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总务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出纳员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加强政治思想的学习,不断提高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服务的技能。
2.不断学习,熟练掌握财经政策,熟悉各种收费标准及各项费用支出范围、标准,把好财务关。
3.负责收取各种费用,每月定期向总务处汇报学生欠费、门面租金、水电气闭路等欠费的情况及提供欠费名单,并负责追缴。严禁私自借用、挪用公款。
4.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取的原始凭证,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应担绝办理,对内容不清、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涂改、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均不得报销。
5.根据原始凭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做账时要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账面现金数与库存数一致。
6.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未经领导批准的借条,不得抵消库存现金。对公私借款应协助会计负责收回,对赖账不还者,应报告总务主任并协助处理。
7.按时发放各种奖金、补贴,并做好核对工作。
8.服务要做到热情、周到,对手续齐备、符合财经纪律的单据要一次性给予报销,不得以其他工作为借口,故意推诿、拖延。
9.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好现金及各种单据和一切票据。办公室内不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如违反制度而造成损失,则由出纳员负责。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
10.加强财务管理,优先落实师资培训的经费。保证优秀学生奖励金、贫闲学生补助费及时发放,为师生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11.自觉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做到按时上、下班,若被安排总务处夜间值班,应加强巡查,每班不低于两次。
12.完成校长和总务主任交办的临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