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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地的安全、效率和质量,涵盖人员管理、工作流程、安全规定、质量控制、设备管理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员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勤、绩效评估等,确保团队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效率。
2. 工作流程:定义项目启动、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流程和责任分配,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安全规定:设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安全检查,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4. 质量控制:制定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保证工程质量和耐久性。
5. 设备管理:维护和保养施工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6. 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控制噪音、尘土等污染,实现绿色施工。
7.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员安全和工程进度。
重要性
建筑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维护了工地的秩序,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确保了员工的安全,防止了事故的发生。此外,良好的管理制度还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专业形象,赢得客户的信任,从而促进业务的持续发展。
方案
1. 制定详尽的员工手册,明确职责和期望,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员工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2. 设立工地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消除隐患。
3. 实施质量责任制,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需对工程质量负责,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质量达标。
4. 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5. 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减少噪音和尘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 定期演练应急预案,提高团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以上措施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管理层应定期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工地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起一套高效、安全、可持续的建筑工管理制度。
建筑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7)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七)
一、项目部应将文明施工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相应的有关制度。
二、工地应与施工人员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对施工区域及危险区域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工地要积极采取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排放及有关材料运输过程中的防护措施。
四、工地四周墙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应做到整洁、美观,不得使用竹笆、彩条布等材料做围栏。
五、施工现场应做到材堆整齐,场地平整、道路、排水畅通,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在围栏外堆放材料等物。
六、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地内污水不得外流,严禁建筑垃圾混堆。
七、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工地环境整洁,严格控制四害孳生。
八、工地食堂应严格执行上海市职工食堂管理制度,食堂应保持整洁卫生,炊事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与岗位培训合格证才可上岗操作。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2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已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导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
第七条 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九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第十一条 对于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对于伪造施工许可证的,该施工许可证无效,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为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第十四条 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不得继续从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建筑工程,发证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格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施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的施工许可证无效。
第十六条 本办法关于施工许可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3篇 建筑工地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工地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殊工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熔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4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6)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六)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5篇 建筑工地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工地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度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第6篇 某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级防火责任制,使职责明确到人,并按规定成立防火领导小组主义务消防队,建立防火档案,认真做好防火安全资料工作。
二、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计划和管理办法。
三、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油漆间、木工间),必须订立有关规定设立警告牌,并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四、建立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五、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食堂等,设有常规的消防器材。
六、焊割作业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七、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和特殊人工种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和复审,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浙江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7篇 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控制管理措施
1、严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关
在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方面:
①检查安全技术措施。
②检查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
③检查“三宝”、“四口”、安全用电等防护落实是否到位。
④注意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主要包括:a.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制作规范标准,多是由企业自已制作自已使用,存在着设计制作缺乏规范要求,使用管理随意的情况;人货两用电梯虽然设备本身是由厂家生产,但也存在组装、使用及管理上的隐患,一旦发生问题将会造成重大事故。所以必须按照安全规范要求及有关规定,对这两种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和严格管理,防止事故发生。b.塔吊:塔吊安装、拆除及操作较复杂,技术性强,对使用环境、条件要求较高,在组装、拆除及使用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使用、管理不善易发生倒塔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所以,组装、拆除塔吊时一定要使用肯有资格的专业队伍承担,使用前要进行试运转检查,使用中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塔吊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c.起重吊装:主要指建筑工程中的结构吊装和设备安装工程。起重吊装是专业性强且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所以要求必须做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试吊、由专业队伍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运行。d.施工机具:施工现场除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外,也大量使用中小型机械和机具,如电焊机,切割机、磨合机、电锯等,这些机具虽然体积较小,但在建筑施工中广为应用,量多面广,操作过程中潜在危险性,稍不注意,极易造成事故。使用小型机具必须强调按规范进行。
⑤检查建筑施工的安全器材及劳动保护是否完善可行。如基础处理时要注意对槽基的可能塌方或滑坡进行检查,要经常性开展防火安全、季节性的雨季防洪、冬季施工防冻、炎热防暑等的检查。检查中如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方要限期整改补救,按制度要求进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言必行,行必果,不流于形式。
2、注重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①在砌墙砖基础前应检查基槽是否有裂纹、水浸、化冻或变形等现象。槽宽小于1米时,应在砌筑站人的一侧留有40厘米宽的操作宽度。在深基槽砌筑时,上下基槽必须设工作梯或坡道,不得任意踩跳基槽,不得登踩砌体或加固土壁的支撑上下。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米砌筑时,如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不准站在墙顶上勾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也不能站在墙上砌砖,在脚手架上不准向外打砖,打砍砖要向墙面一侧打。护身栏上不得坐人,正在砌砖的墙顶上不准行走。
②在搭脚手架在三步架以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带帽,传递架杆时应在身上绑系安全绳。搭架时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电大雨时,四步架以上必须停止作业。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风力超过五级也应停止作业。在高压线路附近搭架时,如遇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需距2.55米以上,如遇22千伏以上高压输电路,需距5米以上。可按工程的实际情况选用架子,但架子必须要有足够的坚固性和稳定性,施工期间在允许荷载的气候温度变化作用下,不能产生变形、倾斜或摇摆等现象。要保证足够的工作面以满足工人操作、材料堆放及施工车辆通行的需要。
③在电焊操作场所5米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材料。工作前应仔细检查焊接设备进行试运转,无问题时方可进行焊接。在工作时气瓶周围的温度应保持在1℃以上,以减少气体水分。焊接电源应保持稳定,焊接时一次电压波动不得大于5%,否则禁止施焊。下雨时无特殊措施一般应停止露天电焊作业。为防止触电,必须遵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④起重机械与钢丝绳表面的磨损,腐蚀达到钢丝直径的10%时应当更换,当断丝超过规范时必须更换,如必须使用时,则相应降低负荷。吊钩和卡环如有永久变形或裂纹时应报废更换,吊钩断面高度磨损达10%时应当重新更换。
⑤抹灰工在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是否牢固,架上物料散开放稳,层高3.6米以下的脚手架,采用脚手凳间距应小于2米。不准搭探头板。也严禁支搭在暖气片、水暖管道上。多项工程立体交叉作业应有防护措施,戴安全帽。临时用移动照明、机电设备严禁随意拆卸。操作工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⑥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机械的技术操作规程,了解其性能。不熟悉操作规程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使用机械操作时,禁止戴手套,女工的发辫要绕入工作帽内。在操作前,现场清理干净,检查电源,在停电情况下检查各部,经试车正常运转后,方可进入工作状态。在使用电锯截料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锯的对面。锯料时前后二人协调用力,使用自动手压刨时,严禁将手伸入进料口附近,如短料放横时,必须停电后取。严禁在机械运转时用手去清锯末、刨花、齿渣等。对日常使用机械必须经常检查维护,定期注油,经常检查电线电器设备是否漏电、危险和妨碍作业的因素。
⑦吊装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并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在吊装前应对吊装设备施工现场进行认真检查。起吊构件时,构件上及起重设备下严禁有人,也禁止放置任何物件。起吊大型构件时,在构件离开地面20-30厘米时进行一次检查,当构件升空时,禁止把构件悬在空中检修机具;安装高层建筑构件时,严禁上下两层交叉作业。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止吊装。雨雪后施工时要注意构件上的冰雪,防止触电。
3、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的客观需要,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对安全的需求,是人类自身的根本需求之一。当前,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有着现实而深远的意义。可以相信,只要思想上预以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这个大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控制,安全事故就可以避免发生。
第8篇 建筑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管理制度
一、 制度制订的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较少工程项目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 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三、 对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 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 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 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 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单位还应提供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1、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 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合格教育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 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 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的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记表和教育卡,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 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6、 单位进场后要及时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北京市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其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 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按照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品
附录: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双方特签定本协议书。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件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 0.4%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重大隐患;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标要求的内业和现场条件;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7、确保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建委外管处核发的外地进京企业施工许可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分包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标准以及1999年颁发的补充标准,同时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如所持证件为京外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经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京外施工时,还要满足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3、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3.12、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官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争议的处理
当协议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八、协议书的分数:
本协议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 年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包方: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第9篇 建筑工程公司设备管理制度(15)
建筑工程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十五)
本公司为了加强对设备的采购控制,设备的租赁管理和设备的档案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确定监督检查与实施考核办法,以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真正达到安全生产,特制订设备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设备采购的控制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购置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所购设备有效证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实行许可证制度产品的许可证等)必须齐全。
二、设备租赁的管理
1.公司应对设备出租和承租对象所能承担的资质和能力进行确认。
2.项目单位承租设备时应对出租商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出租商的设备,并合理使用及时维护。
3.出租单位出租的设备、机具和配件,应保证性能良好、运行安全可靠并及时进行检修和维修。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出具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禁止使用出租和承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机具和配件。
4.公司应与出租企业在租赁设备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对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
1.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事前制订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实行审批手续。
2.对安、拆施工企业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必须进行评价。组织双方技术人员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基础的隐蔽工程验收。
3.按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专业监控人员到位和检查验收,及时做好监控记录等,监控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
4.施工企业应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
5.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除了安装单位自查、自检以外,还应当委托相应的建筑机械设备检测机构对已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实施检测,经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四、机械设备的完好标准与设备完好的要求
1.应做好设备的管理工作,及时传达并有效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从方案到现场实施,均要控制,严禁企业内部各个场所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以及落后或不安全的施工工艺。
2.企业应有创新意识,提倡优先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上推荐的新型施工设备,以及新的施工工艺和新的安全防护材料、器具,或在安全施工科技领域有所创新。
五、特种设备的管理
1.公司应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管理,明确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考核的方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2.应确保各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均通过相关法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且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设备档案管理
公司应当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并备有设备状况明细表,包括自有设备、出租设备、承租设备的数量、设备型号及规格、日常检查记录等管理记录和目前状况的简要情况说明。
七、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的配备与管理
施工企业应配备相应的合格安全**,并做好**的校准和检定管理工作,根据本企业施工的特点,规定并有效落实各施工场所配备相应完善的安检测设备和工具,配备的安全检测设备应有配套的相关产品合格证书或许可证或认证证书。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进行检定、校正。
第10篇 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i:懂{剠肖防工作的重要慨增强群众防范意lr,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巾忆]·以下防火管理制良
2,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图
3,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椒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4)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寸,施二e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杓:合消防要求。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1场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7)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k概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9)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昆
(10)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糙改。
(11)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
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现隐患及时处理。
4.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寸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3)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速改,并做好防工作。
(4)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5)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2)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6.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7)动火作u仁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8)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i
7.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
(1)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2)机修问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8,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9.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0,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铺助设备脆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各种受压设备;容器内,比如密封的室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中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员、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f,由项日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p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齓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i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员、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11.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人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3)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5)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6)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12.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问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5)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13.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2)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3)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4)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若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5)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4.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2)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3)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4)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5)职工宿舍每50nl’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5.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2)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3)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4)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5)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16.奖励与惩罚
(1)奖励办法:
1)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2)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
5)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6)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5)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第11篇 建筑工人业余学校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业余学校管理制度
一、公司成立建筑工人业余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负责业余学校的日常组织和管理活动。
二、公司成立建筑工人业余学校总校,各项目部成立建筑工人业余学校,明确教务工作负责人,贯彻落实教学大纲,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配合做好教学工作。
三、实行每周教学,开课时间应保证1~2个课时。
四、授课人员应认真备课,熟悉教材,力求通俗易懂,做好各课教学考试的命题、出题和阅卷工作,认真听取授课情况反馈并改进。
五、各班组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班组到课率不得低于85%;各学校教务负责人负责对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和统计,作为班组考核和优秀学员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教室内应配备必需的教学设施,尽量做到功能多样。
七、落实专人监督管理好业余学校校舍、桌椅等公共财产,执行损坏赔偿制度。
八、组织开辟学习园地,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交流学习心得,表扬好人好事。
第12篇 a学院建筑工程系团员干部管理制度
学院建筑工程系团员干部管理制度
一、干部的聘任
1、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由“系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双代会”)选举产生,并报院团委批准。
2、各部副部长,由系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主管部长提名,经系团总支、学生会讨论通过,报院团委批准增补。
3、干事,通过每学年的团总支、学生会纳新进行聘任,也可在平时由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或各部部长负责聘任。
二、干部的培养与选拔中应注意的问题
1、在聘任团员干部之前,着重进行三方面的综合考查:
(1)个人的学习,思想觉悟;
(2)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性;
(3)工作能力。
2、人事的任用应客观,公正,唯才是用。
3、应注意新老团员干部的结合,注意培养后备力量。
4、新加入团总支的干事经一学期的试用期后,经主管部门决定后方可成为系团总支正式会员。
5、各部部长应在每学期末递交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报告,每学期初递交工作计划。
三、辞退、退出制度
团员干部除毕业、届期任满、自然退会或申请退会外,为了严肃系团总支有关组织纪律,可给予留会查看、辞退、开除之处分。
1、自愿退出:自愿退会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会。
2、留团总支查看及辞退:根据有关文件,不合乎团员干部资格者视情节严重与否给予留部门或辞退等处分。具体如下:(1)学习成绩达不到中等水平以上者及工作能力达不到团总支章程要求者;(2)违反工作制度,无视组织纪律,影响团总支形象者;(3)两次例会无故缺勤或三次值班无故不到者;
3、关于对申请退会、辞退或开除的决定经委员会通过后,报系团总支、院团委批准并进行公示。
第13篇 建筑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平面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及平面管理
第1节施工总平面布置依据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该工程分施工现场场地比较开阔,有利于实现办公、生活、生产三区的独立分开,根据广东省佛山优良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将施工现场按办公、生活、生产三区独立分开的方法进行布局。
第2节施工平面布置原则
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施工进度的快慢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高低,为保证现场施工顺利进行,具体的施工平面布置原则如下:
(1)在满足施工的条件下,尽量节约施工用地;
(2)满足施工需要和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临时建设投资;
(3)在保证场内交通运输畅通和满足施工对材料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减少场内运输,特别是减少场内二次搬运;
(4)在平面交通上,要尽量避免土建、安装及生产单位相互干扰;
(5)符合施工现场卫生及安全技术要求和防火规范。
第3节施工平面布置内容
施工现场场地比较开阔,有利于实现办公、生活、生产三区的独立分开,以达到省优良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遵循上述布置原则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如下:
(1)主要机械设备布置
为了充分利用塔式起重机的垂直运输能力,决定将塔式起重机布置在主楼西侧,使其工作半径尽可能覆盖到主、副楼的大部分区域。具体布置位置及安装拆除方法详见第六章。
(2)办公区域布置
拟建的生产调度大楼主楼和副楼将整个场分为两个区域,为了实现将办公区域与生活、生产区域隔开,将场地东北段作为办公区域是最好的选择,并在场地东北角留设办公人员主要出入口-1#大门。办公区域内布置单层临建作为建设单位及监理、施工现场总包管理以及分包现场管理的办公室。办公场地中央依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标准规划一篮球场。
(3)生活区域布置
利用场地内的临时道路将生活与生产区域隔开,场地南面作为生活区域。生活区域内布置可供500 左右人员居住的宿舍。在场地的南面围墙上留设两个出入口,分别表示为2#大门和3#大门。
(4)生产区域布置
充分考虑到塔式起重机的工作半径,遵循在塔式起重机能覆盖的区域内布置钢筋原材料堆场、钢筋半成品堆场以及安装材料堆场等车间(堆场)的原则。各车间的布置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5)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布置
1)现场临时用电用水分别由建设单位现场提供的电源(变电箱)和水源接驳口接出。
2)临时用电沿围墙周边布置。
3)临时用水沿道路一侧敷设。
第4节施工平面管理
5.4.1 平面管理原则
(1)平面管理总原则
根据施工平面总平面设计及各分阶段布置,以充分保障阶段性施工重点,保证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为目的,在工程实施前,制定详细的大型机具使用,进退场计划,主材及周转材料生产、加工、堆放、运输计划,以及各工种施工队伍进退场调整计划。同时,制定以上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严格依照执行标准、奖罚条例,实施施工平面的科学、文明管理。
(2)平面管理计划的确定
施工平面科学管理的关键是科学的规划和周密详细的具体计划,在工程进度网络计划的基础上形成主材、机械、劳动力的进退场,垂直运输、布设网络计划,以确保工程进度,充分、均衡的利用平面为目标,制定出合实际情况的平面管理实施计划。同时将该计划输入电脑,进行动态调控管理。
(3)平面管理计划的实施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调整情况,分阶段发布平面管理实施计划,包含时间计划表,责任人,执行标准,奖罚标准。计划执行中,不定期召开调度会,经充分协调,研究后,发布计划调整书。经理部负责组织阶段性的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确保平面管理计划的实施。
地下施工阶段重点保证项目:场区内外环卫;安全用电;场内道路有序安排使用;
排水系统通畅。
地上施工阶段重点保证项目:垂直运输安全管理;料具置场点有序的调整、管理;
材料,机械进退场,使用的科学调度;施工作业面工人区域化管理。
5.4.2.平面管理办法
施工平面管理由项目经理总负责,由项目工长、材料部门、机械管理部门、后勤组织部门实施,按平面分片包干管理措施进行管理。
施工现场按照公司ci 标准设置六牌一图。即公司质量方针、工程概况、施工进度计划、文明施工分片包干区、质量管理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按照总体规划要求作好平面布置,主要包括:(1)现场办公临建布置,(2)现场食堂、厕所布置,(3)材料堆放场地布置,(4)钢筋加工场地布置,(5)现场排水、排污布置。
施工现场要加强场容管理,做到整齐、干净、节约、安全,力求均衡生产。
施工现场切实做到工完场清,施工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以保持场容的整洁。
施工围蔽色彩一致,立放整齐,顺直。设置专人每日巡视,施工围蔽因施工原因临时拆除后要及时恢复,对破坏的施工围蔽要及时更换。
(1)办公区
现场临时办公室、会议室全部采用集装箱布置,要求集装箱摆放整齐,并按公司ci 标准进行油漆。
临建区场地全部用c10 混凝土进行硬化,并按要求设置明沟排水,在大门口处设置洗车槽。
围墙设置高度不低于2.5m,并按公司ci 标准进行粉刷。
大门整洁醒目,形象设计有特色,六牌一图齐全完整。
办公室门口设置绿化地带。
办公区公共清洁派专人打扫,各办公室设轮流清洁值班表,并定期检查。
施工现场设立卫生医疗点,并设置一定数量的保温桶和开水供应点。
(2)生活区
1)宿舍
宿舍管理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a)宿舍管理以统一化管理为主,制定详尽的《宿舍管理条例》,要求每间宿舍排出值勤表,每天打扫卫生,以保证宿舍的清洁。宿舍内不允许私拉私接电线及各种电器。
(b)职工宿舍牢固,安全符合标准。室内保持整洁,并设置生活柜,卧具、用具摆放整齐,换洗衣服干净、晾挂整齐。
(c)对宿舍要定时消毒,灭蚊蝇、鼠迹、蟑螂措施到位。
2)食堂
施工现场的食堂应符合《食品卫生法》,明亮整洁,设置冷冻、消毒器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蝇设施完好。食堂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进行体检合格
有健康证后方能上岗操作,证件用铝合金镜框悬挂。并保证食堂清洁卫生、无杂物、无四害。食堂墙面粉刷清洁,地面铺贴防滑地砖。
3)厕所
厕所内外要求清洁,墙面铺贴白瓷砖,地面铺贴防滑地砖,现场设冲水厕所,粪便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并派专人打扫,以保证厕所卫生、清洁。
(3)材料堆放场地
施工及周转材料按施工进度计划分批进场,并依据材料性能分类堆放,标识清楚。
做到分规格码放整齐,稳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施工现场材料保管,将依据材料的性质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火、防爆、防损坏等措施。
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料手续。
材料堆放场地设置得力的消防措施,消防设施齐全有效,所有施工人员均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临时存放的施工材料,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材料码放整齐,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堆放散料时进行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0.5m。
(4)钢筋加工场地
钢筋加工场地力求原材料堆放场地,钢筋加工场地、半成品堆放场地布置合理,方便加工,方便堆场。
钢筋原材料及加工好的半成品必须分类、分规格堆放,并作好标识。
各种钢筋加工机械前必须按要求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钢筋加工场地必须硬化,要求场地平整无积水,并作好明沟排水排污措施。
第14篇 建筑工地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工地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烧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风扇不得放在蚊帐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 平方米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 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第15篇 建筑工程公司水暖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水暖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顺利完成年度生产任务和质量目标,不断强化公司施工管理力度,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水暖部主要职责
1.1负责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与落实。
1.2负责公司水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标准及企业标准。
1.3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参与重大方案或特殊方案的制定。
1.4负责组织专业内部图纸初审,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
1.5负责对新开工程进行总交底,定期检查施工项目的技术、质量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6负责工程内外业检查、指导和验收落实情况。解决施工中的技术和质量问题。
1.7负责督促、检查阶段性隐蔽工程验收及报验工作;对特殊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重点监督检查。
1.8负责督促、检查主要材料、设备及器具的检验、试验工作,并对常用材料信息、价格信息进行收集、整理。
1.9负责竣工工程技术资料审查、归档和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的处理工作。
1.10 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参加公司招投标工作。
1.11 负责本部门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2.水暖负责人岗位职责
2.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行业标准,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2建立健全现场施工组织机构(32长、技术员、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检查工长、技术人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
2.3负责与公司管理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省、市、区质监站、市政、给排水处等)的日常工作联系与落实。
2.4负责组织并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
2.5负责施工项目全面质量管理,贯彻执行三检制度,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施工工艺组织施工。
2.6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工长、技术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2.7负责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所有材料必须具有正规的质量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督促、检查进场材料的检验、二次复试和报验工作,对不合格材料进场和使用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8定期召开施工协调会,布置、检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9组织各阶段验收,参加竣工验收,负责竣工资料审查、竣工工程及技术资料向业主移交工作。
2.10 负责组织、落实竣工工程的回访及保修工作。
2.11 负责组织人员参加投标文件、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工作和本专业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2.12 负责配合项目部做好申报奖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工作。
2.13 严格遵守公司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3水暖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3.1全面负责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企业标准,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
3.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亲自编制特殊性、技术性较强的施工方案。
3.3组织专业内部图纸初审,参加图纸会审,整理会审记录并办理会签手续。
3.4负责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内容交底工作,并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技术质量和安全技术专项交底,并按交底内容监督检查。
3.5负责进场材料的检验、验收和二次试验及材料报验工作,审查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明确使用意见,有权拒绝使用无质量合格证和不合榷材料。
3.6负责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对特殊翻位和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和水压试验、灌水试验、通球试验等)跟踪检查,及时办理检测或验收签字手续。
3.7负责与土建专业复核施工基准线标高。对违反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秸的班组及个人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对于工程施工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3.8按工程进度,同步做好技术内业编制和质量检验工作,并及时办理会签手续。
3.9负责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技术联系和落实工作,做好各项技术经济签证;及时完成工程预结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3.10 负责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沟通协调,并按工程总体进度安排配合各专业协同施工。
3.11 参加竣工验收,负责竣工技术内业整理装订和竣工图绘制及会签,送公司有关部门审核后,及时办理技术内业的移交和归档,并办理交接手续。
3.12 参加公司招投标工作,并按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
3.13 负责管理体系运行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编制重大危险源措施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4.工长岗位职责
4.1严格按照图纸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执行公司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标准。
4.2负责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检查工作,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主要责任。
4.3熟悉和掌握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参加图纸初审和图纸会审。
4.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协助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工作。
4.5负责组织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技术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危险部位和注意事项。
4.6负责现场材料管理,做好进场材料检验工作,签署验收意见。
4.7负责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督,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作业的,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4.8负责组织隐蔽工程及各种试验的自检工作,并及时报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报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
4.9参加工程验收,协助做好竣工资料向业主移交工作;参与竣工工程回访保修工作,并负责质量问题的具体处理及维修。
4.10 负责与土建、消防等专业的沟通与配合。发现消防、地热等分包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协调解决并上报项目部或公司。
4.11 负责管理体系实施与落实工作。
5.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管理
5.1施工图纸下达后,由水暖负责人组织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技术负责人统一整理编制完成,经水暖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分别审核签字后,在施工前一周内报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审批,经公司审批后报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审批。
5.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间为12天,拖延一天负激励100元。
5.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必须完整、齐全,有针对性。
5.4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因工序与工序之间安排不合理及图纸笔审遗漏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和损失负有技术责任,罚款50元/次。
6.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联系通知单管理
6.1施工图纸下达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内部图纸初审对图纸存在的问题或需要修改的内容形成书面记录。
6.2图纸会审后一周内,完成图纸会审书面材料的整理、签字和加盖各粤位公章工作,超期负激励i00元,并将图纸会审记录交给工长和班组长每人一份,办理交接手续。
6.3图纸会审记录要求参加人员在首页上签字,各方代表在每页会签栏釜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6.4技术负责人、工长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图纸联审,技术负责人参加由建彭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并详细填写会审记录,记录要求打字、填写清晰、整洁不得涂改,打印8份,施工单位保留原件。
6.5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同建设单位代表办理现场签证手续,并有建设单位千表和监理单位代表签字,一式四份。
6
.6设计变更、技术联系通知单由技术负责人专人接收、管理,并及时下荔有关人员,原件单独保管。对未及时完成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工作,而焉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对责任人负激励50元/次。
7.技术质量、安全交底管理
7.1水暖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技术质量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7.2交底工作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任何情况下不得先施工,后交底。弓底要及时、准确、完整,并具有针对性。
7.3技术质量交底应对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技术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术准、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施工工艺及新技术施工)法等内容进行具体要求和指导。
7.4各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对工长、质检员、班组长、安全员及施工骨干人员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并办理签字交接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必须及时发给工长、质检员和班组长,并办理交接手续,违者负激励50元/次。
7.5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艺的技术、质量和安全要求,应在施工前进行专项书面交底,办理签字手续。并在班前由工长进行口头交底。
7.6各班组及施工骨干人员变换施工岗位时,要重新进行技术质量交底。
7.7设计变更及技术联系通知单的主要内容,必须及时进行专项交底。
7.8各分项工程施工前,技术员必须对全体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专项交底,并办理全员签字手续。
7.9接转工程复工后,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操作人员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7.10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交底,并未及时整改的负激励50元/次。
8.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管理
8.1水暖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必须在专业自检合格后,报请公司复检合格,再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检查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并盖章确认合格后方可隐蔽,违者负激励l00元/次。
8.2隐蔽工程验收前一天,由技术负责人或报请各方人员(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质量部门代表)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并在组织施工时安排出一定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时间。发现未报请负激励50元/次。
8.3水暖隐蔽工程,必须在土建施工进度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隐蔽工作。
8.4隐蔽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应质量证明文件。
8.5隐蔽记录中隐蔽部位必须填写清楚,标明隐蔽项目所处位置、隐蔽方式。
8.6隐蔽工程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并真实记录隐蔽项目使用材料情况、安装方式、控制参数等内容。
8.7每一隐蔽部位应单独进行记录,隐蔽时间必须准确,并符合实际施工工序要求,具有可追溯性。
8.8隐蔽工程施工时技术负责人、工长必须亲自检查,对标高、坡度、支墩及管道基础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项目,经整改仍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负激励100元/项,并必须进行返工。
8.9隐蔽管道水压试验、灌水试验必须在隐蔽验收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否则负激励300元/项,并必须经试验合格,方可进行隐蔽验收。
9.实物质量管理办法
9.1对孔洞较多的部位,必须按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预留孔洞专项交底、预留并及时复核;对穿越砼剪力墙的刚性(或柔性)防水套管安装,在砼浇筑前,工长必须亲自检查、复核,若发生防水套管安装质量问题,负激励200元/处。
9.2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配件,必须具有质量证明文件,自检合格后及时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需要二次复试的材料,必须达到标准规定方可使用。否则负激励100元/次。
9.3埋地敷设管道应安装在原状土或经夯实处理土层上;当埋地管道敷设在管道支墩上时,支墩间距不得大于l.om。
9.4采暖、排水管道坡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严禁倒坡安装,如发生且不整改的负激励i00元/处,并责令返工。
9.5给水水平干管坡度设计无要求,施工时应有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9.6一般管架构造及敷设必须正确。砼、砖墙(柱)上的管架不得使用角钢端部对焊钢筋后钻孔栽入墙(柱)内。同一房间给水、采暖金属管道立管卡安装标高必须一致。
9.7供热管道固定支架必须按图纸位置设置,构造正确,并一次完成。固定支架型钢刚度要满足稳定需要,不应超过型钢允许弯距。
9.8各种立管必须自上而下吊线安装,给排水立管垂直偏差每米不得大于3mm,采暖立管垂直偏差每米不得大于2mm。
9.9散热设备安装必须横平竖直,与装饰墙面距离为30mm,偏差不大于3mm;与窗中心线偏差不大于20mm,同一房间散热器距地面高度必须一致。
9.10 地热加热盘管长度、间距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盘管穿过伸缩缝处设长度大于loomm的柔性套管,盘管穿出地面处必须设防护套管,且曲率半径应为8倍盘管外径。
9.11 采暖支管乙字管弯曲度应一致,且安装在同一垂直面上,不得安在墙内,否则负激励10元/处。并返工处理。
9.12 不采暖楼梯间的地面、墙面埋设给水管道,明装排水管道必须按设计要求做保温处理。设计无要求时,按图纸会审或技术联系单要求施工。
9.13 卫生器具及配件成排安装时标高、问距必须一致;地漏顶面标高应低于其周边地面lomm,违者负激励50元/处。
9.14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安装伸缩节和阻火圈。设计无要求时,悬吊水平塑料排水管道直线长度超过4m时设置伸缩节,并设固定支架。未设或少设一处负激励50元。
9.15 丝扣连接管道麻头处理不净、反腐面漆流淌、漏涂、管道焊口观感质量不合格、管架歪斜不正等每发现一处负激励30元。
9.16 各种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必须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系统试压、通水通球试验,否则负激励300元/项,并必须补做试验。
9.17 对管理者违章指挥造成质量问题的负激励50元/次;对质检员因错检、漏检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负激励50元/次;对违章作业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负激励200元/次。
9.18 易积水房间楼板堵洞,应请土建技术员协助出具防水砼配合比,浇筑砼后必须振捣密实,且不得高于楼板面,如未按上述方法施工,每发现一处负激励l00元,并承担补修经济责任。
9.19 管井内成排安装的管道必须相互垂直、平行,间距一致。管道保温包裹应密实,表面平整,保护层搭接一致,表面无褶皱。
9.20 对公司、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必须及时组织整改,并按时回复,否则负激励200元/次。
10.技术内业及竣工资料管理
10.1 工程技术内业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技术员每月清查一次技术内业资料完成情况,所缺项目应在3日内补充完成,违者负激励l00元/次。
10.2 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试样委托单及试验报告等必须齐全、完整的装入工程技术档案。发现未做材料二次试验负激励l00元/组。
10.3 技术内业中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记录、施工质量检测记录必须及时、完整、准确。
10.4 检验批的划分应按照地标划分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既要便于施工划分,也要便于记录。其具体划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10.5 技术员必须按时做好监理内业报验工作,并及时收取监理审批完的技术内业资料,以便整理保存。
10.6 技术内业资料必须应有完整的目录索引,如果分册装订,既要有总目录,也要有册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所在册数及页码。
10.7 技术内业装订顺序既要符合施工工序,又要便于编制、查阅。
10.8 竣工图上必须标明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联系通知单更改内容,并盖竣工图章,签字手续齐全。
10.9 竣工图和技术内业资料均按210mm_ 297mm尺寸要求装订成册,每册厚度不得超过50mm,如超厚可分册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