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协议各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_________学员 (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发展甲方对日软件外包技术人才培养业务,与乙方进行合作,使用乙方开发设计的软件实训案例产品及软件产品服务。甲、乙双方联合对丙方进行技术项目实训培养。
为了确保本协议中甲、乙、丙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本协议在坚持平等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实训宗旨
第一条 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学员实训期间须参加结业考试,两次考试均有一次免费补考的机会,如果一次补考仍没通过,则后续补考需另行收费。考试费300元/次,此费用由乙方收取。
甲方与丙方通过媒介咨询达成需要开发技术深造培养的一致共识。乙方依据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的技术优势,为甲方、丙方提供嵌入式产品课程体系实训和产品实训服务,满足甲方、丙方的开发技术深造需求,并在产品实训培养考核结束,与实训考核合格者按本协议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实训学员条件
2.1 学员须具备国家正规院校计算机、电子、自动化等相关专业理工类专科及本科(具备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专科的招收比例不高于25%;
2.2 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有:自荐信、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毕业生,另一方不论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大型企业集团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没有上下和高低之分。
2.3 学员须通过乙方的笔试、面试、体检,符合条件者才能参加实训。
第三条、实训实施
3.1 乙方承担全部的培训师资和场地
未尽事宜或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
3.2 实训周期6个月,共计 920个学时;(包括法定假日、节日)
3.3 实训费用:
JAVA实训方向:8000元/人,实训教材费用600 元/人(多退少补)
3.4 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学员一次性付清学费,由甲方收取并给学员出具凭据。
3.5 实训考核合格者,学员有权不与乙方签定劳动合同,但学员实训费用不予退还。
3.6 退学说明 因非甲方和乙方原因造成的学员退学退费,规定如下:
开课一周内退学,扣除学费10%;书费按照发生额扣除,开课一周后不再退学费。
第四条、学员去向
4.1 学员经过6个月实训后进行考核,乙方保证考核合格者(考核成绩不低于75分者)全部录用;且乙方保证根据最终考核成绩排名(中途退出者除外)按最低80%择优录取。
第五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4.2 被录用者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通过测试的学员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但不予退还学费),在乙方工作。
4.3 学员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前需向乙方提供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健康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前仍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机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学员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将享受青岛海尔软件有限公司规定正式员工的待遇。
为充分解决公司学员在学习期满毕业后的就业问题,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为其定向推荐就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4.5 对经考核未被录用学员,甲方有责任安置本期实训成绩不合格人员的出入问题,如就业、再实训等;或由甲方返换本期实训成绩不合格人员每人1000元人民币产品实训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五条、甲、乙、丙各方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1甲方承诺按照第一条约定履行责任。
5.1.2甲方选派学员到乙方进行软件开发实训,本期不超过且不少于25名;甲方对实训期间学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全部的责任。
5.1.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学员实训用计算机及相关周边设备,产权甲方所有。
5.1.4甲方负责实训期间计算机的维护及维修费用等的开支;甲方派驻教师到乙方共同管理学员。实训期间,计算机等物品的保管责任由派驻到乙方的甲方教师负责。
5.1.5甲方有权利监督检查所使用产品和产品服务的情况,并要求给出综合评价。
5.1.6甲方保护乙方的“软件实训案例产品及产品服务”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保密软件产品进行泄密,如果由于甲方泄密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责任并给予乙方经济损失赔偿,赔偿细则另行规定。
5.1.7学员实训期间,乙方依据《海尔软件员工管理文件》之规定对实训学员进行监督管理,与代表甲方参加实训的全体学员分别签署《员工保密协议》,如有学员泄密的,甲方应承担责任。乙方负责具体的实训项目管理并给出评价及考核结果。
5.2 乙方权利和义务
5.2.1乙方承诺按照第三条约定培养学员。
5.2.2如学员不能坚持正常学习、不能遵守学校或公司纪律,乙方有权停止对丙方的实训并退出实训。
5.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实训产品课程体系说明书及产品服务说明书;
5.2.4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开发企业的用人标准、严格的软件外包开发流程及质量管理规定、实训课程体系及相关的软件产品,对甲方学员进行全真项目实训并提供相关软件产品的使用服务;
5.2.5乙方负责为甲方学员提供实训场所、实训工位,做好指导和监督管理实训学员的工作,并在实训结束给出综合评价;
5.2.6对于符合乙方对软件开发人员的要求的学员,乙方有权优先择优录用;
5.2.7乙方在产品实训服务中提供服务场地、嵌入式实验设备使用维修经费等;
5.2.8乙方在管理参训学员时,应在实训开始前公示相关管理规定,并有权在参训期间根据乙方公示的制度规范进行奖励或处罚,有权利要求不遵守规定的人员退出产品实训,实训培养费用不予退还。甲方相关人员需代表参训学员签收书面文件,认可并承诺遵守乙方公示的相关管理规定。
5.2.9乙方保证在培训期间,对有要求签定网上就业协议的学员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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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项按照本协议第四项条款(如第4.1项)规定执行。
5.3 丙方权利和义务
5.3.1丙方必须努力学习、认真参加实训工作。
第四条《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5.3.2丙方应遵守甲、乙双方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出勤制度。
5.3.3丙方必须努力认真完成布置的作业、实训内容和测试考核项目。 尽管有上述各项约定,各方一致同意并明确:
丙方在实训期间,属甲方在校学生,并不视为被乙方就业录用,未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
丙方在实训期间,若发生疾病、人身伤害事故等,由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乙方履行协助义务,且甲、乙任何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丙方在实训期间,按照本协议条款3.6项之规定执行外;因丙方违反甲、乙双方管理制度造成丙方不能继续参加实训、或因丙方自身原因造成丙方不能继续参加实训,本次实训所收各项费用,一律不予退费。
第六条、争议及仲裁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三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执行合同中,如三方发生争议时,三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同意由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该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代表/章: 负责人代表/章:
丙方: 学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