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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滥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
1、相关工作中涉及的技术信息、技术资料、图纸等;
2、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二、保密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 年内。
三、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四、保密费用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的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五、违约责任
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而对披露方的“保密资料”为任何披露的, 接受方一经披露方要求, 应立即停止任何违反本协议义务之行为, 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消除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影响。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