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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库存管理目标与原则 二、库存分类与编码体系 三、入库与出库流程管理 四、库存盘点与损耗控制 五、信息系统与数据管理 六、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
包括哪些方面
1. 确立合理的库存水平,以平衡供需关系
2. 建立标准化的库存标识,便于快速定位和检索
3. 规范化的入库检查,确保商品质量
4. 出库操作的高效执行,保证订单准确无误
5. 定期盘点,防止库存差异和损耗
6. 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库存管理效率
7. 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强化责任意识
8. 通过绩效考核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重要性
库存管理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环节,直接影响到成本控制、客户满意度和资金流动性。有效的库存管理能够减少资金占用,降低存储成本,避免缺货带来的销售损失,同时也能防止过度库存导致的商品滞销。此外,良好的库存管理还能提升供应链响应速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方案
1. 设定库存管理目标:依据销售预测和历史数据,设定安全库存和最高库存水平,确保供需平衡。
2. 实施库存分类与编码:建立统一的库存分类标准,为每个库存物品赋予唯一的编码,便于信息化管理。
3. 优化入库流程:设立严格的质检环节,对入库商品进行详细检查,不合格品及时处理。
4. 精细化出库操作:制定明确的拣选、包装和发货流程,确保订单准确无误,减少错误率。
5. 定期盘点制度: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发现差异及时调整,预防库存损耗。
6. 引入库存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库存软件,实时跟踪库存动态,提高管理效率。
7. 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库存管理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8. 绩效考核机制:设定库存管理相关指标,如库存周转率、误差率等,作为员工绩效考核依据,激发工作积极性。
以上方案旨在全面提升库存管理水平,实现库存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助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
库管理制度存在范文
第1篇 油库加油站安全管理措施
关于防范输油管道和油罐漏油
5.2.1 每个油罐组均应设环行消防道路。
5.2.2 油罐组周边的消防道路路面标高应高于防火堤外侧地面的设计标高,其高度不宜小于0.5m。位于地势较高处的消防道路路堤高度可适当降低,但不应小于0.3m。
5.3.1 油罐组应设防火堤。
5.3.2 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罐公称容积。
5.4.4 石油储备库应设高度不低于2.5m的不燃烧材料的实体围墙,围墙下部0.5m高度范围内不应留有孔洞。行政管理区与生产区之间应设用不燃烧材料建造的围墙,围墙下部0.5m高度范围内应为无孔洞的实体墙。行政管理区应设单独对外的出入口。
9.4.1 应在库区内设置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收集池容积不应小于一次最大消防用水量,并应采取隔油措施。
9.4.2 在防火堤外有输油管道的地方,地面应就近坡向雨水收集系统。当雨水收集系统干道采用暗管时,干道宜采用金属暗管。
9.4.3 雨水暗管或雨水沟支线进入雨水主管或主沟处,应设水封隔断设施。
l关于油罐阀门的设置
1 阀门应选用钢制阀门。
2 通过清管器的阀门应选用全通径阀门。
3 需要经常操作的阀门应选用电动或气动阀门等自动控制阀门。自动控制阀门除应能在现场操作外,也应能在控制室控制和显示状态。
4 选用的自动控制阀门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dn600的阀门,手动关闭阀门的时间不宜超过15min;公称直径大于dn600的电动阀门,手动关闭阀门的时间不宜超过20min。
关于油罐区的分隔
油罐组内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0.4d。两个油罐组相邻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0.8d。油罐总容量大于240×104m3的石油储备库,应将储油区划分成多个油罐区,每个油罐区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240×104m3。两个油罐区相邻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1.0d。
l关于消防道路
油罐区周边的消防道路宽度不应小于11m,其中路面宽度不应小于7m;油罐组之间的消防道路宽度不应小于9m,其中路面宽度不应小于7m;其它消防道路宽度不应小于6m。消防道路的内边缘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
两个路口间的消防道路长度大于300m时,该消防道路中段应设置供火灾施救时用的回车场地。
l关于油罐操作
1每座油罐应设置液位连续测量仪表和高高液位开关、低低液位开关,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连续液位计应具备高液位报警、低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联锁关油罐进口电动阀的功能,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不宜小于2m;
4 低低液位开关应具备低低液位联锁停输油泵并关闭泵出口阀门的功能,低低液位开关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可不小于1.85m;
关于重要设施的安全间距和防护
适当加大重要设施的防护距离要求
消防泵房、专用消防站、变电所和独立变配电间、办公室、控制室、宿舍、食堂等人员集中场所与地上输油管道之间的距离小于15m时,朝向输油管道一侧的外墙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不燃烧体实体墙。
行政管理区、消防泵房、专用消防站、总变电所宜位于地势相对较高的场地上。
油库事故的表现形式:燃烧、爆炸、混油、漏油、中毒和设备破坏。
安全:是预知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以及为消除这些危险所采取的各种手段 、方法和行为的总称。
安全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预知危险,二是消除危险,两者缺一不可。
1998年我国还颁布了《消防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我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
如何正确认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方针
首先要理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安全第一”是石化销售企业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是指考虑生产时,应把安全作为一个前提条件考虑进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保证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长期地、安全地进行。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管理干部应辩证地处理好生产和安全的关系,在保证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前提下去组织生产。职工应严格地、自觉地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应预先考虑考虑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尊重科学,科学地进行作业“预防为主”就是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辩证地处理防和消的关系,依靠作业人员重视,可靠的技术措施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将事故防患于未然。
其次,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具体方法,即“全员动手”,“综合治理”。“全员动手”就是依靠全体职工,做到安全生产人人重视,人人自觉,互相监督,将安全管理贯穿于企业工作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网,使人人都懂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就是针对生产中的所有不安全因素,有计划地采取措施,治理环境,改进设备,提高人员素质,完善管理手段,将安全贯穿于生产全过程的全部管理网,避轻就重,有步骤地全面地治理安全。
饱和蒸气压:与液体处于动态平衡的蒸气饱和蒸气。蒸汽压力称为在某温度下的饱和蒸汽压。
油品的饱和蒸气压越大,蒸发性越强,
相应的蒸发损耗愈大,形成火灾爆炸危险的油气浓度可能性就大,发生事故也愈危险。
闪点:石油产品在规定条件下,加热到它的蒸气与空气所形成的混合气体接触火焰发生闪火时的最低温度。
闪点是火灾危险出现的最低温度,可以判断油品发生火灾的危险性。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燃点:石油产品在规定条件下,加热到它的蒸气与空气所形成的混合气体能被接触的火焰引燃并燃烧不少于5秒时的最低温度。
油品的燃点高于闪点。
自燃点:油品受热至一定程度时,没有与火源接触能自行发生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
以油品的自燃点来衡量,重质油品比轻质油品的火灾危险性更大。
燃烧的基本条件: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燃烧的附加条件:相互作用而且具备一定的能量
消防给水
1、一、二、三、四级石油库应设独立消防给水系统。
2、五级石油库的消防给水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缺水少电的山区五级石油库的立式油罐可只设烟雾灭火设施,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3、当石油库采用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给水压力不应小于在达到设计消防水量时最不利点灭火所需的压力;当石油库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保证每个消火栓出口处在达到设计消防水量时,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15mpa。
4、消防给水系统应保持充水状态.严寒地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冬季可不充水
5 、一、二、三级石油库油罐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应环状敷设;四、五级石油库油罐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可枝状敷设;山区石油库的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5000m3、且油罐单排布置的油罐区,其消防给水管道可枝状敷设。(四、五级石油库和环状敷设有困难的山区石油库,可采用枝状敷设)一、二、三级石油库油罐区的消防水环形管道的进水管道不应少于两条,每条管道应能通过全部消防用水量。
6、石油库的消防用水量,应按油罐区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油罐区的消防用水量,应为扑救油罐火灾配置泡沫最大用水量与冷却油罐
最大用水量的总和。但五级石油库消防用水量应按油罐消防用水量与库内建、构筑物的消防计算用水量的较大值确定。
7、油罐采用固定消防冷却方式时,冷却水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油罐抗风圈或加强圈没有设置导流设施时,其下面应设冷却喷水环管。
(2 )冷却喷水环管上宜设置膜式喷头,喷头布置间距不宜大于2m,喷头的出水压力不应小于0.1mpa。
(3 )油罐冷却水的进水立管下端应设清扫口。清扫口下端应高于罐基础顶面,其高度不应小于0.3m
(4) 消防冷却水管道上应设控制阀和放空阀。控制阀应设在防火堤外,放空阀宜设在防火堤外。消防冷却水以地面水为水源时,消防冷却水管道上宜设置过滤器。
8、 石油库消防泵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三级石油库的消防泵应设两个动力源。
(2 )消防冷却水泵、泡沫混合液泵应采用正压启动或自吸启动。自吸时间不宜大于45s。
(3)消防冷却水泵、泡沫混合液泵应各设一台备用泵。消防冷却水泵与泡沫混合液泵的压力、流量接近时,可共用1台备用泵。备用泵的流量、扬程不应小于最大工作泵的能力。四、五级石油库可不设备用泵
(一、二级石油库消防水泵应设一台备用泵,在条件许可时可与泡沫混合液泵共用一台备用泵;三、四石油库可不设备用泵并可使用一个动力源。)
9、当多台消防水泵的吸水管共用1根泵前主管道时,该管道应有2条支管道接入水池,且每条支管道应能通过全部用水量。
10、石油库设有消防水池时,其补水时间不应超过96h。水池容量大于1000m3,应分隔成两个池,并应用带阀门的连通管连通。
11、 油罐应设消防冷却水系统。消防冷却水系统
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罐容量不小于5000m3或罐壁高度不小于17m的油罐,应设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2 )单罐容量小于5000m3且罐壁高度小于17m
的油罐,可设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或固定式水
枪与移动式水枪相结合的消防冷却水系统。
12、消防冷却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栓。消防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的消防栓设置数量,应按油罐冷却灭火所需消防水量及消火栓保护半径确定,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20m,且距着火罐罐壁15m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内。
(2 )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所设置的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60m。
(3 )寒冷地区消防水管道上设置的消火栓应有防冻、放空措施
灭火器
泡沫 干粉 co2、
事故特征
危害性 意外性 紧急性 阶段性 因果性
油库事故:燃烧 爆炸 混油 漏油 中毒 设备破坏
油品危险特性 易燃性 易爆性 易集聚电荷性 蒸发性 流动性 膨胀性 毒性
计算
如图所示,已知一防火堤内有4个2000m3储油罐,分别储存车用汽油,其中2个汽油罐为单盘式内浮顶油罐、堰板与罐壁的距离为0.9m、堰板高度为0.9m,另2个为拱顶油罐,油罐直径为16m,相互间距为10m,主风向为a罐向c罐方向。要求设置固定式液上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和临时高压供水系统。如不考虑泡沫管道长度及其它因素。求:泡沫常备储量,泡沫产生器数量及规格,泡沫枪和消火栓数量,消防用水总量。
解:根据已知条件,确定拱顶汽油罐(a)为燃烧罐,其余3个油罐为冷却罐。
(1)油罐液面积和周长。
a1=(π/4)×d2=π×162/4=200(m2)
l=π×d =π×16=50.3(m)
a2=200- π(16/2-0.9)2=41.7(m2)
(2)泡沫混合液流量。
拱顶汽油罐:根据油品类型及泡沫灭火系统设置型式,选取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为6 l/(min·m2),则有,
混合液最少供给流量:
qg=a1×ql=200×6=1200 l/ min=20 l/s
泡沫产生器个数:
ng=qg/qg=20/16=1.25(选pc16型)
按d小于25m核算,选用2个泡沫产生器满足要求。
内浮顶罐:根据gb50151-2010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为12.5 1/(min·m2),则有,
混合液最少供给流量:
qf=a2×q2=41.7×12.5=521.4(l/ min)=8.7(l/s)
泡沫产生器个数:
nf=qf/qf=8.7/4=2.2(选pc4型)
由于内浮顶罐周长为50.3m,则选用3个pc4型横式泡沫产生器,保护周长可达24×3=72m,满足要求。
因油罐直径为16m,可选取1支pq4型泡沫枪,并且连续供给时间不小于20min,
则每个油罐或泡沫枪的泡沫液混合流量为:
拱顶罐: q拱1=ng×qg=2×16=32 1/s
内浮顶罐: q浮1=nf×qf=3×4=12 l/s
泡沫枪: q枪2=n×q3=1×4=4 l/s
(3)泡沫常备储量。如不考虑充填泡沫液管道的泡沫量及备用系数,则需泡沫常备量为:
v泡备=(q拱1·t1+q枪2·t2)·_%×10-3=
(32×40+4×20)×60×6%×10-3
=4.89(m3)
(4)灭火用水量。
v水=(q拱1·t1+q枪2·t2)·_%×10-3=
(32×40+4×20)×60×94%×10-3
=76.71(m3)
(5)冷却用水量。
冷却采用移动方式,燃烧罐冷却水强度选取0.6 l/s·m,邻近罐冷却水强度取0.35l/s·m,则:
q冷1=n1·π·d·q4=1×π×16×0.6=30.2(l/s)
q冷2=n2·q5·(π·d)/2=3×0.35×(π×16)/2
=26.4(l/s)
冷却水总流量为:
q冷=q冷1+q冷2=30.2+26.4=56.6(l/s)
冷却水总用水量:
v冷=t·q冷×10-3=4×3600×56.6×10-3=815(m3)
(6)消防用水总量。
v消=v冷+v水=815+76.71=891.71(m3)
实际消防用水总量可取900 m3。
(7)消火栓数。
n=冷却用水总流量/13=56.6/13=4.4(个)
考虑到备用和保护半径,则消火栓数可取6个。
三不动火
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
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
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案例分析
某日中午11:20分左右,装载有16300升93号汽油的某运输公司的一辆油罐车到达某加油站。当时,原加油工兼指定卸油员王某正在4号机加油,他口头委托了3号机加油工曹某接车卸油。曹某未收验进货单,驾驶员励某口头告诉:93号汽油,数量为16300升,之后,曹某到营业房拿接卸口的钥匙,同时读取油罐液位自动显示仪器,了解该罐即时库存为14000多升(实际为14878升,可接卸容量为14952升)。……
超安全容量卸油。(直接原因)
经液位仪检测,卸油前,油罐的可收量为14952升,油罐车来油容积为16300升,空容量明显不够,卸油人员违规卸油,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1)物的不安全状态(间接原因)
93#油罐的计量孔螺栓生锈,关闭不严已存在相当长一段时间,设备失修。
油罐操作井存在裂缝,导致溢出的油品渗入城市下水系统
(2)人的不安全行为
开票员莫某忽视液位仪警报,根据经验擅自消音,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强行作业。明知空容量不够,仍进行卸油作业。凭意想第二次进行强行卸油。
事故教训
安全管理制度没得到落实:
1、监护人员没在接卸过程中进行全过程监护。
2、卸油员、驾驶员长时间离开卸油作业现场。
3、卸油人员没执行卸油规程
4、作业人员职责不明,导致司机可以指挥可以决定开阀卸油。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代理卸油员不清楚油罐空容量不足的危害,驾驶员和押运员不清楚强行卸油的风险,站长不知道计量孔不能关闭将会造成的后果。
第2篇 矿山企业尾矿库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尾矿设施
矿山企业尾矿设施是指矿山企业选矿厂(车间)及其他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尾矿的贮存设施、浆体输送系统、澄清水回收系统、渗透水回收系统及排洪系统等设施。由于矿山尾矿设施下游大都有稠密的居民区,且多与交通要道和大江湖泊相邻,部分还位于地震区,如果管理不善,一旦溃坝,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对于有尾矿设施的矿山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确保尾矿设施的安全运行。
二、尾矿库的选址
正确选择尾矿库址关系到一个矿山的经济效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因此,选择尾矿库区地址必须考虑如下综合因素:
(1)应选择汇水面积小,而蓄水面积大的库址,尽量减少洪水对尾矿库安全的威胁。
(2)应避开岩溶、滑坡、流沙、膨胀土及松软弱地基等不良地质条件,在无法避开时,必须进行特殊地基处理。
(3)占用耕田耕地面积小,居民搬迁人数少。
(4)与选矿厂距离较近的地点。
(5)尾矿库的服务年限长。
三、尾矿库的分类
根据库区所建的地点,尾矿库可分为如下四种类型:
1.平地型尾矿库
平地型尾矿库是指在平地四周筑坝而围成的尾矿库。这种类型的尾矿库一般为国内平原矿山的沙漠平原地区和新矿山所采用。
2.山谷型尾矿库
山谷型尾矿库是在山谷口处筑坝建成的尾矿库。我国矿山绝大多数的尾矿库属这种类型。
3.傍山型尾矿库
傍山型尾矿库是指在山坡脚下依山筑坝而围成的尾矿库。国内丘陵地区的矿山采用此种类型的尾矿库。
4.截河型尾矿库
截河型尾矿库,是指截断河床的一段,在其截断区域的上、下两端筑坝形成的库区,这种类型的尾矿库,在我国矿山较少采用。
四、尾矿库常见病害及处理措施
(1)坝体边坡过陡,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稳定边坡,出现滑坡、裂缝等,坝体稳定性不够。矿山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和堆积,并采取削坡减载等措施,确保坝体稳定。
(2)排渗降水设施失效,造成坝体浸润线过高,坝坡沼泽化,渗水严重,出现坍塌,坝体稳定性不够。矿山企业必须加强排渗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处理上述病害,加强渗流观测和控制,降低坝体浸润线,避免沼泽化。
(3)库内水位过高,坝顶没有足够的安全超高度,坝面没有足够的安全干滩长度,甚至违反安全规程,实行子坝挡水,造成洪水漫顶溃坝的可能。面临这种情况时,矿山应及时设置排渗管沟,严格遵守设计规范规定的安全超高和安全滩长,严禁子坝挡水。
(4)未设计要求控制水位,使调洪库容不足或排水通道阻塞。矿山应严格控制库内水位,使调洪库容满足设计要求,库区应有一定蓄洪能力,各类排水通道应定期疏通。
(5)对超期服役的尾矿库不作坝体稳定分析和防洪能力验算,未采取任何工程措施,盲目超期运行,是造成险库的原因。因此,凡是超期服役的尾矿库矿山必须请设计单位进行超期服役加高加固论证和设计,并严格遵守设计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大、中型及位于高烈度区的尾矿坝,当堆积达到设计总高度的1/2或2/3时,应按规范进行一至二次以抗洪、稳定为重点的安全鉴定。
(6)在尾矿坝或库区周围乱采滥挖、违章建筑、违章作业,严重影响尾矿库安全。矿山应及时与当地政府协调,及时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库内挖沙取土、挡坝养鱼、开山采石、挖护坡片石及在坝坡种菜等破坏尾矿设施的行为,对破坏的尾矿设施应及时进行修复。
(7)雨水直接冲刷坝坡。矿山应在坝坡进行黏土植草护坡工作,防止坡土流失,并在坝坡设立截水沟,疏导冲刷坝坡水流。
五、尾矿库(坝)安全运行监测
尾矿库(坝)监测的目的是及时掌握其工作状态和变化规律,及时发现不正常的迹象,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对原设计的计算假定、结论和参数进行验证。其主要监测内容和方法如下:
(1)垂直、水平位移监测:用仪器设备测出测点在水平方向的位移量或垂直方向的高度变化。
(2)土坝固结观测:在坝体上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埋设固定连结管,用测量土层的厚度变化来监测。
(3)裂缝、伸缩缝监测:包括用仪器监测土石坝裂缝、伸缩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等项目,对较重要的裂缝应进行坑探或钻探来观测裂缝深度变化。
(4)渗流监测
①浸润线监测:土坝浸润线监测最常用的方法是在坝体选择有代表性的横断面,埋设适当数量的测水管,通过测量测水管中的水位来获得浸润线位置。
②渗流量监测:主要方法是观测渗流稳定程度和渗流总量。通常是在坝下游能汇集流水的地方设置截水沟观测。
③渗流水质监测:其主要是监测渗流水内固体和化学成分的变化。项目和内容,按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坝基场压力监测:全面了解坝基透水层和不透水层中渗流沿程的压力分布情况。通常是在坝基埋设测压管来进行监测。
⑤绕坝渗流监测:全面了解坝头与岸坡以及混凝土或砌石建筑物接触处的渗流变化情况,判明这些部位的防渗与排水效果。一般是设测水管进行观测。
(5)土坝、堆积坝孔隙水力监测。一般是在最大断面、合拢段等选择两个以上断面埋设孔隙水压力计进行监测。
(6)水文气象监测
①降水量监测:用雨量器和自记雨量计观测降落地面雨水深度。
②水位监测:选择监测基面,用水尺或自记水位计观测库区水位。
③蒸发量监测:监测库区水面蒸发量,一般用80cm蒸发器监测。
六、尾矿库安全度汛要求
(1)汛期前,应对防洪沟、溢洪道、泄洪闸门及其他防洪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修理,保证畅通。
(2)汛期前应将排洪口的挡板全部打开,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3)对尾矿坝体的安全要求如下:
①加高坝体时,必须根据坝的设计要求和管理规程编制作业计划,保证坝体安全。
②每年的堆坝高度和堆积作业计划,应根据选矿排出的尾矿量及尾矿库面积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尾矿库的正常运行状态。
(4)汛期前矿山必须制定尾矿库安全度汛预案,并对防洪系统及坝体进行详细的检查和可靠的维护,发现沉陷、滑坡、开裂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
(5)汛期前及时检查维修坝肩截洪沟和坝面排水沟,防止洪水冲刷坝肩和坝面造成局部或整体溃坝,每次洪水过后应及时清理截洪沟淤积的尾矿泥沙和杂物。
(6)汛期应采用无线电通信,加强照明,并充分准备防汛器材、物资、车辆,组织抢险队伍,加强昼夜巡视检查(每班不得少于2人)。
(7)筑坝期间应采用多管分散放矿,事故期间可采用集中放矿,冰冻季节可采用冰下集中放矿。
(8)尾矿坝上的观测孔,在汛期,应增加测次,发现水位、渗水量、浑浊度变化异常,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9)库内应在适当地点设置可靠、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水位和度汛警戒水位。
七、尾矿库的安全管理
(1)矿山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发的尾矿库安全管理法规、规定,并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尾矿库各项管理制度。
(2)必须选派有经验、善管理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尾矿库。
(3)尾矿库的日常生产管理必须遵照《冶金矿山尾矿设施管理规程》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组织生产。
(4)选矿车间(厂)、工段应经常对尾矿设施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矿厂应根据尾矿设施类别在7—30天内进行一至二次检查。
(5)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各级尾矿库工程技术人员,应定期对尾矿库的尾矿设施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按照“四定三不交”的原则进行整改。
(6)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强烈地震及重大事故隐患时,矿山及有关部门应进行特别检查,采取特殊可行的措施,防范溃坝,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7)矿山企业必须制定尾矿库防洪应急预案,以便防范尾矿库溃坝事故的发生。
(8)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应与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如一旦尾矿坝发生溃坝事故时,应得到政府的大力援助,减少事故的损失。
八、尾矿库溃坝事故案例
2006年3月15日,陕西省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尾矿库未经设计单位进行技术论证,擅自扩容,导致尾矿坝溃坝,造成13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
事故原因:
(1)尾矿库严重超容量。
(2)尾矿坝未采取加固措施。
(3)违反国家关于尾矿库管理的规定。
第3篇 油库施工阶段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是整个油库建设施工中安全管理的核心阶段,其时间最长、任务最重、难度最大。这里仅就最常见、最易发生事故的几种作业分别作些介绍。
(1)破土作业
所谓破土作业系指在施工现场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作业。
油库建设施工中的破土作业主要是油罐基础开挖、管沟开挖,以及山区丘陵地带的场地平整和道路建设等工程。
破土作业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实施爆破时伤人损坏设备设施;有可能挖坏原有地下的各种管道、电缆、各种标志物、文物古迹;有可能出现滑坡塌方等事故,为此进行破土作业时从安全角度考虑,应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①交底
在破土作业前应根据情况,组织营房、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消防等部门,以及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与其他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破土施工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燃气管道、通信电缆、供电电缆、测量用的永久性标志桩、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砂基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②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交底后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针对地下和环境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应急措施。
③明确安全负责人和监护人
施工单位应明确安全负责人。若在油库储油区内施工,应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安全监护人应逐条对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作业中认真监督,以防意外发生。
④设警示标志
破土作业施工现场应设围档,警告牌,警示灯。
⑤按规定着装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
⑥危险场所的施工
在坑、沟、槽、井、地道内进行破土作业,应严格按中国石化的《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管理,军队油库应按总部的《军用油库油罐清洗、除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办事,注意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物的检查检测,遇有可疑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报上级查清情况后定出防范措施,方可再行施工。
⑦土石方工程应谨防塌方事故
破土作业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作业面,造成塌方。开挖时应防滑坡、塌方。严防相邻建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变形,必要时应采取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下沉。
挖掘时应由上而下逐层挖掘,并留有安全防滑坡度,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方法。
雨季和解冻期,土方工程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有裂纹、支撑松动、变形、折断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⑧遇有文物正确处置
土石方工程中,挖掘时若发现不能辨认物时,不得打击、移动,以及发现古代墓葬、文物、古文化遗址、古生物化石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派专人看护,保护现场,立即报有关部门处理,切勿私自处理,防止哄抢、损坏,以免触犯国家有关法律。
⑨遇有险情正确处理
破土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
a.立即停止作业; ,
b.先撤出作业人员和设备;
c.出示警示牌,警示灯;
d.划出警戒区,设警戒员;
e.通知设计建设、安全等部门。
总之,破土作业应做到摸清底情、保其安全、警示明显、严防塌方,保护文物。
(3)动火作业
施工中用火是免不了的,我们所说的用火系指在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如进行各种焊接、切割作业;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进行烧烤、煨管、熬沥青、炒砂子;使用非防爆电器、工具及能产生火花的作业;进行爆破土工作业等。
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是:
①油库收发油作业期间,禁止用火;
②在储油区、作业区禁止烧荒、烧纸、烧烤;
③节假日原则上一律停止用火:
④可用可不用的一律不用;
⑤凡能拆卸施工的,一律拆下来移至安全地带动火;
⑥带油、带压容器和管线,一般不允许动火(负压时绝对禁止用火),确需动火时必须申请《用火作业证》,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4篇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近年来,随着石化工业的发展以及国家原油战略储备库项目的实施,油罐的大型化将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 10万m的储罐已经屡见不鲜。油库火灾、事爆炸故已成为石油化工行业的主要危害。油库中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使防爆性能丧失。一旦发生故障,产生火花、电弧或其他热效应,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下面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比较具代表性的石油化工生产企业为例,具体探讨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
一、电气设备选型不对,防爆等级低,不适合油库使用。油库各危险场所应选择相应防爆级别的防爆电气设备,最低为“dliat3”型(据gb50058- 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但是,目前油库还有使用煤矿用的“kb ”型防爆电气设备,有的甚至还使用普通非防爆电气设备,有的油库虽然选用了防爆等级较高的“dlibt4 型电气设备,但由于整体防爆性处理欠完善,每一个危险场所总有一 两种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够,或者安装工艺不符合防爆要求,使整个场所仍然具有危险性。
二、危险场所的建筑物结构 。平面布局不合理,使部分非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在危险场所。例如:泵房动力配电阃与装车栈桥距离小(应大于1 5m,《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 84)、与泵房的隔墙不密封、门窗位置不当等,使动力配电间成为爆炸危险场所。有的轻油洞库设置配电间而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所有这些,都增加了油库的不安全因素。
三、安装不合格 ,使用维修不当,损坏严重。由于缺乏防爆知识、对防爆电气设备使用维修不当,造成大量防爆电气设备损坏。例如:当电机轴承发热,使用人员不去寻找发热原因,从根本上排除故障,而是用冷水冷却,结果使电机进水,端盖严重锈蚀;没有建立健全的维护保养制度,电机安装后没有维护检查,平时只是进行表面除尘,使一部分电机的防爆面严重锈蚀;库存的防爆电气设备没有保养,有的电机由于润滑油变质而使轴承生锈,电机转不动;有的不按规定修理防爆电气设备,结果在修理时将设备损坏。
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事关油库的安全大计,一次小小的疏忽很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对于油库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防止油库爆炸事故的发生。
一、合理选择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具体场所的危险等级及工作环境,选择合适的防爆电气设备类型。同时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选用参数相匹配的设备,既要避免大马拉小车造成资源浪费,也要避免容量过小引起发热烧毁设备等恶性事故。在选择购买防爆电气设备时,还应注意防爆电气设备的质量问题。个别商家为了谋利,其产品的各项参数并未全部达到规定要求,甚至市场还出现了铭牌上无防爆合格证号、无生产厂家以及假冒其他厂家的伪劣产品。因此,在购买时应选择正规厂家以及信誉好的厂家的产品。
二、严格按油库防爆电气设备规程操作。严格按规程操作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基础。油库收、储、发油场所众多,防爆电气设备很多。由于结构、工作原理、用途及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各不相同,每l台设备的操作方法也不尽相同,但它们的操作都具有一定的规律。如果操作人员不掌握这些规律,盲目操作,会使防爆电气设备在非正常条件下运行,易引发事故。因此,油库针对每台防爆电气设备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程,并要求操作人员工作时严格按规程操作。为保证操作人员能够严格按规程操作,油库业务部门要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宣传教育关。通过开展安全规程知识竞赛、操作技能比武、安全月等活动进行宣传教育,使操作人员充分认识严格按规程操作的重要性;二是把好考核关。通过业务考核及相关的奖惩措施,促使操作员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三是把好检查关。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现象,促使其严格按规程操作。
三、提高油库防爆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素质。采取措施提高操作人员素质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操作员在上岗前一定要经过严格的专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使操作人员牢记电气设备操作规程,熟悉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掌握电气设备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方法。除此之外,操作人员应通过自身努力,不断积累设备的运行经验,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中逐渐培养“望、闻、听、记” 能力。望,即能够通过观察设备震动、温度及各项参数变化判断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闻,即能够闻气味判断设备是否发生故障;听,即能够通过听设备运转时发出的声音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记,即记录设备运转情况、故障情况、保养及维修情况等,并将其定期归档,留做以后参考。通过这些能力的培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外,还要在思想上加以重视,杜绝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隐患。
四、定期维护保养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手段。受到防爆电气设备制造工艺、使用年限、使用环境和条件等内在、外在因素的影响,在使用过程中,防爆电气设备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部件磨损、老化、电气绝缘变差、防爆性能降低等现象。为了使防爆电气设备保持良好的电气性能及保证各种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证油库的安全,油库对防爆电气设备要按规定检修和维护保养。设备检修分为二种:一是故障检修,寻找并修复故障部位,这是有针对性的,也是必须的;二是定期检修,即对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的检查修复,目的是在设备发生故障前发现设备缺陷,及时进行修复。设备检修应该在设备正常运行达到检修周期时进行,不能等设备出现故障后才进行检修。因为那样的话,设备势必已经带病运行了一段时间,这对于设备的磨损程度是比较严重的,还加速了其他损坏。设备维护保养可随时进行。每次关机后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擦拭或吹扫,使设备保持清洁。每次运行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外壳有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变形,各部件是否齐全,保护装置是否完整。
五、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良好的工作环境是设备安全运行的保证。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在易燃、易爆场所中,对周围环境的要求非常严格。工作环境的好坏对防爆电气设备能否安全运行影响很大。良好的工作环境能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但如果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太差,会导致设备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丧失。例如:如果环境中湿度太大,容易造成设备金属部件锈蚀,绝缘性能迅速下降,会降低防爆性能;如果环境温度太高或太低,会引起机构比较剧烈的热胀冷缩变化,也会降低设备的防爆性能;如果环境中灰尘密度较大,则容易在设备的内、外部堆积,也会降低设备的防爆性能。因此,需要采取增高设备离地距离或局部降湿、局部降温或升温、加防尘罩等措施,使环境满足设备使用和保管的要求,使防爆电气设备安全地运行。
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检和维护,防范爆炸事故发生。
第5篇 尾矿库防洪防汛 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预防溃坝事故的发生,确保雨季导矿库的安全渡汛,特制订措施如下:
一、矿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尾矿库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加强防洪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
1、矿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_______
组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2)编制本单位尾矿库防洪防预案,组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研究解决尾矿库防洪防汛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问题。
4)组建尾矿库应急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并组织抢险演练。
5)其它有关事项。
二、车间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尾矿库防洪防汛工作组,明确职责,保证措施落实到位,及时预防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
三、加强对尾矿库护坝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四、矿开展一次尾矿库雨季安全专项检查,车间做到经常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内容有:
1、尾矿库的设计防洪标准,尾矿沉积滩的干潍长度、坡度和尾矿坝的安全超高等。
2、排水构筑物(如排洪道、山体截洪沟、坝面排水沟等)有无变形、移位、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同时检查船只的完好性。
3、尾矿坝的轮廓尺寸、变形、位移、裂缝、滑坡和渗漏等。
4、尾矿库周边山体的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民办采选活动等情况。
5、坝体排渗设施,浸润线出逸点的变化情况和分布状态等。
五、充实护坝人员,落实巡坝护坝的责任,每天24小时坚守值班,并做好值班检查记录。
六、加强库区通讯,照明等设施和道路的检查,确保可靠和畅通,必要时进行人员疏散排险演练。
七、加强坝体的变形监测和浸润线位置的测定,雨季做到变形监测每月测定一次,浸润线每周测定一次,测定结果报主管矿领导、总工办、生产科、安环科。
八、搞好子坝坝面的植被和复土填平,坝面不得有积水和拉沟,坝体排渗通畅,发现排深水、沼泽化等现象要妥善处理。
九、及时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清理排水构筑物,保持畅通无阻。
十、在库内设置水位观测标尺,按要求控制库内水位,做到水边线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雨季要保证有足够的调洪容积和泄洪能力。
十一、加强雨季尾矿库尤其是排洪系统和坝体的日常性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加强观察,迅速报告有关部门。
十二、汛期应采取坝前多管分散交替均匀放矿,确保沉积滩滩顶均匀平整和滩坡滩长符合设计要求,避免滩面出现侧形坡或扇形坡,严禁矿浆直接冲刷坝体。
十三、汛期,库内沉积滩的干滩长度新坝保持在70米以上,老坝保持在60米以上,最小澄清距离50米,坝的安全超高1.5米以上。
十四、暴雨时,无论白天或黑夜,不间断地巡视,密切关注库内的水位变化和坝体的安全情况,避免水位上升浸满坝顶,导致溃坝事故的发生。
十五、准备好防洪防汛抢险物资(如蛇皮袋、铁铲、羊镐、土箕、电线、照明等)。
十六、洪水过后,及时组织清理排水沟和修复坝面,确保尾矿库正常运行。
第6篇 化工(溶剂油漆)库安全管理
1.性质相互抵触及着火后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室存放。自燃物品、氧化剂、易燃固体、易燃液体、腐蚀物品等应分类分室存放,定期检查。发现分解变质等异常现象,应及时进行鉴定处理。
2.发放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使易燃物品互相摩擦、撞击、破坏包装或泄出。
3.严禁无产品标志,包装不严密或破坏的化学危险物品入库。
4.禁止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在木板房或席棚内。
5.对于易燃和可燃液体应按闪点分类存放保管,闪点低于45℃的易燃溶剂储存室温不得超过35℃。
6.库内不准进行开包、开桶等作业。禁止在油库内进行调漆作业。
7.正确使用库内配备的灭火、急救设施。比水轻的易燃溶剂、过氧化物着火后不准用水扑救。金属钾、钠等遇水燃烧物品着火后不准用水、泡沫或酸灭火器扑救。
第7篇 盐酸库房管理制度范本
1. 盐酸必须专用仓库存放,严禁与食品、生活用品或其他物品存放一处。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 盐酸库必须与食堂、宿舍、火源保持一定距离。通风要良好。
3. 盐酸库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专人保管。盐酸出、入库时应两人一起到场。
4. 仓库保管人员必须具备盐酸的安全管理、防护等专业知识。
5. 收存和发放盐酸,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每次领用、发放数量不得超过25kg。
6. 盛装盐酸的空瓶等容器,应及时回收,统一处理。
7. 接触盐酸时,应根据情况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
8. 配制稀释盐酸时,只许缓缓将酸倒入水中,严禁将水倾入酸液中。
9. 运送、装卸时要安放平稳,防止冲撞,动作应缓慢,防止容器震坏,酸液溅出,损害人身和衣物。
10.万一酸液溅到人身,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第8篇 地下油库安全管理要求
1. 严禁闲人进入院内和油库。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由保管员配合方可进库。
2. 油库和院内严禁烟火,并禁止放置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除汽车进院上油外,禁止其它带电和易发火星的机动设备、工具、电器等在院内操作。必要时,要经有关部门研究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工作。
3. 油料发放设备,只许保管专人操作,不准他人乱动。操作者在放发时,要集中精神细心地看准油门、气阀,不得麻痹大意。
4. 在交接班时,必须有两人配合,进行油库上下和院内各角落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各个油门、气动阀门和油柜、气包、管路是否漏油、漏气)。如发现一般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本部门领导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并将每天检查情况和发生的一切问题详细纪录。
5. 工作前,必须将气包灌好,同时检查安全阀、气压表的灵敏情况(绝对不准超过气压规定负荷)。下班时要将气包、油柜内的空气全部放出,并将各部位油门、气阀关紧,拉下总电门,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6. 油库工作人员,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喝酒上班,不准穿戴钉鞋进库,防止事故发生。
第9篇 火工产品储存、使用和油库安全管理
1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火工产品储存仓库、油库,必须事前将设计方案报地方公安机关审批,并在监理、业主同意后修建。
2火工产品储存仓库、油库,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齐消防设施,满足防雷电、防盗窃、消防功能以及通风、湿度等要求,在地方公安机关和监理、业主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储存火工产品及油料。
3各施工单位采购火工产品必须手续完备,安全合法;火工产品管理、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证明。
4建全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储存和发放火工产品必须按照咸阳市公安局要求的统一格式进行登记,做到责任明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5库房内存储的火工产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火工产品必须分库存放,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将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内;严禁在库区内进行其它活动;进入厍区必须关闭手机。
7发现火工产品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变质过期的火工产品应及时清理,造册登记,报公安机关、监理和业主,予以销毁。
8各施工单位必须明确专人审批、发放、领用火工产品;专人负责施工区转运至施工作业面。领出的火工产品,必须专人守护,直至施工爆破作业使用完毕。
9对未使用的火工产品,必须当日退库,现场安全人员必须负责检查,并手续完备。
10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私拿、私用、藏匿、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火工产品,严禁使用火工产品炸鱼、兽和作其它用途。
11施工区内,火工产品储存仓库以外的其它所有场所,禁止存放火工产品。
12油库、炸药库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相应的专业知识,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检查库内的所有设施的完好状况,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库区内的清洁工作。
13对存在下列情形者,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
(1)油库、炸药库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储存炸药、油料。
(2)购进的火工产品,手续不全,不符合规定的。
(3)储存的火工产品帐物不符合者。
(4)性质相抵触的火工产品同存一室。
(5)库房内存放其它物品,除罚款外,追究保管人员责任。
(6)发现火工产品丢失、被盗,隐瞒不报者。
(7)过期变质火工产品的销毁,未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者。
(8)领出的火工产品丢失者。
(9)使用后剩余的火工产品未及时退库。
(10) 违反本章第4.10条规定之一者,除处以罚款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施工区内炸药库以外存放火工产品。
14对下列情形,给以经济处罚:
(1)不经批准,擅自修建油库、炸药库,除责令停工外,罚款10000元。
(2)火工品管理、使用人员未经过专门培训,无证上岗者,除责令立即更换外,处以每人次罚款2000元。
(3)无关人员进入库区或在库区内进行其他活动,处以罚款500-1000元。
(4)在库区内吸烟或将用火或将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处以罚款5000-10000元。并追究保管人员的责任。
(5)施工单位领用火工产品手续不全,处以罚款1000- 5 000元。
(6)凡违反本章第4.12条规定之一者,处以罚款1000元,并追究保管人员责任。
第10篇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设有尾矿库的企业。
第三条尾矿库的建设与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
第四条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 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第五条企业职工对一切损害尾矿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 制止;当发现事故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时,除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外,有权向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鼓励尾矿 库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尾矿库安全生产;开展尾矿库安全教育,提 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第七条对尾矿库安全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尾矿库安全管理
第一节尾矿库管理
第八条企业经营管理者是尾矿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规定管 辖的范围内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定中对尾矿库安全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 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 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安全生产资金。
第九条企业尾矿设施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编制尾矿库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编制各种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分析、保存和整理工作;
(六)按有关规定审批和报批尾矿库设计、建设施工和检测项目;
(七)组织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八)负责尾矿库抢险和工程救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协助;
(九)组织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条尾矿车间、工段或班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二)建立健全尾矿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三)编制年、季作业计划和详细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输送、分级、筑坝和排 洪的管理工作;
(四)日常巡检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对尾矿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测作出及时、全面的记录。
第十一条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 尾矿浓缩分级、放矿筑坝、回水排水、防汛度汛、抗震等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
第十二条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下述涉及尾矿库安全的事宜:
(一)筑坝方式;
(二)坝型、坝外坡坡比和最终坝轴线的位置;
(三)坝体防渗、排渗及反滤层的设置;
(四)排洪系统的型式、布置及足寸;
(五)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废水进库等。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经常巡视库周山体,发现滑坡及异常现象要及时 处理。
第十四条未经技术论证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库区从事采 矿作业。严禁在库区爆破、滥挖尾矿和炸鱼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活动。
第十五条尾矿库使用到设计最终坝高的〖s_(〗12〖s_)〗~〖s _(〗23〖s_)〗高度时,应对尾矿堆积坝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和稳定性分析。
第十六条尾矿库使用到最终设计高程前2~3年,应进行闭库设计, 当 需要扩建或新建尾矿库接续生产时,应根据建设周期提前制定扩建或新建尾矿库的规划设计 工作,确保新老库使用的衔接。
第十七条尾矿库闭库设计和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技术规范,并须报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尾矿库闭库设计和闭库施工方案,未经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或审查不合 格的,企业不得进行尾矿库闭库施工。
第十八条尾矿库闭库工程结束后,必须报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组织安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关闭尾矿库。
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关闭尾矿库。
第十九条闭库后的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作由原企业负责,关闭破产企 业闭库后的尾矿库,由当地政府落实负责管理的单位或企业。闭库后的尾矿库重新启用或改 作他用时,必须经过可行性设计论证,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企业必须建立下列尾矿库管理档案:
(一)建设文件及有关原始资料;
(二)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四)防洪抢险组织和防洪物资的准备情况;
(五)尾矿库抗洪抢险措施;
(六)尾矿库各构筑物运行指标和实测数据;
(七)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第二节尾矿排放与筑坝
第二十一条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 回水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尾矿筑坝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超高、沉积干滩长度和下游 坝面坡度。
第二十三条每一期筑坝冲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岸坡处 理应做隐蔽工程记录,如遇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经主管 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冲填筑坝。
第二十四条上游式尾矿筑坝法,应于坝前均匀分散放矿,修子坝或 移动放矿管时除外,不得任意从库后或库侧放矿。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粗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颗粒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 积;
(二)沉积滩顶应均匀平整;
(三)沉积滩坡度及长度等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四)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横向流动冲刷坝体;
(五)放矿矿浆不得冲刷坝坡;
(六)放矿应有专人管理。
第二十五条坝体较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放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 ,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颗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一端或一侧。
第二十六条放矿口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放矿时间以及 水力旋流器使用台数、移动周期与距离,应按设计要求或作业计划进行操作。分散放矿支管 、导流槽伸入库内的长度和距滩面的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二十七条为保护初期坝的反滤层免受尾矿水冲刷,应采用多管小 流量的放矿方式,以利尽快形成滩面,并采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放。
第二十八条冰冻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放矿时,不 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第二十九条岩溶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加强周边放矿,以加速形成 防渗层,减少渗漏和落水洞事故。
第三十条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记录需经主管 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主要检查内容:
(一)子坝剖面尺寸、长度、轴线位置及边坡坡比;
(二)新筑子坝的坝顶及内坡趾滩面高程、库内水面高程;
(三)尾矿筑坝质量。
第三十一条尾矿滩面及下游坝坡面上不得有积水坑。
第三十二条坝外坡面维护工作可视具体情况选用以下措施:
(一)坝面修筑人字沟或网状排水沟;
(二)坡面植草或灌木类植物;
(三)采用碎石、废石或山坡土覆盖坝坡。
第三节尾矿库水位控制与防汛
第三十三条控制尾矿库水位应遵循的原则:
(一)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库水位;
(二)当回水与坝体安全对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应确保坝体安全;
(三)水边线应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尾矿库实际情况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应在汛期前进行调洪演算。
第三十四条汛期前应采取下列措施做好防汛工作:
(一)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值班、巡查和下游居民撤离方案等各项制度,组建 防洪抢险队伍;
(二)疏浚库内截洪沟、坝面排水沟及下游排洪河(渠)道;详细检查排洪系统及坝体的安 全情况,要根据实际条件确定排洪口底坎高程,将排洪口底坎以上1.5倍调洪高度内的堵板 全部打开,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确保排洪设施畅通;库内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 ,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三)备足抗洪抢险所需物资,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四)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确保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 可靠和畅通。
第三十五条排除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 ,非紧急情况不宜骤降。
第三十六条岩溶或裂隙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控制库内水深,防止 落水洞漏水事故。
第三十七条未经技术论证,不得用常规子坝拦洪。
第三十八条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 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暴雨后发生垮坝事故。
第三十九条不得在尾矿滩面或坝肩设置泄洪口。有地形条件的尾矿 库,可设置非常排洪通道。
第四十条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停用后的封堵,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 工,并确保施工质量。一般情况下,必须在井内井座顶部封堵或在隧洞支洞处封堵,严禁在 排水井井筒上部封堵。
第四节排渗设施管理与渗流控制
第四十一条尾矿坝的排渗设施包括排渗棱体、排渗褥垫、排渗盲沟 和各种排渗井等。在尾矿坝运行过程中如需增设或更新排渗设施,应经技术论证,并经企业 安全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四十二条排渗设施属隐蔽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精心选料、精心 施工,详细填写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并绘制竣工图。排渗设施的施工可参照《碾压式土 石坝施工技术规范》执行。
第四十三条坝肩、盲沟等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防止发生集中渗 流。
第四十四条尾矿库运行期间应加强观测,注意坝体浸润线出逸点的 变化情况和分布状态,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
第四十五条当发现坝面局部隆起、塌陷、流土、管涌、渗水量增大 或渗水变浑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加强观察,同时报告企业安全管理部 门,情况严重的,应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第五节尾矿库防震与抗震
第四十六条处于地震区的尾矿库,应制订相应的防震和抗震的应急 计划,内容包括:
(一)抢险组织与职责;
(二)尾矿库防震和抗震措施;
(三)防震和抗震的物资保障;
(四)尾矿坝下游居民的防震应急避险预案;
(五)震前值班、巡坝制度等。
第四十七条尾矿库原设计抗震标准低于现行标准时,必须进行加固 处理。
第四十八条严格控制库水位,确保抗震设计要求的安全滩长满足地 震条件下坝体稳定的要求。
第四十九条上游建有尾矿库、排土场、水库等工程设施的,应了解 上游所建设施的稳定情况,必要时应采取防范措施。
第五十条地震后,必须对尾矿库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修复和加固 破坏部分,确保尾矿库运行安全。
第三章尾矿库安全检查
第一节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
第五十一条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设计防洪标准、尾矿沉 积滩的干滩长度和尾矿坝的安全超高等。
第五十二条检查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是否符合现行尾矿设施设计规 范的要求。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高于或等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洪水参 数进行检查;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低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应重新进行洪水计算及调 洪演算。
第五十三条尾矿库水位标高的检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毫米。
第五十四条尾矿库滩顶标高的检测,应沿坝(滩)顶方向布置测点进 行实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毫米。
当滩顶一端高一端低时,应在低标高段选较低处检测 1~3个点;当滩顶高低相间时, 应选较低处不少于3个点;其他情况,每100米坝长选较低处检测1~2个点, 但总数不少 于3个点。
各测点中的最低点作为尾矿库滩顶标高。
第五十五条尾矿库干滩长度的测定,视坝长及水边线弯曲情况,选 干滩长度较短处布置13个断面。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在几个量测结果中,选最 小者作为该尾矿库的沉积滩干滩长度。
第五十六条检查尾矿库沉积干滩的平均坡度时,应视沉积干滩的平 整情况,每100米坝长布置不少于1~3个断面。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测点应尽量 在 各变坡点处进行布置,且测点间距不大于1020米(干滩长者取大值),测点高程测量误差应 小于5毫米。尾矿库沉积干滩平均坡度, 〖jp2〗应按各测量断面的尾矿沉积干滩平均坡度 加权平均计算。尾矿库沉积干滩平均坡度与设计平均坡度的偏差应不大于10%。
第五十七条根据检测的滩顶标高、库水位和计算出的沉积干滩平均 坡度,检查尾矿库最高洪水位的最小于滩长度是否满足下列表中要求。
上游式尾矿坝的最小干滩长度
尾矿库等别 一 二 三 四 五
最小干滩长度(米) 150 100 70 50 40
下游式、中线式尾矿坝的最小干滩长度
尾矿库等别 一 二 三 四 五
最小干滩长度(米) 100 70 50 35 25
第五十八条根据检测出的滩顶标高、库水位和计算沉积干滩平均坡 度,检查尾矿库在最高洪水位时坝的安全超高是否满足下表要求。
尾矿库的等别
等别 全库容(万立方米) 坝高(米)
一 二等库具备提高等别条件者
二 不小于10000 不小于100
三 不小于1000、小于10000 不小于60、小于100
四 不小于100、小于1000 不小于30、小于60
五 小于100 小于30
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
尾矿库等别 一 二 三 四 五
最小安全超高(米) 1.5 1.0 0.7 0.5 0.4
第二节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
第五十九条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构筑物有无变形、移位 、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
第六十条排水井安全检查内容:井的内径、窗口尺寸及位置,井壁 剥蚀、脱落、渗漏,最大裂缝开展宽度,井身倾斜度和变位,井、管联结部位,进水口水面 漂浮物,停用井的封盖方法等。
排水井最大裂缝开展宽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最大裂缝宽度的允许值
结构构件所处的条件 最大裂缝宽度(毫米)
水下结构
水质无侵蚀性 水力坡度_不大于20 0.3
水力坡度大于20 0.2
水质有侵蚀性 水力坡度不大于20 0.25
水力坡度大于20 0.15
水位变动区
水质无侵蚀性 年冻融循环次数不大于50 0.25
年冻融循环次数大于50 0.15
水质有侵蚀性 0.15
水上结构 0.3
_水力坡度为沿渗水路径的水头差与渗径距离之比。
第六十一条排水斜槽检查内容:斜槽断面尺寸,槽身变形、损毁或 坍塌,盖板放置、断裂,最大裂缝开展宽度,盖板之间以及盖板与槽壁之间的防漏填充物, 漏砂,斜槽内淤堵等。
第六十二条排水涵管检查内容:涵管断面尺寸,变形、破损、断裂 和磨蚀,最大裂缝开展宽度,管间止水及填充物,涵管内淤堵等。
第六十三条排水隧洞检查内容:隧洞断面尺寸,洞内塌方,衬砌变 形、破损、断裂、剥落和磨蚀,最大裂缝的开展宽度,伸缩缝、止水及填充物,洞内淤堵等 。
第六十四条溢洪道检查内容:溢洪道断面尺寸,沿线山坡滑坡、塌 方,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淤堵,溢流口底部高程,消力池及消力坎等。
第六十五条截洪沟断面检查内容:截洪沟断面尺寸,沿线山坡滑坡 、塌方,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物淤堵等。
第六十六条截水沟检查内容:截水沟断面尺寸,截水沟沿线山坡稳 定性,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淤堵等。
第三节尾矿坝安全检查
第六十七条尾矿坝安全检查内容:坝的轮廓尺寸,变形、裂缝、滑 坡和渗漏等。
第六十八条检测坝的外坡坡比。每100米坝长不少于2 处,应选在最 大坝高断面或坝坡较陡断面。水平距离和标高的测量误差不大于10毫米;实测的坝外坡坡比 不应陡于设计坡比减1。
第六十九条检查坝体位移。要求坝的位移量变化应均衡,无突变现 象,且应逐年减小。当位移量变化出现突变或有增大趋势时,应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第七十条检查坝体有无纵、横向裂缝。坝体出现裂缝时,应查明裂 缝的长度、宽度、深度、走向、形态和成因,判定危害程度。
第七十一条检查坝体滑坡。坝体出现滑坡时,应查明滑坡位置、范 围和形态以及滑坡的动态趋势。
第七十二条检测坝体浸润线的位置。应查明坝面浸润线出逸位置、 范围和形态。
第七十三条检查坝体渗漏。应查明有无渗漏出逸点,出逸点的位置 、形态、流量及含沙量等。
第四节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
第七十四条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周边山体稳定性,违章 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民办采选活动等情况。
第七十五条检查周边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情况时,要详细观 察周边山体有无异常和急变,并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分析周边山体发生滑坡的可能性。
第七十六条检查库区范围内危及尾矿库安全的主要内容:违章爆破 、采石和建筑,违章取尾矿再选、取水,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排入,放牧和开垦 等。
第四章尾矿库安全评价与管理
第七十七条尾矿库安全度分类,主要根据尾矿库的防洪能力和尾矿 坝坝体的稳定性确定。安全度分为危库、险库、病库和正常库。
第七十八条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危库:
(一)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不能确保 坝体的安全;
(二)排水系统严重堵塞或坍塌,不能排水或排水能力急剧降低,排水井显著倾斜,有倒 塌的迹象;
(三)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
(四)其他危及尾矿库的情况。
第七十九条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险库:
(一)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但平时对 坝体的安全影响不大;
(二)排水系统部分堵塞或坍塌,排水能力有所降低,达不到设计要求;
(三)坝体出现浅层滑动迹象;
(四)坝体出现贯穿性的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的管涌,水质浑浊挟带泥沙或坝体渗流在 堆积坝坡有较大范围逸出,且出现流土变形;
(五)其他影响尾矿库安全运行的情况。
第八十条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病库:
(一)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
(二)排水系统出现裂缝、变形、腐蚀或磨损,排水管接头漏砂;
(三)堆积坝的整体外坡坡比陡于设计规定值,或虽符合设计规定,但部分高程上的堆积 坝边坡过陡,可能形成局部失稳;
(四)经验算,坝体稳定安全系数小于设计规范规定值;
(五)浸润线位置过高,渗透水自高位出逸,坝面出现沼泽化;
(六)坝体出现较多的局部纵向或横向裂缝;
(七)坝体出现小的管涌并挟带少量泥沙;
(八)堆积坝外坡冲蚀严重,形成较多或较大的冲沟;
(九)坝端无截水沟,山坡雨水冲刷坝肩;
(十)其他不正常现象。
第八十一条同时满足下列工况的为正常库:
(一)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均符合设计要求;
(二)排水系统各构筑物符合设计要求,工况正常;
(三)尾矿坝的轮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稳定安全系数及坝体渗流控制满足要求,工况正 常。
第八十二条企业必须把尾矿库安全评价工作纳入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由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5年对尾矿库进行一次安全评价。〖jp2〗尾矿库的安 全评价报告必须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jp〗
第八十三条对于危库,企业必须停产抢险,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立即降低库水位,确保坝的安全和满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 必要时,可按最小于滩长度为坝顶宽度,用渠槽法抢筑子坝,以形成所需的安全超高和干滩 长度;
(二)疏通、加固或修复排水构筑物,必要时可另开挖临时排洪通道;
(三)处理滑坡,加固坝体。
第八十四条对于险库,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在限定的时间前消除险 情:
(一)降低库水位,确保满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于滩长度的要求;
(二)疏通、加固或修复排水构筑物;
(三)处理滑坡,加固坝体,消除管涌和流土。
第八十五条对于病库,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尽快消除事故隐患:
(一)抓紧进行防洪治理工程,确保汛前彻底完成治理工程量;
(二)加固、修复排水构筑物;
(三)加固坝体或适当削坡,处理局部裂缝;
(四)实施降水措施降低浸润线,消除管涌和流土;
(五)修整坝坡,开挖坝肩截水沟。
第八十六条企业对非正常级尾矿库的检查周期:
(一)对“危”级尾矿库每周不少于1次;
(二)对“险”级尾矿库每月不少于1次;
(三)对“病”级尾矿库每季不少于1次。
在暴雨和汛期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尾矿库增加检查次数。检查中如发现重大隐患, 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第五章尾矿库安全监督
第八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主要职责:
(一)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状况;
(三)参加尾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根据有关规定,审查和批复尾矿库设计、建设和闭库的报告;
(五)检查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情况;
(六)监督企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情况;
(七)督促检查企业尾矿库隐患治理;
(八)参加并监督尾矿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九)监督检查尾矿库设计审查、安全评价等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情况;
(十)其他事项。
第八十八条尾矿库安全监督实施属地管理和分级监察相结合的原则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尾矿库的安全监督检查;地(市)级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库容在100-1000万立方米尾矿库的安全监督检查, 县级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库容在100 万立方米以下尾矿库的安全监督检查。
第八十九条〖jp2〗国家经贸委负责尾矿库设计审查、安全评价等中 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及管理工作。〖jp〗
第九十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应当责令改正, 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九十一条对于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尾矿库等别的确定,应根 据当时的全库容及坝顶高程水平面以下的库容和坝高分别按第五十七条尾矿库等别表确定。 当两者的等差为一等时,以高者为准;当等差大于一等时,按高者降低一等。尾矿库一旦发 生事故,将使下游重要城镇、工矿企业或铁路干线遭受严重灾害者,其等别可提高一等。
对于核工业等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行业,其尾矿库的等别按《铀水冶厂尾矿库安全设计规 定》确定。
第九十二条安全评价费用收费办法由各地经贸委会同地方物价部门 另行制定。
第九十三条本规定由国家经贸委负责解释。
第11篇 房地产公司库存现金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库存现金的管理
①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0元,超过部分现金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财务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
②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同时有两个人前往办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如特殊情况,需用现金由双方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并经财务部同意后,方可支付现金。)。④现金的支出必须经过审批合格后,出纳方可付款。具体的审批程序见第五节。
⑤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零星购置办公设备(2000元以下);其他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⑥差旅费的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地点、申请金额(按相关差旅费标准金额计算)。按借款审批程序审批,经审批核准签字后方可借款。出差人员回企业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帐,不报销者由财务人员从工资中扣回。
⑦、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由签字人负责此款的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全部责任由签字人负责。
⑧、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1万元以上)支付往来现金。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除1000元以下零星开支外可采用现金支付外,其余结算均应通过银行结算。(二)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12篇 某职业学院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第13篇 艺校仓库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艺术学校仓库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要认真执行出入库登记制度。
2、必须熟悉本库储存物资的性质、数量、分布情况等问题。
3、不准在仓库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并要经常清理杂物。
4、要根据储存物的性质,按规定安装所需要的照明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线,安装电气设备、电加热器。禁止在库内动用明火。
5、不准在库内住人,无关人员禁止入库。
6、要经常检查门窗、报警装置、灭火器,完好情况确保安全可靠。
7、对消防用水地点,必须十分清楚,要经常保持道路畅通,掌握使用、保养灭火器。
第14篇 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5
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5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第15篇 某库车段机械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公路施工机械设备大量增加,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机械设备使用保养和修理等环节的技术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方法按规定保养,才能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工作率,利用率,取得交好的经济效益,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机械车辆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安全法规及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设置安全检查员,经常对机械车辆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等不良现象。
3、要求操作人员在机车设备运行前,必须对各自驾驶的设备制动,转向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保证正常运行。
4、按照机车设备的保养规程,定期进行例保和一、二、三级保养、保持机车设备清洁,反腐除垢,坚固、润滑、调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
5、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开故障车、驾驶室超员等不良现象,发现后,严格处罚,调换工作,以上行为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操作人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