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有哪些
第1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档案分类与编码:根据会计工作的性质和内容,将会计档案分为财务会计档案、成本会计档案、预算会计档案等类别,并制定统一的编码规则。
2. 收集与整理:确保所有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审计报告等在产生后及时收集,按照时间顺序和分类标准进行整理。
3. 存储与保管:会计档案应妥善存储在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的环境中,电子档案需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4. 利用与查阅: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需经过审批流程,对外提供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 销毁管理:过期无保留价值的会计档案,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销毁,销毁前需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记录。
6. 监督与检查:定期进行会计档案管理的自查和互查,上级部门不定期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实施细则
1. 档案接收:会计部门在每月末或年末完成所有会计工作后,整理形成的会计资料,由专人负责接收并核对无误。
2. 档案编号:按照预设的编码规则,为每一份会计档案赋予唯一的编号,便于检索和管理。
3. 档案归档:纸质档案应装订整齐,电子档案应分类存储在指定服务器或云存储平台,确保数据完整性。
4. 查阅流程:员工需填写查阅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提供查阅服务,严禁私自复制或带走档案。
5. 销毁程序:过期会计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清单,经财务总监、院长审批后,由两人以上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6.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同时将档案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制度落实。
上墙内容
1. "会计档案管理原则:严谨、准确、保密、有序"
2. "档案查阅流程图"
3. "会计档案分类与编码示例"
4. "档案保管期限表"
5. "会计档案销毁审批流程"
6. "档案管理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本制度旨在规范第1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保障会计信息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医院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档案管理秩序。
第1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第1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记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会计档案每年形成,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两年(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期满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保管期限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以下程序销毁:
(1)由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由会计机构派员监销。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2篇 第2人民医院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人民医院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会计档案的管理应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2、医院每月、每年形成的会计核算资料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整理,按程序编号订装成册、归档管理。
3、各种财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届满需要销毁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编制造册,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4、财务人员调离和离职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5、借阅财务会计档案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注销手续。
6、对会计业务的重要核算资料要设专柜严密管理。其他会计档案管理事项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第3篇 a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4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业务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财务处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处长指定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财务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
3、对记账凭证,应在每月终了10日内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装盒保存。
4、每年终了20日内,要将全年所有账簿集中整理,装袋保存,将所有会计报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第4篇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3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二、财务科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科长指定专人负责整理,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存放要做到有专厨,科学管理查找方便。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保管的期限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种,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要严格保守经济秘密,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科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六、严格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不超过保管期限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规定报批后,方可销毁。
第5篇 三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4
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2、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财务科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会计档案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4、各种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
(1)5年保管期:会计月、季报表
(2)15年保管期:总帐、明细分类帐;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3)25年保管期: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4)永久性保管期:会计年度决算报表;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职工工资及奖金发放清册。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报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由档案室、财务科共同派员监督。监销人在销毁后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领导。
6、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留存,以便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