

推行阳光检务,主动接受内外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案件向党委人大政协请示、汇报和通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协的监督,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5人(次),汇报、通报检察工作83次。1件拟撤销、4件拟不起诉案件通过了人民监督程序。建成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平台,入驻“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发布各类图文信息2100余条,受理群众诉求3件。完善网络查询、检察长信箱、12309举报平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责,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全程监督。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案件1082件,接受卷宗1807册,移送案件774件,依法不予受理1件。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43条,公开法律文书243份,公开程序性信息1070条。对6个特定种类的46件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及时纠正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建立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及调查取证权,接待律师等查询120人(次)。

厘清问题症结,大力促进规范司法。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中不严格、不规范的痼疾顽症。建立州检察院挂点联系、挂牌督办机制,动态开展随机督察。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30余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10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170余条。建立问题台账及整改清单,整改问题57个,形成对照检查材料120余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得到了人民检察院姜建初副检察长及州四大家主要领导的肯定。

三、深化司法为民,参与社会治理,为民生检察的进一步落实知责担当

做好群众工作,增进检群鱼水亲情。深化群众工作全覆盖,加力推动群众工作常态化。制定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和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服务民生制度机制,持续提升服务群众实效。分期分批派出“检察小分队”163个700余人(次)深入联系乡村、寺庙和学校,走访高僧大德及农牧民群众14600余人(次),积极帮助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投入帮扶款物折资74.15万元,为农牧民群众解决困难问题111个。整合社会各界帮扶资源,为7户贫困户募集到价值3万余元的生活用品。选派25名检察干警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引导农牧民群众早日脱贫奔康。

做深社会治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注重把人文关怀贯穿办案始终,全力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按照“少捕慎诉少监禁”的特殊刑事政策,依法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8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封存6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规律和成因的研究分析,提出的意见建议获省委王东明书记肯定性批示。结合“同心同向”活动,全面落实《推进藏传佛教寺庙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深入25座寺庙与宗教界人士开展座谈60余场(次),调处矛盾纠纷22起。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36名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落实司法、民政救助金16万元,协调落实低保3人。

做实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建立农牧民群众诉求流动服务站和涉法涉诉“绿色通道”,完善来信、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切实提高对重大矛盾纠纷、突出信访问题的稳控。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将释法说理贯穿于不立案、撤案、不捕、不诉等环节。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民事申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共受理举报和控告申诉161件、群众来信来访38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24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5件,化解信访积案2件。依法稳妥处理重大敏感案件15件,直接立案复查刑事申诉2件,促成刑事、民事和解13件。全州检察机关连续7年实现涉检案件“零上访”。州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6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康定、泸定、炉霍县(市)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省检察院授予“省级文明接待室”。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根基,为素质能力的进一步提升锐意进取

立足政治建检,加强领导班子和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铸忠诚警魂”活动成果,努力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组织开展“三严三实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理论知识竞赛、主题征文比赛、书画摄影大赛。州检察院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出版《甘孜青年检察》,向全州机关单位、基层联系点、农牧民群众发放,持续凝聚释放正能量。

立足人才兴检,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以培养本地实用性检察人才为出发点,大力实施人才培养五年计划。大规模推进全员培训。组织两级院581名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806人(次)参加远程网络培训。派出20名干警赴省院和成都等地跟案学习。与毗邻三省藏区检察院建立“康区检务协作机制”,携手培养双语业务能手。大力开展技能练兵。合理对接业务需求,科学配置训练科目。我州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中屡获佳绩,3名干警分别被授予“全省优秀公诉人”和“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丹巴县院干警仁青拉姆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标兵”荣誉称号,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大力推树模范典型。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每月之星”等先进评选活动,切实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全州检察机关34个集体、63名个人获州级以上表彰。州检察院计财处长张燕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四川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泸定县院检察长鲜丽获得“四川法治人物提名奖”,被评为“四川省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和“四川省群众最喜爱的政法干警”,并作为代表参加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

立足从严治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把强化作风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深化“反四风”,努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加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继续推行基层院检察长、州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强化日常廉洁从检和警示教育,先后组织300余名检察干警到四川锦江监狱等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筑牢干警廉政意识。深化检务督察,强化内部监督,立案查处违纪检察人员1件1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州检察院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支出同比分别下降3.75%和16.36%。

立足科技强检,加强检务保障建设。以科技强检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稳步推进两级院“两房”建设。建成电子卷宗系统并投入使用,基本完成分支网络及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建设,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立足精准援助,做好检察援藏工作。按照高检院、省院援藏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完善《甘孜州检察援藏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强调精准式援助,细化人才培养、资金项目保障等工作措施,全面构建检察业务、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检察文化、信息科技、资金项目“六位一体”的检察援助工作格局。积极主动与省院及相关对口援助院对接,确保上级院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州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发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州检察机关维稳、公诉、死刑案件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刑事执行监督、规范司法专项整治等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州、县两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州检察院和全州检察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全州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四个全面”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履职还未完全到位;二是司法理念、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工作发展不平衡,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四是执法保障有待加强,栓心留人环境有待改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全州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州委十届八次全会、全省政法工作和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脱贫奔康和长治久安两个关键,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扶贫攻坚、依法治州、产业富民、交通先行、城乡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六大战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更好维护公平正义,为确保我州“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护航“十三五”踏上新征程。围绕我州“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各项部署,进一步调整检察工作重心,厚植法治沃土,充分发挥法治在“十三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引领、调节、规制、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州战略凸显新成效。认真落实省委“1+5”文件精神和州委实施意见,积极投入反*防群体性事件专项斗争和严打暴恐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乡村治理、依法治州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和侵财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实现新突破。继续坚持依法反腐,坚决查办扶贫攻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完善协作配合,严格规范执法,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扶贫攻坚的跟踪预防服务工作,强化行业预防、区域性预防,增强预防效果。

四、强化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再添新举措。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严防冤假错案。继续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专项检察活动,增强刑罚执行监督实效。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法等问题,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五、推进民生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服务精准扶贫工作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快速、稳妥办理涉法涉诉案件。依托两法衔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民事行政检察的衔接机制,准确把握法律界限,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等工作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大力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动态、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加强队伍和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健全“三严三实”常态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素养培育。推进检察人才工程和文化建设,着力培养业务领军人才,提升队伍执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持续加大经费和装备保障力度,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检察援藏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州检察机关将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守法治,忠诚履职,砥砺前行,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脱贫奔康和长治久安担负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确保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十一 2023年甘肃省两会时间安排:甘肃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着力打击各类犯罪忠实履行神圣职责

1月11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作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作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0986件,审(执)结296445件。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275人,同比上升9.7%。

202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0986件,同比上升22.89%

审(执)结296445件,同比上升20.49%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275人,同比上升9.7%

最大限度防范冤假错案,依法不批捕4053人,同比上升43.3%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0986件

梁明远说,202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0986件,审(执)结296445件,心得体会同比分别上升22.89%和20.49%,收、结案数量再创历年新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37%;省法院受理案件4858件,审(执)结4626件,同比分别上升25.24%和28.6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42%。

审结故意****、抢劫、绑架等案件5673件

去年,依法惩治犯罪,全力推进平安甘肃建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审结刑事案件25322件,生效裁判判处罪犯21220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抢劫、绑架等案件5673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072人,对侯国亮等一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执行了死刑;推进打黑除恶,审理了马克英等一批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严惩毒品犯罪,审结案件3336件,判处罪犯2675人,对涉毒30公斤的石青、26公斤的卡学龙等犯罪分子依法执行了死刑。

审结********、渎职犯罪案件702件

严惩职务犯罪范文写作,审结********、渎职犯罪案件702件,判处罪犯703人,依法惩处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原书记吴继德、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杨映祥等一批职务犯罪分子。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及涉民生类犯罪,审结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1079件,依法审结了刘合新等诈骗案。审慎审判死刑案件,严格死刑案件证据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连续5年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核准率保持100%。强化****保障,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钟德跃等5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出台处置“僵尸”企业意见

全省法院共审结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案件185554件,标的额296亿元。依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出台处置“僵尸”企业的意见,设立破产案件合议庭,受理公司清算、酷猫写作范文网企业破产案件37件,资产债务总额达121亿元。出台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指导意见,降低诉讼担保门槛。依法维护金融安全,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0433件,标的额91亿元;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5702件,同比上升58.52%,审结31378件,标的额59亿元;妥善审理互联网金融案件,在审理吴健华等人诉兰州西部商品交易中心、兰州圣大商品交易有限公司期货纠纷系列案件中,准确区分期货和现货交易的法律界限,制裁违规经营。

2023年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

2023年,全省法院继续破解群众反映的“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实现权益。梁明远郑重承诺,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在既定时间内,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275人

路志强说,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省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275人,同比上升9.7%。白银市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从快批捕跨省作案、****残害11名女性的犯罪嫌疑人高承勇。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个人简历坚持“少捕慎捕少监禁”理念,着力改变涉罪即捕、以捕代侦等陈旧观念,最大限度防范冤假错案,减少对立、促进和谐,依法不批捕4053人,同比上升43.3%。着力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问题,监督立案180件,追加逮捕289人;坚决纠正利用抓捕手段插手民间经济纠纷、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监督撤案289件;坚决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18件。

共提起公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498人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强化审前把关,认真履行审查起诉职能,共提起公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498人,同比上升19.9%。坚持疑罪从无、防错防漏,依法决定不起诉1992人,同比上升96.3%;追加起诉316人,同比上升17%。着力加强审判监督,坚决纠正司法不公、定罪不准、量刑失当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9件,范文内容地图法院已采纳5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63件,法院已采纳44件。

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11人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提钱出狱”等问题,认真开展刑罚变更执行检察工作,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11人。切实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98人。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认罪态度好、不影响办案、不需要羁押的755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坚决查处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体罚虐待等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11人。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加大惩防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侦查预防两手抓,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决查处********犯罪。共立案侦查492件744人,挽回经济损失2.69亿元。立案侦查50万元以上大案133件、要案38人。突出惩治行贿犯罪,严厉打击金钱公关、围猎干部、情节严重的行贿者,立案侦查88件101人。突出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劝返11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其中境外3人,追回赃款1517万元。依法对省委原副秘书长兼信访局局长戴炳隆、省绿化办原副主任陈浩文等4名厅局级干部和张家川县原县委书记刘长江、工作总结泾川县原县委书记李全中等34名县处级干部立案侦查,有力震慑了****犯罪。

渎职侵权犯罪立案侦查130件257人

坚决查处渎职侵权犯罪。采取领办、参办、督办、交办等措施,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侦查130件257人。部署开展查处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处上述领域渎职犯罪29件61人。指导陇南市检察机关对造成跨省重大环境污染的“11·23”锑矿泄露事故5名责任人立案侦查。紧盯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问题,严肃查处利用执法司法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犯罪行为,立案侦查170人。

2023年着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集资诈骗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着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着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严肃查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犯罪,坚决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渎职侵权犯罪。

篇十二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27日在黄冈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黄六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04年全市检察工作和2023年工作主要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要求,全面履行三项职能,充分运用两个手段,突出把握一个关键,积极完成检察工作目标任务,为在我市创建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全面履行三项职能,不辱使命多作贡献

(一)切实履行严打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按照 “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确保办案质量'的工作目标,全力做好“严打'各项工作。一是保持“严打'工作力度,做到办理刑事案件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放松、行动不手软。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991件158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94件1390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946件140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87件1189人;共办理在押人犯又犯罪案件3件3人。加快办案节奏,批捕环节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71件次,起诉环节提前介入402件次,全部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二是突出“严打'工作重点。对爆炸、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16人、起诉279人;对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批捕678人、起诉555人。红安“11.3”案件主犯周旺清纠集黑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歹,扰乱治安秩序,为泄私愤图报复,指使团伙成员用“狗钻笼'蒙面、手持钢管焊刀在闹市区追杀他人致死。市院及时提前介入,周密审查,及时提起公诉,周犯等19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和有期徒刑。案犯汪春松、童春莲以黄州“满天星'茶楼为据点,组织和容纳卖淫嫖娼、淫秽表演。市院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审查此案,引导侦查取证。汪犯、童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9年。三是注重'严打'工作质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慎办理刑事案件,努力使检察执法不枉不纵。通过审查,共依法不捕不诉118人,依法追捕追诉123人。市院仅办理熊鑫非法制造、储存、销售毒鼠强案,就依法追诉了33起犯罪事实,全部被法院认定,熊犯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四是坚持打防并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检察信访接待,参与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依法审查处理举报、控告信访件266件。

(二)切实履行侦查职务犯罪职能,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振奋精神,创新机制,加大力度,积极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一是开展以破大要案、追逃追赃为主要内容的肃贪专项行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01件11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9件2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追回外逃嫌疑犯13人。二是突出查办要案和“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共立案侦查副县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1件11人,其中正县级3人。立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 38件38人,占立案总数的37.6%。所查处的要案中有原黄冈市农发行行长周启仁贪污受贿案,有省院交办原鄂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楚平(正处级)受贿案、原武汉市农业信用合作联社主任贾伟(正处级)受贿案,有原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海棠受贿案、原黄梅县公安局局长李文繁贪污受贿案、原武穴市安达城兽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洪先受贿案等,上述案件查处后,已全部移送起诉,在社会各界产生了深远影响。三是加强侦查一体化指挥力度,突出查办重特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窝串案。共查办职务犯罪窝串案56件61人,占立案总数的55.4%。如市院根据省院交办,查办了国家长江水利委员会有关人员在长江隐蔽工程建设中贪污、受贿窝串案,立案7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9万元。共立案侦查5万元以上经济犯罪案件44件,占立案总数的43.6%,其中10万至50万元案17件,50万至100万元案3件,100万元以上特大案3件。如武穴市交通系统杨某等4人贪污101万元窝案,蕲春县花园水库管理处处长邓某私分国有资产69万元案,黄梅县农行濯港分理处原主任纪某挪用公款66万元案,团风县教育局副局长范某伙同他人贪污公款43万元案。

(三)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60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销案件18件。红安县小学教师钟某,先后猥亵3名男生后,企图与受害人私了。红安县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是加强审判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7件,提出民事和行政抗诉47件、提请省院抗诉21件。法院已审结案件中,改判22件,息诉16件。黄黄高速公司对某过水涵洞疏于管理,致使黄梅县凉岭村226亩农田因水源堵塞减产或绝收。村委会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原被告共同负担疏竣义务。经市院抗诉,原审法院再审改判被告负责修复过水涵洞,并告知农田损失待农户起诉后另案审理。三是加强检察技术监督,共办结各类技术检案390件,出具鉴定文书138份,其中纠正原错误法医鉴定结论1份。四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不当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及其他监管违法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5件次。认真落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实现全市羁押场所无超期羁押目标。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双加强、双保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监管机关依法文明管理,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五是加强控申检察监督,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6件,改变原决定4件;立案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0件,决定赔偿6件。

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两级院扎实开展了5个专项业务行动,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向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7000余件,建议移交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6件,监督立案3件。二是开展交通肇事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清查交警部门2003年以来处理的4950件交通事故,监督立案20件。三是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对2002年以来的592件减、假、保案件逐案清理,查出存在违法情况的案件20件,监督纠正20件。四是开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行动,立案侦查侵权犯罪案件1件2人。五是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行动,通过分级负责、领导包案,共清理涉法上访案件49件,全部办结。

二、充分运用两个手段,服务大局务求实效

(一)充分运用办案手段,为经济建设创优环境。严肃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经济领域刑事犯罪,批捕25人,起诉34人。严肃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贪污、贿赂犯罪,批捕63人,起诉71人。向困难企事业单位返还应追缴赃款850万元。积极审查民行申诉案件,通过提出和提请抗诉,改判案件中调整诉讼标的489万元。江苏省盐城市粮种公司张某明知自己生产的稻种不合格,还大量运到蕲春县销售。致使蕲春及周边县种植该稻种的农户损失130余万元。蕲春县院作出批捕决定后,张某潜逃。县院会同公安机关加紧追捕,并建议经销商先期赔付16万元。我市两级院还结合刑检办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地区和行业集中整治、为青少年维权等活动,优化治安环境;结合自侦办案,开展个案预防41件、重大工程专项预防9项,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9件、开展法制宣传36次。红安县院在校园内举办'远离网吧'法制教育课;黄州区院在国税系统深入调研,提出税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对策;麻城市院结合典型案例警示施工单位增强质量意识、修建合格工程。

(二)充分运用服务手段,参与和促进经济建设。一是坚持落实服务中心工作各项措施,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发生在外资企业的案件,防止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二是发动干警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关注外商人身和财产安全。三是在扶贫点、解困点上察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市院与市政协、市电力公司、市供销社、市农发行等单位共同在红安县红华村扶贫,为该村培训大量技工并推荐输出,调整农田种养结构,突出修桥修路,加强财源建设,2004年,该村实现年增收150万元。四是切实抓好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处理矛盾纠纷,加强安全防范,指导“平安'创建。组织对“监外五种人'(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监外在逃)的清理调查,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通报其中存在的文书不送达、交付执行脱节、部分人员监管失控问题。

三、突出把握一个关键,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执法思想建设。将执法思想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抓紧抓实。在两级院开展为期半年的“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权力观、人权观、监督观,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大讨论活动的关节点、着力点,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的“三制”落实专项督查、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四个专项工作。逐案清查了2003年以来撤案、不捕、不诉、判决无罪的四类案件,依法对1名干警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对2003年办理的76件不起诉案件逐一排查,依法纠正错误处理案件1件;逐案清查2001年以来自侦办案所扣押和冻结的款项,依法向当事人返还不当扣押款3.5万元;对违法插手经济纠纷问题进行了认真清查,没有发现违法问题。

二是加强队伍整体素质建设。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关键,持续加强两级院班子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组织建设。主动配合两级党委,加大协管力度,调整配强 7个基层院检察长,优化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两级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带头作出廉洁从检承诺,接受干警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检察人员管理,筹建全市侦查人才库,尝试了侦查资源在全市范围的整体使用。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年度有54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8人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00名干警参加了“专升本”学习。开展全员轮训活动, 548名应训对象全部轮训完毕。开展岗位'学、练、赛'活动,切实增强岗位能力,3名干警参加全省 '优秀公诉人'评选竞赛,分别获得全省第一、第三和第七的好名次。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纪案件6件,对6名违纪干警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加强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检察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检务管理良性运行机制,努力构建具有检察特色的现代管理模式。规范队伍集中学习教育,制定方案、组织专班、整体推进,确保检察队伍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整体有方案、阶段有部署、每月有计划、每周有行动。规范检察办案方式,制定各业务、各环节检察办案流程,约束干警言行,促进检察执法实体和程序公正。规范检察权使用,在17个办案控制点如自侦办案查不查、立不立、捕不捕、诉不诉问题上,一律集体把关决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益。规范勤绩管理,完善全员量化动态考绩办法,科学考评干警工作业绩,兑现奖惩措施,激发工作热情。规范检察改革,积极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邀请人民监督员讨论监督'三类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案件、检察机关拟撤案、拟不诉案件)44件,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业务部门拟定意见41件,不同意3件。经市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全部采纳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

四是加强基层院建设。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在全市确定示范院和帮促院,市院领导分片包干、定点帮促,基层院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不断提升。深入开展'创争当'(创先进检察院、争一流科处室、当优秀检察官)活动,并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系统活动。全年共有8个集体和23名干警分别受到省委、市委或上级检察机关表彰。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争取国债资金210万元,建成多媒体示证系统3套、监控系统10套,市院和2个基层院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2个基层院在因特网上设立了独立网站。

五是加大检察工作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力度。增强党性观念,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权威,重大情况和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人大的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罚执行监督情况和交办案件、事项的办理情况。组织两级院走访部分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座谈,主动接受监督。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争取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04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我市检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还不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查办职务犯罪的侦查能力、办案质量与效率有待提高,反腐败工作的实绩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诉讼监督工作仍比较薄弱;人员多、编制少的矛盾在两级院突出存在,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业务骨干出现断层和青黄不接;检察经费保障困难,制约工作开展,办案装备、办案手段普遍较其他地方落后。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着力提高法律监督五种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建设“和谐黄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推进反腐败斗争。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案件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大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二是提高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利益、制造暴力恐怖事件以及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进行破坏活动的犯罪分子,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多发性犯罪。坚持严打方针,加大严打力度,保持严打声威。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兼顾挽救失足者。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活动,妥善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化解和减少不安定因素。

三是提高加强诉讼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注意监督纠正打击不力、裁判不公、程序违法、侵犯人权的案件,依法查办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四是提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教育·规范·能力'主题活动。引导干警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基点,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行为,正确处理好六个关系: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关系、事后监督与主动监督的关系、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的关系、检察工作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加强检察各环节执法办案,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平等保护,为经济建设大局创优环境;加强犯罪预防工作、扶贫解困工作,促进和参与经济建设。

五是提高依法建院、从严治检能力,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培养检察人才。推进检察改革,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和机制,增强法律监督效能。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着力实施宏观指导和重点帮促,促进基层院齐头并进和协调发展。 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再作新贡献。

篇十三 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xx年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大会的同志提出意见。

xx年,在市委领导、区委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三个至上”和“三项硬要求”的工作主题,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一、服务大局,加强检察业务建设

1、优质高效履行批捕起诉职责,营造稳定良好的治安环境。依法开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刑事检察工作,适时介入重大案件的侦查,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4件279人,提起公诉473件681人。在坚持严格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不捕案件开展说理和尝试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全年共对7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对24名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

2、优质高效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营造清廉的政务环境。xx年,我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7件17人,同比增长40%,连续两年办案数全市领先;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同比增长100%。针对城建拆迁和防违治违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高发的现状,集中力量,深挖窝案,在王营镇先后查办了原人大主席吴翔、原党委副书记郜树理、原纪委书记朱正明等人受贿窝案以及原副镇长赵美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王营中队原队长潘红兵玩忽职守、受贿案,有力地打击了征地拆迁领域中的腐败现象,为廉洁、公正拆迁提供了保障。同时从保护干部、促进发展、服务大局的高度出发,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部门和系统召开预防联席会议6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4份,其中1份预防调查报告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预防调查”。

3、优质高效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营造公正的司法环境。针对法律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监督机制,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全年共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销案件2件;对侦查工作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件次;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8人。强化对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对法院情节认定及量刑畸轻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4件,均被市检察院采纳;针对监外执行活动中存在的不当行为,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份并已采纳。强化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2件,息诉和解27件,提抗3件已被市院采纳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已被法院采纳1件。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开展支持相关单位进行起诉的工作,共支持起诉18件,督促起诉6件。

4、优质高效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均及时转处和自处,牵头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6次,散发宣传材料8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为做好国庆60周年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健全完善了维稳工作应急制度,推出一系列保稳定促和谐的新举措,如创新建立以“联调、联建、联帮、联防”为核心的“四联工作法”,构建平安建设防控网络,受到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开展应对金融危机的风险研判工作,对返乡农民工犯罪问题进行调研,推动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返乡农民工犯罪问题的调研。 二、推陈出新,加强品牌形象建设

1、在创新提升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有亮点特色中打造品牌。我院将多年挖掘和培育出的现有品牌当做“旗帜”来树,不断丰富和拓展新内涵。深化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将“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这一品牌细化为“三岗”,即面向失足青少年建立“失足青少年教育感化挽救岗”,面向青少年主要群体中的在校学生建立“青少年犯罪校园预防岗”,面向保护青少年特殊合法权益建立“青少年合法权益监督岗”,全面推进“维权影响扩大工程”和“义务法律推广员计划”。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完善检察工作服务农村的网络的做法,被《检察日报》评价为“淮阴检察服务农村的信号‘满格’”。

2、在创新做强社会认可度高的亮点特色中打造品牌。将“民生检察”工作的重点放在新农村建设上,确定“立足职能,适当延伸,通过一定载体,优质高效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创新设立以“便民服务站、检察联络员工作站、检调对接工作站”为载体的“三站合一”检调对接模式,成为我院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品牌特色。不断扩大提供法律服务的空间,开展“检察工作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倾听建议呼声,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救济,为社会排忧解难。

3、在创新培育新的亮点特色中打造品牌。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创新“抓制度建设确保程序规范、抓职能延伸确保优质高效、抓跟踪监督确保公平正义”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促进刑事和解工作的淮阴模式,先后被省、市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转发。针对辖区内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比较严重的情况,在开展公诉引导类案侦查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规范执法,加强管理机制建设

1、突出接受监督,提升内外部监督规范化水平。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并就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按照代表的监督意见切实改进各项工作;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自觉将“不捕、不诉、捕后撤案的自侦案件”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中,确保监督富于实效。在内部监督上,坚持捕诉分离等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实行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入所前由纪检监察人员和人民监督员谈话制度,了解侦查环节是否存在不文明执法、不规范办案的行为,以此促进规范执法、文明办案。

2、突出规范执法,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在规范执法上,积极探索办案工作新机制,推行案件线索管理制度、大要案备案审查制度,不立案备案制度;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规定,明确了办案人员和司法警察的职责,确保办案安全;办案笔录制作全面电子化,多媒体示证广泛运用,建立起办案数据库、信息库,实现了各部门和办案干警由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转变。

3、突出过程控制,提升案件管理规范化水平。案件管理监督工作推出“五书同台”的管理模式,即以提请批捕书、批准逮捕意见书、提请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和判决书为线索,从程序与实体两个方面对所有案件进行扫描式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存在的程序上瑕疵。定期组织人员对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执行《办案工作流程》情况,以及涉案赃款、赃物的扣押、保管、处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持每月案件检查考评制度,以此强化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在xx年11月省检察院组织的涉案款物专项检查中,省院检查组认为,我院是所有被检查单位中涉案款物处理最彻底的一家。xx年6月,我院被市委政法委命名为全市政法系统“规范执法示范单位”。 4、突出制度建院,提升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性和优越性,修改和完善规章制度,用有效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用考评机制激励不断进取,竞争晋升、量化指标、全面考核,持续不断地启动干警的内在潜能的激励机制;用监督机制保证制度落实,建立起单位、家庭、社会三方面共同参与的“立体监督网络”,全面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积极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座9000多平方米集办案、技术、文化、体育、绿化于一体的现代化办公大楼即将投入使用,检务保障得到彻底改善。

四、以人为本,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1、以攀高比强、勇于争先为动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围绕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奋斗目标,全院上下通过一系列的争创活动,推出一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新举措,办出一批叫得响的精品新案件,打造出一批有影响的新亮点,树立出一批敬业奉献的新典型;建立和完善了服务大局机制、队伍管理机制、业务运行机制、检务保障机制等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运行机制和方式,推动我院在和谐奋进、科学发展上攀高比强、勇于争先,基层院建设取得新的成就。xx年2月,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第三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谱写了淮阴检察史的新篇章。

2、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目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xx年7月,根据工作需要和班子缺额的实际情况,在区委的领导下,3名中层干部被提拔进领导班子,实现老中青梯次配备,班子年龄结构进一步趋向合理。为提高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班子成员喊响“看我行动,树好榜样”的口号,领着干警干,做给干警看,努力做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表率,做依法办案的行家里手。班子集体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优质高效驾驭各项检察工作的实际行动,赢得全院干警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3、以德才兼备、务实进取为抓手,努力实现素质强检。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科学发展见行动,创新创优强监督”、“先进检察院更先进,党员干警怎么办”等学习实践活动,把个人前途命运和价值取向与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紧密联系在一起,有效提升了干警的思想境界。以检察文化培育人,不断丰富“人文检察”的内涵,规划设计了院史室、荣誉室、廉政文化室、检察文化室、淮阴地方文化室等“五室”,充分展示淮阴检察工作的特色品牌,定期组织开展业务研讨会、书法、摄影比赛等活动。以从优待检温暖人,1名中层干部被提拔为副科职,2名干警的行政职级晋升为正科级,2名干警被明确为副科级,干警职级解决机制制度化。以从严治检约束人,推行“一岗双责”承诺制和责任制、按履行“一岗双责”努力程度为依据进行民主测评制,要求干警遵守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在xx年底的全市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中,我院名列第一。

xx年主要工作任务

xx年,我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检察工作主题,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奋发有为地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实现思想站位的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执法效果和形象的进一步提升,为促进淮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要突出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履行检察工作职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作为。

二、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思路。

三、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在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上有新提升。

四、大力加强检务保障工作,在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上有新举措。

五、创新创优,铸造品牌,在特色工作建设上有新发展。

篇十四 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

xx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中共四川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忠诚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四川发展新跨越做出了贡献。

五年来,认真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186512人,起诉203655人。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127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437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犯罪的要案924人,其中厅级干部56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4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99亿元。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151件,依法纠正侦查机关不当插手经济纠纷1468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9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94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23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7899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991件。

五年来,不断深化检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技术工作运行机制改革和驻狱检察室由县级检察院派驻改为市级院派驻改革,不断深化侦查工作机制、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改革,规范死刑二审案件的审查和出庭工作。积极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认真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全国首批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五年来,结合各项专题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前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试点、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着力解决队伍与业务相关联的突出问题。建立了巡视督查、下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向上级院党组集体述职、重大工作失误检讨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教育培训、实战练兵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

xx年年全省检察工作情况。

一、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关于集中整治农村和城市社会治安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捕35682人,起诉41416人。突出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打黑除恶、禁毒、禁赌、打击破坏“油气田”、“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犯罪,整治非法用工、打击非法传销等专项行动。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结合专项行动,依法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960人,起诉967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取得新成效。

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193人,同比上升5.4%,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937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62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

着力查办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把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作为维护民生之要,共查办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的职务犯罪183人。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作为维护民生之本,共查办侵害群众人身、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45人。把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益作为维护民生之基,共查办侵害群众合法财产权的职务犯罪472人。

着力查办商业贿赂及行政执法、司法领域中的职务犯罪。不断加大查办商业贿赂中的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查办598人。立案查办行政机关职务犯罪776人,上升14.6%。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37人。

继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和检察建议515件,开展预防咨询1041次、警示教育1227次,调查剖析犯罪原因250件,按规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44次。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全省检察机关着眼于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立案100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纠正392件。通过审查案件,依法追捕784人,追诉45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07件(次)。

加强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5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8件,法院审结357件,改判140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84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组织开展了刑罚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和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共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203人,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5041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0人。

四、结合办案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着眼于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依法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79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801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4109人。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和快速起诉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9560件,对被告人认罪案件提出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9319件。结合办案,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5737件。对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共办理987件。

着眼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司法权益,认真办理涉检信访案件。开展了涉检矛盾纠纷排查,清理进京到省访46件,已办结45件,息诉39件。开展下访巡访活动836次,化解告急访、老上访、集体访190件。审查处理举报控告申诉19847件,检察长接待举报控告申诉3415人。

着眼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弱势群众权益,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效能。继续探索支持(督促)起诉新路子,办理国有资产流失等涉及国家、社会公益和特殊群体利益的案件277件;依职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629件,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利益。积极探索农民工维权机制建设,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彰显司法文明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不断强化对人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依法保护无辜公民和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不构成犯罪的939名涉案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8人决定不起诉。通过初查,对举报失实的54名被举报人予以公开正名。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在查办涉及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中,一般不查封企业帐户、不扣押企业财产,对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避免造成企业停产、职工失业。

依法保护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建立被害人及其家属权益保障机制。

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

六、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整体素质

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作风建设的部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班子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在作风整顿建设中,以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干警头脑,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健全教育和警示机制。

认真组织实施检察人才工程。省检察院组织实施了“人才强检、素质兴检”的人才战略工程,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了《“十一五”期间全省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省举办司法考试、专项业务、新进人员培训班120余期,培训干警5000余人(次)。

全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综观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提高监督能力,为推动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第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引领检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服务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民生意识、监督意识。继续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努力维护法制统

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四川,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二,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犯罪、黑恶势力、毒品和抢劫、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推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金融监管、危害证券管理、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努力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篇十五 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州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去年工作回顾

2023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全面监督下,在政府、政协的给力支持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遵照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围绕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两大任务,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为促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法治环境贡献正能量。

一、把握履职之本,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我们将服务发展作为履职之本,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一是找准服务发展切入点,优化经济环境。完善《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服务和保障我州经济转型升级。助力“项目推进加速年”活动,针对黔张常铁路、吉恩高速、建州60周年州庆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从工程审批、资金拨付、项目施工等环节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与中铁集团武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台《关于共同建立检察院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配合机制的意见》,为企业发展服好务。从严打击阻工闹事、寻衅滋事等破坏项目建设的刑事犯罪,对骗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国家财政补贴158万元的符某等人依法批准逮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二是把握平安建设落脚点,维护治安环境。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1788人,起诉2422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危害治安环境犯罪嫌疑人1038人。对涉嫌故意杀人、聚众斗殴,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赵某某等22人依法提起公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以群众路线统揽信访工作,接待来访672人次,受理来信167件,办结涉检信访案6件,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全州检察机关连年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访案件“零”的记录。同时,加大依法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共办理刑事申诉案19件,国家赔偿和赔偿复议案5件,司法救助案34件,协调到位救助资金46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三是选好机制创新着力点,保护生态环境。围绕州委建设“绿色湘西”部署,探索“补植复绿”工作机制,把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纳入涉林刑事犯罪评价体系,要求犯罪嫌疑人自行补植苗木,检察机关作为从轻情节予以考虑。一年来,共受理该类案件4件5人,补植苗木13000株,面积500亩,达到了惩戒犯罪和保护生态的双重目的。同时,建立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在案件协作、宣传教育等方面达成共识。深入开展惩防森林失火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全州森林失火案件同比下降78%,守护了湘西的青山绿水。

二、严惩职务犯罪,落实反腐倡廉新要求

贯彻中央反腐败总体部署,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件成效明显。一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9件81人,其中大案49件,同比上升57%,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7人,同比上升250%,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00万元。依法查办了州国土局原局长杨某某、州红十字会原副会长欧某某(正处级)、州审计局原副局长黄某某、吉首市经开区原党工委书记易某(副处级)等一批社会影响大、老百姓关注的职务犯罪要案。坚持“对司法腐败零容忍”,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件9人。如古丈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梁某某挪用公款、受贿125万元案,永顺县法院民一庭原庭长刘某某挪用公款、贪污、索取贿赂63万元案,凤凰县公安局看守所原副所长张某某等5人渎职案,维护了司法公正,捍卫了司法权威。二是从严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组织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非法套取财政补贴资金、棚户区改造贪贿案件等三个专项行动,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维护群众利益。典型案件有:古丈县柑子坪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原村委会主任向某某共同贪污村集体收入60万元案,花垣县残联原主席石某某贪污残疾人专项资金、私分国有资产52万元案。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综合运用预防调查、犯罪分析和检察建议等方式,分析薄弱环节和发案风险点,提出预防措施,为相关职能部门建言献策。一年来,对“生猪无害化处理”、公共投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8个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领域开展警示宣教活动73场次、预防调查19件、犯罪分析19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09人次,提出检察建议21件,着力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新常态。

三、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信新提升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为载体,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一年来,共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30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6件,纠正漏捕28人、漏诉3人,抗诉5件6人,提出书面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102件次。落实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保靖县检察院对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的该县首例网络传销案提前介入,为侦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帮助。永顺县检察院依法追诉涉嫌抢劫罪的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凤凰县检察院加强侦查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介。二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对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法律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6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抗诉2件;对审判人员行为违法和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6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44件,支持起诉30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149件,采纳122件,促使职能部门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3亿元。州检察院抗诉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不服生效民事调解书申请监督案,改判标的达1500万元,是新民诉法实施以来,我州首例对损害国家利益的调解书进行抗诉,并获再审改判的案件。三是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331件,纠正不当案9件。组织开展全州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社区矫正执法情况检察活动,发现脱管4人、漏管13人、重新犯罪3人,经检察监督收监执行21人。积极开展新增业务工作,对176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变更建议,采纳建议174人,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114件,强制医疗执行监督6人,审查特赦案65件。周某、骆某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案,被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十佳典型案例,也是我省入选的案件。全州连续三年在省综治工作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考评中实现零扣分。

四、注重真抓实干,助推精准扶贫新进展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扶贫攻坚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有序推进精准扶贫。一是坚持“联”字为先,实行全员参与。认真落实州委扶贫攻坚战略部署,以“一进二访三联”活动为载体,组织全州检察机关346名党员干警进村入寨访困、走家串户问需,开展“爱心暖人心,孔坪公益行”义演、“关爱扶贫村儿童”爱心助学等活动,捐款8.7万元,帮助吴云华等34名贫困学生圆了求学梦;为龙国成、梁建斌等57户困难户进行危房拆迁改建;对783户贫困户实施“一对一”帮扶,帮扶资金达28.3万元。二是坚持“干”字当头,做实民生改善。坚持把群众福祉放在心头,两级检察院共争取项目资金1100万元,帮助扶贫联系点改善民生环境。州检察院针对保靖县水田河镇孔坪村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水难”问题,筹措资金200万元,在被当地群众称为“干鼎罐”的地方,钻井246米,开采日出水量达120立方米的高品质饮用水,结束了1774名村民“靠天吃水”的历史;筹集资金120万元建成300平方米的村级活动中心,配备了价值10万元的电脑、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古丈、永顺县检察院在扶贫联系点建设老年人照料中心,惠及当地群众。三是坚持“育”字为本,着力产业脱贫。我们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鼓励支持村民大力发展传统油茶产业,主打烟叶和特色养殖产业,先后投入230万元建设产业路和产业基地,发展产业合作社10个,解决产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34个,发展烟叶、蔬菜、油茶、水果等主导产业5880亩,铺出群众脱贫致富金光大道。

五、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察新品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和“开放检察”新思维,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全方位监督。落实州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制度,为监督小组有效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一年来,两级检察院共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司法公正湘西行、诉讼法律监督等工作48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意见建议28件,落实各类工作事项32件(次),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反馈,满意率达98%以上。二是加强沟通联络。两级检察院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通过登门拜访、电话专访、定期走访等形式,主动汇报检察工作情况和重要工作部署243件(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赠送《检察日报》、寄送检察工作简报、发送手机短信,全面展现检察工作。拓展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先后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评议等活动107人次。三是搭建阳光平台。为实现“阳光检察”,我们通过湘西检察网、湘西检察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开启“检察微时代”,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全年发布各类检察信息1100条,收集意见建议71条,帮助网友解决案件举报、受理等问题9个。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以做客媒体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宣传和推介检察工作。使用“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检务公开查询系统”,向群众免费赠送“检察农家历”,提升“阳光检察”透明度。

六、强化四个确保,谱写队伍建设新篇章

按照“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要求,大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一是深化内部监督,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出台《湘西自治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增强问责刚性。一年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反弹的单位或个人,通报16人次,责令“一把手”书面检讨4次。坚持“七见”标准,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共排查出重点问题10个,制定整改措施4类12条,全部整改到位。加强廉政教育,新年上班第一天,即召开全州检察机关纪律作风警示教育大会,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省检察院巡视工作意见,针对巡视组反馈的8个方面问题,主动征求意见,制定17条整改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人,扎实推进问题解决。去年,全州检察机关无一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和党纪政纪处分。二是夯实教育培训,确保队伍的生命力。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中培训干警1749人次;组织州检察院107名干警和8个县市检察院检察长,到清华大学进行素质能力培训;派遣8批146人次到重庆、深圳等地学习检察改革经验,推进泸溪县检察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举办全州公诉人业务竞赛和团体论辩赛,设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辩论环节,实现学习培训与民族特色的深度融合。去年,全州共有9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反贪侦查、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等标兵、能手称号。三是强化检务保障,确保队伍的战斗力。在党委、政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两级检察院落实“高清视频会议”、“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等项目建设资金1200万元、“两房”建设资金1036万元。投入750万元用于“互联网+检务云”平台建设,实现移动终端信息查询和处理服务。推行网上举报管理和律师电子阅卷系统,实现了举报线索和律师阅卷的数字化。利用侦查技术装备开展电子证据业务41件次,数据分析8万条,为深挖职务犯罪、突破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弘扬检察文化,确保队伍的凝聚力。成立全省首家市州级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充分挖掘具有湘西本土特色的文化资源,积极开展“检察文化下基层”,“唱响时代主旋律、高扬公平正义歌”合唱比赛,“和谐杯”篮球赛等文体活动,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男子篮球赛冠军、全省检察机关乒乓球赛冠军、州直机关合唱比赛二等奖。通过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凝聚人心、增强队伍活力,推动工作开展。去年,州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全州综治工作优秀单位、全州信访工作优秀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居州直政法单位前列,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检察技术、司法警察等工作步入全省先进行列。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州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厚爱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人民检察院,向您们表示最真诚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州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主动对接我州经济发展、精准扶贫的工作力度仍需加大,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检务公开方法不多,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导致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不够了解;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不快,在诉讼监督、查办职务犯罪、群众工作等方面相对薄弱,办理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和精品案件不多,办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信息网络等新类型案件的专业人才缺乏;四是执法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和“空编”问题凸显;五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下检察工作保障的困难、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工作展望

2023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新期待,主动落实提升司法公信新要求,服务全州加快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协调发展,实现全州检察工作新进步。

一、坚持党的领导,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在政治上,始终与中央、省、州委保持高度一致,抓好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全员轮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主动适应检察改革发展需要,继续实施干警高素能培训,适时开展多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比武竞赛活动。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展开内部巡查巡视、建立检察人员权力清单,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推进作风建设。

二、突出服务重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制定《湘西自治州检察机关服务全州“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主动融入“项目决战年、招商突破年、环境创优年”活动,依法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强揽工程、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刑事犯罪,为全州“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法治保障。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更加注重“三个考虑到”、“四个避免”,在法律适用上更加注重“三个区别”、“四个界限”,依法保护新兴生产力,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坚持反腐倡廉,服务良好政治生态建设。按照“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要求,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围绕国家重点工程和州庆项目建设,重点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从严惩治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十分恶劣的不法商人。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措施,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的“五走进”活动,构筑预防社会化新格局。

四、深化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平公正。以“司法公正湘西行”为抓手,以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侵犯人权、花钱买刑、徇私枉法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完善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刑罚执行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统筹推进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依法惩治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五、真诚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诚恳听取代表、委员的批评意见,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做到反馈及时、回复满意。聘请政协委员担任检风检纪监督员,强化外部监督,整肃队伍作风。稳妥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方式改革,拓展监督案件范围,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知情权保障制度。坚持开门纳谏,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座谈会、代表委员视察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全州检察机关将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实现建州六十周年城乡面貌发生历史性转变作不懈努力!

检察院个人工作报告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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