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2、付款时间与方式:
2.1甲方于收到______产品______日内全额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货款。
2.2乙方于货款入账_______日内提供甲方全额增值税发票。
3、交货方式、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3.1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_____日内乙方交付甲方_____产品。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交付甲方_______产品。
3.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
4.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4.2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要在__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处理,__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特殊情况需要乙方提供备机给甲方。
5、违约责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5.2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如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争议的解决:
6.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6.2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6.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6.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