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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程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运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它涵盖了组织架构、职责分配、决策制定、执行监督、绩效评估等多个层面,旨在建立一个清晰、公平、透明的管理体系。
包括哪些方面
1. 组织架构与职责:明确各部门及岗位的职能划分,确保责权一致。
2. 工作流程:详细规定各项业务的操作步骤,提高工作效率。
3. 决策机制:设定决策层级和审批流程,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4. 监督与审计:设立监控机制,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
5. 员工培训与发展:制定员工培训计划,促进个人能力提升。
6. 绩效管理:建立公正的绩效评价体系,激励员工积极性。
7. 内部沟通:促进信息流通,加强部门间的协作。
8. 问题解决与冲突处理:设立争议解决机制,维护内部和谐。
重要性
有效的管理规程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能:
1. 提高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减少混乱,提升执行效率。
2. 保障合规:避免法律风险,确保企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 促进合作:清晰的沟通渠道和公平的绩效考核增进团队协作。
4. 激发潜能:良好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激发员工潜力,提升整体竞争力。
5. 维护稳定:及时的问题解决机制保障企业内部稳定,防止矛盾升级。
方案
1. 制度建设: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全面、详尽的管理规程,定期更新以适应变化。
2. 宣传教育:通过培训、会议等方式,确保员工理解和接受管理制度。
3. 执行监督: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监督制度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4.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意见,定期评估制度效果,适时调整优化。
5. 激励与惩罚:结合绩效管理,对遵守制度的行为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6. 文化营造:将管理制度融入企业文化,培养员工的规则意识和责任精神。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公平、有活力的管理体系,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管理规程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1.0 目的
规范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柴油发电机的良好运行。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物业柴油发电机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工程维护部机电值班工负责柴油发电机组的运行管理。
3.2 专业工程师负责柴油发电机综合管理及组织实施。
3.3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和部门经理负责、监督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
4.0 工作内容
4.1 巡视监控
4.1.1 当值电工应密切监视柴油发电机的运行,每小时记录一次。巡视部位包括:柴油发电机、冷却水箱、排烟系统、回风系统、控制柜(箱)、储油箱、蓄电池、消音系统等。
4.1.2 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有无异常气味;
c.排烟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油(机油、柴油)、漏水现象;
d.机油压力、::冷却水温是否正常;
e.频率波动是否较大;
f.三相、单相电压是否正常,三相电流是否有过载现象;
g.各信号灯指示是否正常;
h.检查蓄电池状况(温度不能超过45度,用半导体温度计);
i.回风是否顺畅;
j.紧固件是否有松动现象;
k.柴油箱油位;
l.消音效果是否理想;
m.每半个月应使备用柴油发电机试运行一次,每次不超过半小时。
4.1.3 对于巡视中发现的不正常情况,当值电工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系统工程师,请求支援解决。整改时应遵守《柴油发电机维修保养规程》。
4.2 柴油发电机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柴油发电机飞车现象时,当值人员需沉着、冷静、迅速果断地采取措施:
a.切断油路:将油门开关拉到停机位置,如果柴油机停不下来,可以拆掉油泵进油管或高压油管;
b.切断气路:用棉衣等物品直接包住空气滤清器,或将空气滤清器拆下,直接用棉前等物品塞住进气口(切断气路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c.绝对禁止减少或去掉负载;
d.柴油机停机后,应立即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试机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使用。
4.2.2 柴油发电机房发生火灾时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4.2.3 柴油发电机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柴油发电机;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系统工程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3 当值电工应按时开关柴油发电机。对于手动操作的柴油发电机,在停市电时,应在5分钟内启动柴油发电机并开始供电;在来市电时,应在15分钟内关停柴油发电机。
4.4 对于柴油发电机,当值电工应根据其负荷的变化,适当调整其油门的大小,使其功率得到充分的利用。
4.5 柴油发电机房管理。
4.5.1 非系统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进入,须填写《设备机房外来人员入室登记表》,经系统工程师同意后,在技术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4.5.2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配置有灭火系统,并备齐消防器材,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机房内禁止吸烟。
4.5.3 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
好、整洁光亮。
4.5.4 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
4.5.5 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保管,其他人员不得私自配匙。
4.6 交接班要求。
4.6.1 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6.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才接班。
4.6.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7 系统技术人员应将柴油发电机的运行情况规范、详细、清晰地记录在《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记录》内,每季度将记录整理成册交部门资料室存档,保存期三年。
5.0 相关文件
5.1《柴油发电机维修保养规程》(wi-7.5.1-13-06)
5.2《火警、火灾应急处理程序》(wi-7.5.1-09-05)
6.0 记录表格
6.1《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记录》(qr-7.5.1-13-09)
第2篇 管理处工程档案管理规程制度
管理处工程档案管理规程
1目的
明确管理处工程设备设施档案的管理。
2设备档案范围
2.1房屋本体资料(包括房屋建筑竣工图等)
2.2电梯资料(包括:电梯系统图纸,电梯安装资料,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对电梯资料实行一梯一档)
2.3消防设备设施资料(包括消防设备设施相关图纸等)
2.4供配电设备设施资料(包括供配电设备设施相关图纸等)
2.5给排水设备设施资料(包括给排水设备设施相关图纸资料)
2.6暖通设备设施资料(包括暖通设备设施相关图纸资料)
2.7弱电设备设施资料(包括弱电设备设施相关图纸资料)
3职责
3.1管理处工程主管(领班)负责设备档案的归集工作。
3.2管理处文员(客服)负责设备档案的汇总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管理处工程主管(领班)在新物业接管时,负责房屋设备设施资料的归集工作。
4.2管理处工程主管(领班)及相关工程人员负责日常产生的工程资料的归集工作。
4.3管理处工程主管(领班)及相关工程人员将归集到的资料上交管理处,管理处主任指定文员(客服)专人负责工程设备设施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4不经管理处主任同意,文员(客服)不得将工程设备设施资料外借和复制;如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借阅和复制,必须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并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
相关质量记录:
1.《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
第3篇 大厦清洁卫生监督管理规程制度
大厦清洁卫生监督管理规程
(一)清洁卫生管理规程
为监督清洁承包商的清洁工作,确保大厦环境整洁,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程:
1.管理部负责检查监督清洁承包商的卫生清洁工作。
2.管理员以清洁质量标准为依据,检查大厦各区域的卫生状况,对清洁质量作出评估,记录于每日清洁检查评估表内。
3.管理部主任每周会同清洁公司主管巡查大厦各区域的卫生状况,巡查结果记录于每周公共区域卫生清洁抽查表内,双方签认。
4.管理部在清洁卫生的检查过程中,凡发现不符合清洁质量标准的,应迅速通知清洁公司处理,并进行复检。
5.月末,管理部主任根据每日清洁检查评估表进行统计,以评定当月清洁公司的清洁质量,将统计结果记录于清洁质量月总结表。
6.管理部将清洁质量月总结表交清洁公司,反馈存在的问题并上报公司领导。
(二)清洁质量标准
1.正门、广场
花槽:槽内无垃圾、无杂物,槽体侧面及槽边无污迹、无积尘。
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香口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阶梯:无污迹、无水泥迹、无香口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扶手:无污迹、无水迹。
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门户: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指示牌(包括大厦招牌):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消防栓:无污迹、无积尘。
出入口栏杆:无污物、无阻塞。
2.洗手间
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香口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天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光管罩:无污迹、无体外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窗户:无污迹、无体外尘、无乱张贴物。
镜台: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洗手盆:表面光洁、无污迹。
镜面: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排气口: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尿槽:表面光洁、无尿迹、无污迹、无水锈迹、无烟头、无杂物、味。
厕座:厕盖及厕体内外表面光洁,其内无尿迹、无污迹、无水锈迹、无堵塞。
厕纸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手纸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门户: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聚、无堵塞。
3.茶间
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香口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墙面:无污迹、无张贴物。
天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光管罩: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洗手盆:无污积、无茶叶及杂物。
垃圾桶:垃圾不可超过桶盖。
地漏及水沟:无污物体外聚、无堵塞。
4.电梯厅及走廊
地面:无脚印、无污迹、无水泥迹、无香口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无垃圾。
天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光管罩: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墙面:无污迹、无张贴物。
铜牌:无污迹、无积尘、无铜油迹。
水牌及指示牌: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门户(管井门、隔烟门、厕所门):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垃圾桶:桶体光洁无污迹、无痰迹;烟灰缸盖上无烟、杂物;桶内垃圾不得超过桶口。
消防栓: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5.露台(包括天台、平台、阳台)
消防栓: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聚、无堵塞。
地面:无杂物堆放、无垃圾、无污迹。
6.大厦幕墙玻璃
表面光洁无迹、无明显尘积、无张贴物、无悬挂物、窗户保持关闭。
7.垃圾房
无堆积垃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好垃圾袋装化,将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放垃圾。可作废品回收的垃圾,要另行放置。垃圾间保持清洁、无异味,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第4篇 电梯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为规范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梯良好运行。
1.0巡视监控
1.1专职人员每天应对所有电梯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视一次。
1.2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曳引机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是否温度过高(烫手),曳引电机轴承是否需要加注
a.润滑油,螺栓是否松动;
b.减速箱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无松动;
c.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器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d.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e.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线圈是否过热,制动轮上是否有油污;
f.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测速机等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g.通讯设施是否灵敏畅通,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h.轿厢照明是否正常,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i.厅门及轿门踏板是否清洁干净;
j.轿厢运行有无异常振动或声响,舒适感有无明显变化;
k.电梯运行有无异常(顺畅);
l.开关门有无异常(顺畅);
m.底坑限速器、张紧装置、开关和碰铁距离是否异常;
n.补偿链是否有异响;
o.底坑有无积水或脏物。
1.3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规程》。
2.0异常情况处理
2.1发生火灾的处置:
a.楼层发生火灾时,专职人员应立即击碎玻璃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应使乘客保持镇静,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
b.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c.对于上述两种情况,专职人员应及时通知消防中心,《安全管理手册》中《应急处理程序》处理。
2.2电梯湿水处置: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浸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断开电梯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一层,断开电梯总电源;
c.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
d.发生湿水时,应迅速阻断水源;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抹布擦拭、热风吹干(湿度不能太高),自然通风(用工厂用鼓风机)、更换管线等。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达到要求并且试梯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2.3停电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时的困人救援按《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处理。
3.0电梯机房管理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需经服务中心主任同意,并在专职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3.1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3.2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做到地面、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3.3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3.4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工程部保管,不得私自配钥匙。
4.0交接班要求
4.1接班人应准时接班。
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电梯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电梯运行记录》上签名。
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5.0当值管理员应将电梯的运行情况规范、详细、清晰地记录在《电梯运行记录》内,并将记录整理成册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第5篇 大厦卫生消杀管理规程制度
大厦卫生消杀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卫生消杀工作程序,净化大厦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大厦卫生消杀工作的管理。
3、规定
3.1生活、消防水箱(以下简称水箱)的清洗、消毒。
3.1.1水箱的清洗参照给排水工作手册。
3.1.2水箱清洗一年一次。
3.1.3清洗标准符合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2垃圾中转站清洁、消杀
3.2.1生活垃圾每天及时外运并清扫干净。
3.2.2每月喷洒药物灭蟑螂、消毒一次。
3.3污水井、积水坑清理消杀。
3.3.1夏季每月一次喷洒药物消毒、灭蚊蝇。
灭鼠可请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投饵。
4、程序要点
4.1卫生消杀工作计划的制定
4.1.1保洁领班应根据季节的变化制定出卫生消杀工作计划。
4.1.2消杀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a)消杀对象
b)消杀区域
c)消杀方式选择与药物计划
4.2灭蚊、蝇、蟑螂工作
4.2.1每月进行一次灭虫消杀工作。具体参照各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消杀。
4.2.2消杀区域
a)各楼梯口、电梯间周围
b)垃圾中转站
c)生活水箱、消防水箱
d)污水井、集水坑
4.2.3消杀药物一般用敌敌畏、灭虫精、菊脂类药喷洒剂等。
4.2.4消杀方式以喷药触杀为主
4.2.5喷杀操作要点:
a)戴好胶皮手套和口罩;
b)将喷杀药品按要求进行稀释注入喷雾器里;
c)对上述区域进行喷杀
4.2.6喷杀时应注意:
a)楼梯口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扶手或门面上;
b)不要在业主上下班高峰期间进行喷药;
c)将药液喷在墙角、桌下或壁面上,禁止喷在桌面、食品和器具上。
4.3灭鼠
4.3.1灭鼠工作春、夏季每月进行一次。
4.3.2灭鼠区域:
a)大厦四周
b)大厦中常有老鼠出没的区域
4.3.3灭鼠方法主要采取投放拌有鼠药的饵料和粘鼠胶。
4.3.4灭鼠区域投放饵料应注意:
a)先放一张写有灭鼠专用的纸片;
b)将鼠药成堆状放在纸片上;
c)尽量放在隐蔽处或角落、小孩拿不到的地方;
d)禁止成片或随意撒放。
4.4.5投放鼠药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时挂上明显的标识。
4.4.6消杀作业完毕,应将器具、药具统一清洗保管。
4.4.7消杀作业应记录于《卫生消杀登记表》中。
相关质量记录:
1.《卫生消杀登记表》zc-12/b03
第6篇 物业公司保安员服装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公司保安员服装管理规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保安员的着装管理,避免责任不清造成的损失,根据目前保安员服装现状,特制定保安服装管理制度:
二、范围:全体保安员
三、规程:
1)各管理处、项目组保安员各季着装必须按照公司时间安排、要求统一着装,不得出现服装不统一,制服便服、冬夏装混穿的现象出现。
2)冬季进公司的保安员,暂不发给春秋夏装;夏季进公司的保安员,暂不发给冬装。
3)保安员上岗前必须整理着装,自检有无违反仪容仪表规定的行为,队长、班长要进行检查并予以纠正。
4)保安员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着制服,要求服装整洁,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5)冬天穿大衣,必须扣好衣扣,大衣领不得竖起,手不能插入裤内。
6)非当班时间,除因公或经领导批准外,不得穿着制服离开管辖区域,更不得私自将制服外借。
7)下班后着便衣时,衣冠要整洁、大方得体。
四、保安员服装使用年限:
1.秋装、夏装:一年
2.冬装:两年
3.领带:半年
4.帽子:两年
5.手套:一个月
五、保安员服装使用要求
1.按照公司规定,保安员配备相应数量、型号、样式的服装,在使用期内不收取费用,但如有保安员在使用期内辞职或被辞退,则根据服装使用时间承担相应的服装费。
2.如保安员在服装使用年限内非正常破损的,保安员要自己购买相应的服装或由公司购买,自己承担相应的费用,否则着装不整齐不予安排上岗。
3.公用棉大衣、雨衣等衣物当班人员要细心使用,不得私自外借、外用,交、接班人员要按照物品移交要求做好检查工作,否则责任人按价赔偿。
六、离职时物品的折算标准。
1.在公司工作不满3个月的(含3个月),离职时扣全部服装费(购买价);工作满3个月、不满12个月的,扣回50%服装费;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的扣回25%;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免扣服装费。
2.保安员离职,不收回服装,但须收回肩章、帽子、领带、工作牌等标志物,如不交回或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第7篇 大厦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管理规程制度
大厦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管理规程
1.0目的
通过规范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管理规程,确保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__集团大厦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管理。
3.0职责
3.1当值消防监控中心的保安员负责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监控与管理。
3.2当值领班负责对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保安员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对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3.3保安部长不定期对监督和对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4.0工作程序
4.1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保安员负责对闭路电视的监控、操作和一般性的保养(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并留意设备情况,发现故障,马上报修。
4.2值班员应密切留意闭路电视的情况,与各岗位保持密切配合,发现问题,马上通知机动保安员到位处理。
4.3为便于查证,保障安全,保安闭路电视应进行录像,各重要出入口和重点部位应保持24小时录像。
4.4熟悉各摄像枪的位置,大厦主要出入口共分为三十个摄像点,分别为:黄华路大门,首层南、北大堂,西侧通道,东外围、南外围、西外围、八部电梯以及负一车场。
4.5保安员负责录像的操作,并及时换带,保证录像的完整性。
4.6换带时,应检查录像带的磁带是否干净。
4.7更换带后在《录像带使用记录表》上做好登记,并将录相带存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保管好。
4.8每日应对设备表面进行抹尘,每周应对录像带进行检查,确保磁带能正常录制,每季度(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对录像机磁头进行清洗。
4.9为便于查证,各出入口的录像内容应保存14天时间。
4.10消防监控中心应常保存备用录像带不少于2盘,如有缺少当值班人员应报告领班并负责提出购置计划。
4.11录像带在保存期间,未经部门领导或管理处领导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行放录。
4.12消防监控中心录像机属大厦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专用设备,禁止放录任何外借录像带。
5.0相关记录
5.1《录像带使用记录表》__/gr-260
5.2《闭路监控系统运行异常记录表》__/gr-255
第8篇 厂房承台基础施工安全管理规程
㈠.安全目标
1.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率为零;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发生率为零;
3.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率为零;4.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
5.争创无事故工程。
㈡.安全管理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该工程的特点设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㈢.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员、分包单位负责人、作业长等组成。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负具体管理责任。项目部安全组实行定期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必须召开1~2次安全例会。
2.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应进行交底讨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原则。
3.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各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也必须每半月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安全操作,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重点项目跟踪检查。安全检查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隐患整改率为100%。
4.对各施工管理人员、作业班组人员、分包单位一方面通过签订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的安全合同(协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开展:①其施工方案、安全预测对策表、技术交底记录等有关方案资料进行检查;②不定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5.落实安全管理的岗位责任制、确认制、联保互保制、旁站制、日清制等各项制度
6.有违反规定、酿成事故者,严格按照《武汉钢铁公司安全管理法规》(1990年月发行)中第二篇有关法规:武汉钢铁公司关于严禁违章作业的规定(修订)、武汉钢铁公司伤亡事故管理细则(修订)等文件执行,进行主要责任、相关责任追究相关部门予以经济行政或刑事处罚。
㈣.安全管理要求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
8.工地办公室、库房、伙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不准安装插座。
9.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器元件)等,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和省安监总站颁发的产品准用证,无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和产品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不得使用。
10.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入档。
11.按规定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定期进行检验和试验,对检验、试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要坚决报废,不得使用,并做好检验、试验记录入档。
12.安全帽、安全带使用要求
⑴.安全帽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不准斜歪倒戴,帽代要系紧。
②.安全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损伤、裂痕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
⑵.安全带
①.凡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绳时要加缓冲器。
②.安全带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检测试验,对检测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带要坚决报废,不准使用。
③.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㈤.安全要求(规定)与防护措施
1.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
⑴.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⑵.对施工用电总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电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进行专项用电设计。对于50kw以下现场也应有用电方案。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设入使用。
⑶.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①.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②.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③.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④.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⑤.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⑥.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⑷.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⑸.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①.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②.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③.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④.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⑤.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⑥.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⑹.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①.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②.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③.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④.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⑤.考核及奖惩规定。
⑺.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
⑻.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报告规程上报。
2.配电房安全要求
⑴.现场临时配电房应紧靠变压器侧,应通风良好,并采取防雨雪、防火、防小动物出入的措施。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其耐火等级不得低于3级。并配有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⑵.成列的配电屏和控制屏,应装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各配电线路应做编号,注明用途标记,配电盘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有人维修,禁止合闸标志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由专人监护执行。
⑶.当施工现场配有自备发电机组时,其电源开关与外电网电源开关之间,应装设防止同时合闸的机械联锁装置或双设闸刀,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性点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输配电线路安全要求
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输电干线,采用电缆埋地或局部架空敷设。
⑵.电缆敷设时,其要求如下:①.电缆穿越施工现场建筑物、道路等处,以及引出地面2m或引至地下0.2m处,必须设内壁光滑无毛刺的保护套管,管口应密封;②.电缆与其附近的热力管道的平行距离不得小于2m,交叉距离不得小于1m;③.电缆接头应设在保护箱内,做到防水、防尘,牢固可靠,按规范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④.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采用绝缘可靠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两固定点间距应保证该电缆所能承受的荷重,其最大弧垂距地(楼层)不得小于2.50m。
⑶.施工现场临时配电干线,若架空敷设时,必须采用绝缘铜(铝)线,架设在专用线杆(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其他易造成电线破损或导电的物体上。
⑷.电杆采用砼杆或木杆。砼杆不得有露筋、裂纹;木杆不得腐朽、扭曲,其梢径不小于13cm。
⑸.按照导线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绝缘铝线不小于16mm2。跨越铁路、主要道路、通航河流时,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绝缘线:铜线最小截面不小于16mm;铝线不小于35mm2的多股导线。横跨高度:架空线路跨戟铁路、公路时与路面最大弧垂应不低于6m。
⑹.现场临时线路架设,应明确使用期限,期满须立即拆除。
⑺.高层建筑的临时供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穿管引入。垂直敷设的电缆应利用所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采用钢制套管保护引上,并尽量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水平敷设宜沿墙固定,距楼层平面不得少于1.8m。
4.配电箱安全要求
⑴.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分配电箱或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分级供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动力、照明应分别设置。
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配电箱采用铁板或其他防火绝缘材料制作,做到通风、散热、防雨、防火;②.箱内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其他绝缘板上(非木质板),并紧固于箱内。金属底板应与箱体作电气连接;③.正常不带电箱体金属外壳,底座等必须接零(地),且通过专用端子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各电气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可靠,不得外露;④.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端面,并加保护圈。进(出)线应做好防水弯,不得承受外力。
⑶.总配电箱电器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并装设总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和分路自动开关。
⑷.各级配电箱中使用的各种电气元件和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国标质量要求。
⑸.各级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合理布置,起到分级、分段保护作用。
⑹.漏电保护器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使用,并定期进行试验和作好运行记录。对闲置已久和连续使用一个月以上的,应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⑺.安装电流型低压触电保安器应符合下列要求:①.触电保安器应完好无损,动作灵敏可靠,并应根据实际负荷电流的大小来合理选用;②.被保护的线路和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触电保安器的电流标位应正确选择;③.穿过触电保安器的导线,应绞合在一起,用纱带或胶布包好,并放在中心。触保器前后200mm范围内集束不应散开;④.触电保安器应远离交流电磁场,如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电动机等,与这配用的交流接触器安装距离应在400mm以外;⑤.通过触电保安器后的零线,不得重复接地,仅允许做工作零线,被保护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宜采用保护接地;⑥.若采用保护接零,其保护零线应从触电保安器开关前出引。
⑻.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
⑼.动开关电器只准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小于3kw的动力电路。各级配箱应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洁工作。
⑽.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与前一级相对应的电源开关切断,并悬挂醒目停电检修标志牌。
5.电动机械手持工具安全要求
⑴.各类施工机械的电气装置应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按规程定期检查,未经动力(机具)部门检查,确认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⑵.现场使用的各类低压电器设备应铭牌清晰,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姆。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性能和防雨措施。
⑶.各类电气设备的电源线(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对于潜水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护套电缆,长度不得小于1.5m。
⑷.手持电动工具应配用漏电保护器,平板振动器、磨石子机、打夯机、水泵等频繁移动机具的操作扶手,必须采用绝缘措施,电源线不得超过50m,并设专人调整,严禁缠绕扭结使用。
⑸.焊接设备应放置防雨,干燥通风处,其外壳应完好。一、二次侧的接线柱应有防护罩保护。一次侧电源线使用的橡皮电缆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侧使用的橡胶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宜超过30m,均不得绞绕使用。
⑹.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开关电源线、插头等必须完好无损,其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m。
⑺.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执行国标gb3787-82,gb3883-12-83,一般场所可选用ⅱ类工具;在潮湿场所和金属构架上作业,采用ⅲ类工具,并配有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下使用。
⑻.在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手持电动工具和电器。
⑼.在多灰尘和潮湿地区或易触及人体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型低压电器。
6.接地与防雷安全要求:
⑴.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等,除有特殊规定外,均应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
⑵.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必须采用接零保护,且须设专用保护零线,不得与工作零线共用。
⑶.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由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⑷.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则必须采用接地保护。
⑸.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应以并联方式与零干线连接。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⑹.严禁利用大地做零线或相线。
⑺.重复接地线与保护线相连,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除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⑻.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井字架和金属脚手架,当其高度超过20m时,要设置防雷和重复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7.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
⑴.现场的照明线路,必须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保护。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地(零)保护。
⑵.照明灯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
⑶.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接地(零),灯具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
⑷.高压镝灯安装支架应坚固可靠,并要有防雨措施。
8.深基坑土方开挖安全保证措施
⑴.确保支护结构安全的关键,挖掘过程中,抓斗距围护体至少30cm以上,避免撞击。
⑵.挖掘机、运输车只能停在路基箱上,不宜直接停在水平支撑上。场内运输道路应按设计要求制作。
⑶.对围护体和管线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⑷.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度,进出口处专人指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挖机回转范围内不得站人,尤其是土方施工配合人员。
⑸.基坑周边用钢管扣件成高度1200mm的栏杆。
⑹.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
9.支护结构安全防护
⑴.对支护结构进行必要的监测。监测是保证支护结构安全的最重要的手段,是实行科学管理,信息化施工的基础,我公司在所有重大工程中均对深基坑支护结构实行监测,保证了基坑支护的安全。本工程从支护结构施工开始起即开始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跟踪分析,严格控制其发展变化动态,并将监测结果定期通报有关部门。
⑵.避免在支护结构附近堆放材料。
⑶.做好基坑内的排水降水工作,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
⑷.做好局部范围内的支护结构补救工作,对于少量的支护结构渗漏水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堵漏,防止其扩大;对于路面开裂也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救治,防止危及整个支护结构。
10.垂直运输和联络
⑴.井架、施工电梯等提升装置的地面进料口,应设自动升降钢质网门或其他防护设施。门上必须设置醒目标志,网门未关闭不得提升或吊物。地面进料口及通道上方需设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⑵.各种上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必须搭设牢固。在接料平台的两侧,除设防护栏杆外,还必须加扎安全立网或竹笆。平台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⑶.起吊重物时应绑扎牢固、安放平稳,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的位置绑扎起吊。
⑷.起重吊运作业时,应设警戒线,非吊运人员不得入内,吊臂和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非载人起重机载乘人员。
⑸.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⑹.采用对讲机进行上下联络,必须由指挥人员专用,不得他人随意乱用。遇有紧急情况时,指挥人员必须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由工地负责人统一指挥,并采取应急措施。
11.防火和防雷设施
⑴.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⑵.严禁在高层建筑脚手架上吸烟或堆放易燃物品。
⑶.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应放置在建筑物内,不得放在走道或脚手架上。同时,应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焊接完成后,及时清理灭绝火种,没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脚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业。
⑷.在走道处及每隔二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⑸.钢管脚手架、附着式井字架和施工电梯等设施,当其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时应设避雷装置,并经测试合格方能使用。
12.洞口及周边防护设施
洞口临边防护一般规定: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
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
⑴.边长或直径为20~50cm的洞口,可用钢筋砼板或固定盖板防护。
⑵.50~150cm的预留洞口,可在浇捣砼前用板内钢筋贯穿洞径,不剪断网筋,构成防护网,网格以15cm为宜。
⑶.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两道,护杆高度分别为40cm和100cm,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楼梯口防护:
⑴.凡楼梯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拦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张设安全网。
⑵.栏杆的材料,可选用钢管或质量合格的毛竹搭设,当楼梯跑边空间距离较大时,必须选用钢管进行搭设。
13.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一般规定:
⑴.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⑵.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
⑶.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
⑷.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配套,并经设备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
⑸.起重机行驶与停置时,必须与沟渠、基坑、输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按计算)。
⑹.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14.挖掘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施工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和地下设施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熟悉施工方案。
⑵.开挖作业应从上至下分层进行,禁止超越该机规定的作业高度。
⑶.挖掘机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运土车辆驾驶室顶上越过。
⑷.挖掘机履带到工作面边缘,最少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
⑸.挖掘机停置或下班后应离开工作面,斗子须落地放置。
15.装载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装载机作业前,应做好各项检查和试车后,方可作业。
⑵.作业时机身周围及铲斗、动臂下方不得站人或走动。行驶时,驾驶室外严禁站人,下坡禁止脱档滑行,遇有坡道与急弯应低速行驶。
⑶.公路行驶时,应注意了望,低速前进,严格执行交通规则。
⑷.停置时应选择平地放置,并将铲斗落下。
16.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要求
⑴.在施工现场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
⑵.料斗必须安装预防意外自翻保险装置。
⑶.各种制动与灯光必须齐全有效。
⑷.方向器自由行程,必须调整到标准值且不大于10度。
⑸.卸料时应距坑边1m以上停车卸料,并设置挡墩。
17.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稳固,基础应符合要求。移动式空压机放置时,应保持水平,轮胎应用楔块垫塞并制动。
⑵.空压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贮气罐须通风良好,周围15米以内不得进行焊接和热加工。
⑶.贮气罐和输气管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气压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每年至少做一检验。
⑷.各联接部位应紧固,阀门启闭灵活,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⑸.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行中,如遇断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通电后经检查方可重新起动。停机时应及时卸去负荷,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
⑹.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机身或管道上的油污或用火烤清除油污和辅助发动机器。
18.蛙式打夯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必须安装偏心块防脱保险和电源线防拉脱紧固装置。
⑵.用电安全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规定条款。
19.钢筋弯曲机切断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室外作业应搭设机棚,作业场地周围应有一定的工作空间,机械上方不得有输电导线。
⑵.切断机刀片,应无裂纹、缺损,并安装牢固、不得松动。
⑶.弯曲机的定位档铁,中心轴、成形轴必须牢固可靠无松动。
⑷.工作台必须与切断机下刀口、或弯曲机平台在同一水平上。
20.对焊机安全操作要求
⑴.焊接设备在室外使用时,应搭设机棚,做到防雨防潮,保持通风干燥。
⑵.对焊机夹具应牢固,行程限位应可靠,保持冷却水系统正常工作。工作部位照明灯具应装有防溅防烫护罩。有气动、液压系统的对焊机,压力机构应动作灵活,气动液压系统应无泄漏,压力表灵敏可靠。
⑶.焊机作业场地周围10m内应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接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⑷.用电安全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规定执行。
21.混凝土泵车安全操作要求
⑴.液压系统卸荷阀起动压力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调正至规定值。
⑵.进料斗上必须装有完整的防护棚栏。
⑶.各指示仪表必须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⑷.作业前必须将泵送设备停放在水平位置,并楔紧轮胎,防止泵车偏移造成翻车。
⑸.随机须配备金属网篮,以收集清理管道而排出的泡沫橡胶及砂石。
⑹.泵车料斗注料最低位置应在搅拌轴以上,否则因空气涡流会将砼从集中料斗中吹出伤人。
⑺.高层泵送泵机出口处压力较大,管道易磨损,故易发生管道爆裂事故,除应经常检查外,一般在补充新管时,应首先装在泵机出口处。
第9篇 幕墙工程施工防火安全管理规程
幕墙工程施工防火安全管理
在施工中要针对火警隐患,严格控制 火源和执行动火过程中的安全焊接措施。
⑴ 从事电焊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⑵ 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⑶ 进行电焊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设备、结构本身要接地;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焊工进行冒险操作,焊接时,必须设接火斗,防火看护人;
⑷ 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的容器、管道各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接;
⑸ 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各露天焊接作业应停止,雨雪天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⑹ 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接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各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接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⑺ 焊接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燃物品和可燃物上;
⑻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接工具设备。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各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⑼ 焊接现场、临时库房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⑽ 看火(监护)人员作业指导书:
a、 清理焊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b、 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它工作,要与电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接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c、 在高空焊接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档(即接火斗),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d、 在焊接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接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焊接操作完毕后,0.5至4小时内要反复检查,以防阴燃起火;
e、 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档等)、做好灭火准备;
f、 发现电焊操作人员违反电焊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g、 无名、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的出厂证、合格证应齐全;
h、 手电钻、冲击钻、电动改锥等电动工具须作绝缘电压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i、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j、 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电气焊。
⑾ 电焊工的操作作业指导书:
a、 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焊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b、 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罩)。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c、 焊接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二瓶之间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
⑿ 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和金属架上借路使用,防止接触火花,造成起火事故;
⒀ 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⒁ 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与看火人员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⒂ 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a.安装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检查安全帽是否损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施工人员带安全帽时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b. 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及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c. 施工人员应配置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1米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d. 在高层建筑幕墙与上部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结构施工层下方须挑出3米以上的防护装置,如果架设安全网有困难,可采用其他有效方法,保证安全施工。
第10篇 物业区域水泵房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水泵房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管理中心水泵房管理工作流程,明确给排水管理工作内容。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水泵房管理。
3职责
3.1管理中心监控值班人员负责水泵房管理工作。
4工作流程
4.1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等机电设备必须由专人持证上岗负责监控,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清洁工作,定时进行巡回检查,了解设备运转情况,认真做好工作记录。
4.2泵房内机电设备每日由专人巡视、操作、记录。
4.3消防泵、生活泵的选择开关位置、操作标志都应标示明确。
4.4生活水泵每周轮换使用一次,定期检查泵的运转情况。
4.5消防泵每月试运转一次,以保证正常运转,每半年进行一次自动、手动操作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6设备负责人及有关操作规定应挂于明显位置。
4.7泵房卫生每天打扫一次,泵及管道每半月清洁一次,做到地面、机器无灰尘、无积水,墙面清洁干净,室内照明、门窗正常完好。
4.8操作人员在3米以上检修设备(包括开关、阀门等),必须戴好安全帽,扶梯要有防滑措施,要有人扶梯。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设备(设施)巡视记录》
第11篇 能兴花园消防管理规程制度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定了消防管理要求,确保小区防火安全。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怡翠花园消防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为怡翠花园的防火责任人、灭火总指挥。
3.2各专业组(队)长为本组责任范围内的防火责任人。
3.3管理处每一位员工应把预防火灾视作自己的义务和日常职责。
3.4保安队负责辖区内日常消防器材管理工作。
3.5工程组负责辖区内消防设备的管理工作。
4.0工作程序
4.1保安队和工程组负责辖区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日常检查工作,检查结果的记录按《服务检验规程》执行。
4.1.1工程组和保安员定期对小区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养,具体按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和保养规程执行。
4.1.2检查内容:
a)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b)仓库内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c)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施是否完好,有无乱拉电线情况。
d)使用多种可燃、易爆油类是否符合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e)动火作业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焊工操作是否达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f)门卫对出入物品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是否把关。
g)园林绿化养护打药后,是否有警示标识。
h)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情况。
4.2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装修、维修等一切动火作业,均应向怡翠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而引起火灾。
4.2.1动火前“八不”:
a)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b)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c)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d)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排尽残有油质的不动火。
e)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的不动火。
f)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g)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h)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不动火。
4.2.2动火中“四要”:
a)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坚守岗位。
b)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c)发生火灾燃炸事故时,要及时处理。
d)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2.3动火后的“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才离开现场。
4.3拨打“119”电话报警的步骤
a)拿起话筒拨“119”号键,直至听到对方回话。
b)准确讲清起火单位名称、所在位置,要详细讲明本小区的苑、座、房号。
c)讲清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大小、火场面积。
d)讲清起火单位属多层住宅(在几栋几号),还是属于高层建筑(在几层);
e)讲清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号码,以便随时联系;
f)如需安排接消防车要讲清楚接车地点,地点应在起火附近易找的地方或标志性建筑旁。
4.4消防监控指挥中心管理规定
怡翠花园的监控中心为小区消防监控指挥中心,按《监控中心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轮值、管理。值班人员应做到:
a)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每班做好情况记录;
b)每班检查消防系统是否正常;
c)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d)监控中心内禁止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e)监控中心内的电话属于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5.0应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监控中心管理规定》
5.2《服务检验规程》
第12篇 高层建筑电梯安全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高层建筑电梯安全运行管理规程
1目的
确保物业电梯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层物业所有电梯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电梯维修工负责电梯日常运行情况巡查及故障检修。
3.2电梯操作工负责货用电梯的操作、运行。
3.3中控室安保人员负责监控电梯的运行状况。
3.4工程管理员负责电梯的综合管理。
3.5管理处主任负责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工作程序
4.1工作程序
4.1.1电梯维修工、电梯操作工
a.电梯维修工、电梯操作工须经技术监督部门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b.电梯维修工每日对电梯运行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联络电梯公司处理,督促电梯公司定期维修保养。当电梯年检期即将接近时,督促电梯公司作电梯年检、年审。
c.电梯操作工负责货用电梯的运行,保持电梯轿厢卫生整洁,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4.1.2中控室安保员
a.中控室安保员实行电梯24小时运行监控。通过闭路电视观察轿厢内状况,如发现乘客吸烟、打斗,或损坏电梯部件,用对讲电话制止并录像。
b.如发生故障困人,用对讲电话安慰被困人员并迅速通知电梯维修工及时处理,必要时联络电梯公司处理。
c.将每班运行情况记录于《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4.1.3管理处主任
a.每季度对电梯机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设备检评。
b.审核《电梯保养计划》,组织人员对电梯分包方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能承担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4.2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程序
4.2.1客用电梯不设司机操作,由乘客自行操作。货用电梯由电梯操作工进行操作。
4.2.2客梯以承载大厦用户为主。
4.2.3消防电梯、货梯以承载大厦进出货物为主。
4.2.4物业公司大厦工作人员上下楼只能使用消防电梯,不允许乘坐客梯。
4.2.5电梯维修工、电梯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电梯工每天对管区电梯全面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2.6经技术监督局检测不合格未取得《准用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4.3电梯安全运行工作程序
4.3.1中控室安保员24小时监控电梯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时通知电梯维修工或电梯公司维修。制止乘客的不文明行为,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超重等物品进入电梯。
4.3.2电梯维修工每天按《电梯日常巡查记录表》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并做好记录,督促电梯公司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按规定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4.3.3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一层电梯厅挂牌告示。
4.3.4任何人不得在电梯机房、轿厢、井道内吸烟。
4.4电梯机房管理工作程序
4.4.1电梯工负责机房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4.4.2电梯工每天巡视机房,发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处理。电梯机房内任何设备非电梯维修工、电梯公司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4.4.3保证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机房温度不超过40℃。保证机房照明良好,并配备应急灯,灭火器和盘车工具挂于显眼处。
4.4.4每周对机房进行一次全面清洁,保证机房和设备表面无明显灰尘,机房及通道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保持机房干净整洁。
4.4.5消防器材齐备良好,机房内严禁吸烟。
4.4.6《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一楼电梯厅挂告示牌。
4.5运行异常
4.5.1当火灾发生时:
中控室值班安保员打开消防迫降开关,将所有电梯全部迫降至基站,消防电梯自动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维修工迅速关闭不具备消防功能的电梯。
4.5.2当地震发生时:
根据震前预报由电梯维修工关闭所有电梯,地震过后开启时由专业电梯公司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4.5.3当电梯进水时:
a.底坑进水时,应将电梯停于两层以上,中止运行并切断电源。
b.当楼层淹水流入井边或底坑时,应将电梯停于进水楼层以上并及时关闭电梯、切断总电源。
c.电梯湿水后,应切断总电源,报电梯公司做湿水处理,并提交相应报告。
4.6电梯维保安全操作工作程序
4.6.1维修保养时一般须切断电源,以免触电、卷入钢丝绳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6.2因维修保养需停机时,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方可停机。
4.6.3在维修保养中必须注意工作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开梯、停梯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的回答后方可操作。
4.6.4在轿顶作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运行快车。
4.6.5底坑作业时,禁止关闭厅门,厅门处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4.6.6在井道作业时,首先开亮井道灯,按下轿顶安全开关,必须佩戴安全帽。
4.6.7机房、井道、底坑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动火操作规定,指定专人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发生。
4.6.8维修保养结束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
4.7电梯困人救援程序
4.7.1轿厢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且高于或低于楼面不超过0.5米时:
a.确定轿厢所在位置(根据楼层灯指示或小心开启外门察看)。
b.关闭电梯总电源。
c.用专用厅门钥匙开启外门,用人力开启轿厢门,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4.7.2轿厢停于远离厅门口的位置时,应首先将电梯轿厢移动至最近的电梯厅门处(以高于或低于楼面不超过0.5米为合适)。然后按照上述4.7.1中所列步骤救出乘客。移动轿厢的方法如下:
a.利用对讲电话通知轿厢内的乘客保持镇静,并说明轿厢可能移动,可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轿厢外,以免发生危险;同时如轿厢门处于半关闭或开启状态,则应先行将其完全关闭或开启;
b.进入机房关闭故障电梯的电源,打开电机
轴的后盖套上盘车手轮;一人握紧盘车手轮,一人手持掣动扳手,轻轻松开制动,轿厢将会由于自重而移动,为避免轿厢上升或下降太快发生危险,操作时,应断续动作,使轿厢慢慢移动,直至最接近电梯厅门口为止。操作时,应注意,如轿厢停于最高层电梯门口以上之位置或最低层电梯门口以下位置时,不可只撬开掣动,使轿厢自行移动,而应在松开掣动的同时,握紧盘车手轮并用力盘绞,使轿厢向正确的方向移动。
4.7.3遇到其他复杂情况,应及时报告及有关领导,通知电梯公司。
相关质量记录:
1.《安保(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第13篇 物业区域二次供水管理规程制度怎么写
物业区域二次供水管理规程1目的保证物业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检验标准,保障用户身体健康。
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二次供水的管理,二次供水是指从市政一次配水网引出的自来水经再次(或多次)蓄水或加压供用户的供水方式。
3职责3.1管理处(工程)管理员负责制订年度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计划。
3. 2管理处主任负责审核和批准年度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计划,并监督实施。
3. 3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工程人员对水池(箱)进行清洗、消毒,由卫生防疫站人员抽取水样和检验。
3. 4管理处负责出停水告示,并通知用户、单位。
4引用文件《楼宇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办法》5工作规程
5.1二次供水管理的要求
5.1.1二次供水由指定的水工负责管理。
5.1.2水工负责水池(箱)的管理工作,要求每个水池(箱)(包括地下、楼顶)须结构完整,有盖、锁,水口干净,并申办二次供水卫生合格证。
5.1.3新建、扩建和改建二次供水设施,须经供水管理机构和卫生防疫机构进行设计和竣工验收。
5.1.4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工程人员,须持健康证、培训证,并经卫生防疫站认可。
5.2年度水池(箱)清洗及消毒安排
5.2.1 管理处每年度不少于一次对水池(箱)进行清洗及消毒。
5.2.2 清洗单位每次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计划实施前两天通知管理处。
5.2.3 管理处在实施前24小时出停水告示,通知用户。
5.3放水为确保用户的正常供水,放水工作必须提前到清洗、消毒水池(箱)的前3小时进行,并记录开始放水时间和结束放水时间。
6委托服务
6.1水池(箱)
第14篇 高空作业管理规程制度
高空作业管理规程
(1)凡在距离地面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任何工种、作业时间、地点、时限,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合格。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在高空作业:雷、雨、闪电,六级以上大风,钢管雨水未干,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后方可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或脚手架、建筑物上乱放工具。(奥美林保洁温馨提示注意眼睛视力)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电焊工在2米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的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8)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采取高挂底用方式。
(9)进行高空作业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向高空抛掷物件,应采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送物件。
(11)特殊情况下,如必须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必须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手拉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靠。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得站在跳板的端头。在同一跳板上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且上层不准堆放工具、物件。
(15)高空作业的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其他杂物。地面人员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笑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第15篇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全专业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全专业管理
为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须安置塔式起重机作业。根据各部结构、重量、数量、角度编制塔式起重机作业专项方案和技术保证措施满足《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执行企业、项目工地两级管理体系。
中小型施工机械在进场前进行维修保养做到外观精美,机质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并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无有关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机具安全使用合格证不使用。现场的机械设备操作满足《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jgj33.2002)的要求。执行企业、项目工地两级管理。
1施工现场设专职机械管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2机械设备操作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的十字作业法。
3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全部由专业队伍进行,起重吊装设专职信号指挥人员。起重吊装作业前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4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6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挂钩人员。
7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大风强制停止吊装作业。
8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统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10施工现场的木工棚、钢筋棚、混凝土搅拌棚、卷扬机棚、空气压缩机全部采用桁架式防砸、防雨操作棚。
11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12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13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14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15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6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17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8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19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时,必须使用卡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