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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建设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和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确保设施的高效利用、安全运行和持续改进。其主要内容包括设施规划、建设标准、项目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成本控制以及设施升级等。
包括哪些方面
1. 设施规划:确定设施的布局、规模、功能,以及与企业战略目标的匹配性。
2. 建设标准:设定设施建造的质量、技术、材料等标准,以保证建设质量。
3. 项目管理:涵盖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招标、合同管理、施工进度控制等。
4.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施检查,预防性维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5. 安全管理:制定并执行安全规程,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6. 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降低设施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7. 成本控制:合理预算,有效监控设施建设和运维成本。
8. 设施升级:评估设施性能,适时进行技术更新和改造,提升设施效能。
重要性
设施建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规范化的设施管理能提高设施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2. 保障安全:通过安全管理,防止设施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3. 符合法规: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4. 优化环境:良好的环保措施有助于企业树立社会责任形象,提升公众信任度。
5. 促进发展:设施的持续升级与改进,是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设施规划,结合企业业务需求和未来发展愿景,确保设施布局的前瞻性。
2. 建立严格的建设标准和审批流程,确保所有新建项目符合规定,避免浪费资源。
3. 实施项目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环节责任人,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完成。
4. 定期进行设施维护保养,建立预防性维修机制,减少突发故障。
5. 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 设立环保专项小组,监督设施运行中的环保指标,确保合规排放。
7. 引入成本分析工具,实施精细化成本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8. 建立设施评估机制,定期审查设施性能,适时提出升级或改造方案。
设施建设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全员参与,形成合力,以实现企业设施管理的高效、安全、环保和经济目标。
设施建设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一)为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施工,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操作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三)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选择符合安全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
(四)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进行安全防护。
(五)必须审查监理单位的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
(六)为施工提供的各类产品和安全设施应当保障人体健康,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七)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八)对于存在危险因素施工作业,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安全作业设计,经批准后才准予实施。
(九)安全技术资料应当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十)天然气站场及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安全规定、防火制度等标牌。
(十一)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干净、畅通,有交通指示标志。施工现场的沟、坎、井应当填平、设围栏或者盖板;危险地区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应当设置红灯示警。
(十二)施工现场应当建立防火和危险品保管、使用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设施,并保持其完好的备用状态。
(十三)现场工程人员应当遵守施工安全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现场工程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十四)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向上级和当地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报告。由于我方人员失职造成的,根据情况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十五)本规定由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
(十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工程技术部安全管理目标
(1)2月20日至2月25日对收假的各施工项目部展开开工前的安全大检查
(2)2月25日—3月5日开展三级入场教育;
(3)4月1日—30日开展施工现场100%戴安全帽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双百活动。
(4)5月1日—5月30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及上级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文明安全工地验收及安全生产红旗工地检查,推动施工现场小责任区整洁,大现场文明标准化管理;
(5)6月—7月30日施工用电预防触电伤亡专项教育活动及文明施工教育。
(6)8—9月份开展小责任区整洁,大现场文明标准化检查活动,迎接下半年文明安全工地复查及验收。
(7)9月15日—12月25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重点开展对雨期施工及冬期施工教育管理活动;
(8)12月25日—12月30日进行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当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先进集体与个人。
(10)全年不发生一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11)去年不发生一般以上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管网施工、爆炸事故、操作事故、火灾事故)
(12)不发生一般以上同等的工程建设事故、环保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
第2篇 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与条件“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安全经理负责。
2、新、改、扩、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5、新产品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送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
(4)设备造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评价。
6、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7、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
8、在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参加,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到达到要求。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煤二十九处古城项目部
2022年02月01日
第3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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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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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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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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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减少或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合本公司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
3.1.1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三同时”管理。
3.2 安全主任
3.2.1 协助主要负责人对“三同时”档案进行管理。
4. 运作程序
4.1 总要求
4.1.1 凡公司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4.1.2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主要负责人应保证安全设施资金的足额投入。
4.2 可行性研究
4.2.1 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时,由主要负责人提出项目建议书,并委托有资质研究院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4.2.2 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如危险化学品仓库,喷油车间等,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应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对策的具体方案。
___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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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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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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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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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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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应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4.2.4 对于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编制安全专篇。
4.2.5 负责可行性研究的研究院和负责安全生产评价的中介机构不能是同一单位,且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4.2.6 主要负责人应将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3 设计
4.3.1 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时,主要负责人应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设计。
4.3.2 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评价的要求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3.3 安全设施设计应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4.4 施工
4.4.1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施工前,主要负责人应报相关政府部门立项审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4.4.2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施工时,主要负责人应聘请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聘请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不能是同一单位。
4.4.3 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4.5 验收
4.5.1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主要负责人应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4.5.2 主要负责人应将安全验收评价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单项验收。
___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aq01-014
版本/版次﹕
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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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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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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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后,主要负责人应向建设单位申请对建设项目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4.6 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必须通过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和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正式投产使用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置不用或拆除,应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4.7 生产设备设施的变更
4.7.1 生产设备设施的变更包括设备设施型号变更、配件更换、电气设备变更、安全设施变更和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等。
4.7.2 施工过程中或设备设施生产使用过程,若需要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变更时,应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设计,并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书》,经过原设计单位签字同意。
4.7.3 在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的全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8 “三同时”档案管理
安全主任协助主要负责人收集与“三同时”相关的资料,并建立“三同时”资料档案,永久保存。“三同时”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可行性报告研究、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2)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许可证;
4)材料供货证明资料;
5)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证明、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6)安全设备设施变更申请和变更意见书;
7)与“三同时”相关的其它资料。
5. 相关/支持文件:(无)
6. 表单/记录
6.1 《设备设施变更申请书》
第4篇 生产设施建设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内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通知的变更管理,消除和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变更管理定义
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变更管理失控,往往会引发事故。
二、变更管理的内容
1、工艺、技术的变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原料介质变更;
(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5)操作规程的变更;
(6)工艺参数的变更;
(7)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3、管理的变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的变更等。
三、变更管理职责
1、项目负责单位管理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变更管理。
2、车间负责现有生产设施,公用工程的原料介质,操作条件,工艺参数等的变更管理。
3、生产部负责现有设备设施、安全设施、与安全管理有关等的变更管理。
四、变更程序
1、变更申请。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单位)应填写《变更申请表》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2、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填好后,由公司领导审批,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3、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5篇 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
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企管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四、一般规定
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矿属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4、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6、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7、施工生产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
第6篇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
二、 术语与定义
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 管理职责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煤监局鲁西分局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职业病危害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职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5、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四、一般规定
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并向煤监局备案,防护设施由矿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煤监局备案。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煤监局审核;防护设施竣工后,有煤监局组织验收。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预评价报告报煤监局审核,防护设施设计报煤监局审查,防护设施竣工后,由煤监局足足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矿属各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4、矿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
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与禁忌有关的有害作业。
6、上报煤监局备案或审核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的审查意见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7、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8、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
第7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所有的建设项目
3职责
3.1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2炼钢所有的建设项目,其防治污染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3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3.4炼钢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前邀请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评估。
3.5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炼钢厂做好相关事宜的配合工作。
3.6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在此期间,必须将环保设施管理纳入生产系统管理中,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自查及监测。
3.7凡建设项目为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环保设施和技术。
3.8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3.9由于不执行本制度而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须追究责任,对主要责任者,就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定义和内容
4.1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定义:建设项目“三同时”是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1.2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是针对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包括在我国境内建设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
4.1.3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4.1.4建设项目“三同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
“三同时”对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防止发生工伤事故,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同时”是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实施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项根本性的基础工作,也是有效消除和控制建设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的根本措施。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三同时”作为“事前预防”的途径,将不断深化并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
4.2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内容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要求从项目的论证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都应按“三同时”的规定进行审查验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可行性研究
建设单位或可行性研究承担单位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论证,并将其作为专门章节编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纳人投资计划。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实施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1)大中型或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4)大量生产或使用i级、i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其他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应采用先进、合理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分析建设项目中潜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明确的预防措施,并写入预评价报告。预评价单位在完成预评价工作后,由建设单位将预评价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并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
2.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是说明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总图运输、工艺、建筑、采暖通风、给排水、供电、仪表、设备、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投资概算等设计意图的技术文件(含图纸),我国对初步设计的深度有详细规定。
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标准,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并应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完善初步设计。
《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述;建筑及场地布置;生产过程中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劳动安全卫生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专用投资概算;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主要结论;预期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资料.初步设计方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审查并批复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3.施工
建设单位对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
施工单位应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并确保工程质量。
4.试生产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做出评价;组织、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制定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委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写人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5.劳动安全卫生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阶段进行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编制完成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后,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对建设项目竣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验收。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人使用的情况。
(2)建设项目中特种设备已经由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检验合格证书)的情况。
(3)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经测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4)建设项目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经现场检查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标准情况。
(5)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配备情况,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情况,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 、考核情况,取得安全操作证的情况,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制定情况。
凡符合需要进行预评价条件的建设项目,在正式验收前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验收或专项审查验收。对预验收中提出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5 相关/支持文件
5.1《劳动法》第六章第五十三条规定
5.2《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5.3《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
5.4《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第3号令)
5.5《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原劳动部第10号令)
5.6《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原劳动部第11号令)
第8篇 建设施工改造安全管理办法
为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施工改造作业项目,特对施工改造安全作业文件及现场安全管理做如下规范和要求。
一、安全作业文件要求:
1、施工改造前必须与板材炼钢厂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在办理施工安全协议时,施工单位必须携带施工改造方案、企业的安全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负责人资质证、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准入证。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及证件复印件、危险源辨识材料及风险评价报告、安全标准化作业指导卡、特种设备检验证明。
2、施工改造过程中,涉及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动火票》。
3、涉及危险介质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介质停送(或设备启停机)作业许可证》、《危险介质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危险介质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
二、现场6s管理要求:
1、施工区域要与生产区域有明显界限;
2、施工用的工器具要实现定置摆放,且有明显标识;
3、生活垃圾要定
点存放,设有标识和负责人,不准随意堆放或乱扔。
4、施工产生的垃圾、废弃物要定点存放,日产日清。
三、施工组织管理要求:
1、每日召开施工改造平衡会,改造办、施工单位排定第二天的施工计划,并以书面方式报相关科室和在线车间,便于车间、相关科室掌握、了解施工情况。
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汇报当天安全管理情况,下步存在的危险及防范措施。
2、到各区域施工前必须与所在车间取得联系,未经在线车间许可,施工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施工或生产现场。车间要建立登记手续。
3、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要佩戴明显标识。
4、安全科、改造办每天组成检查组对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对性质严重、威胁较大的,有权停止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专门召开施工改造动员会,对所有参与施工改造工程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6、施工改造单位严禁将工程分包、转包。
7、在建车间要明确施工改造现场负责人,便于与施工单位协调沟通施工改造存在的问题。
四、施工过程管理要求:
1、高空作业地面要设置警戒带,并委派专人进行监护,防止人员误入。
2、所有施工动火,现场要设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清理可燃物及余火,且采取钢花飞溅措施。电焊机使用要规范,特别是二次线不准超过2个接头,接头要采取绝缘包扎,接地线不准接在生产设备框架上。上层水、电焊作业要对下方设备及易燃处(电缆、皮带等)做好防护。电焊机使用后要切断电源,防止留有隐患。
3、每天进入现场前,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列队安全喊话,告知存在的危险及防范措施。
4、严格执行联系确认制、监护制;执行“谁施工、谁挂牌;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执行能源介质停送挂牌制;不得擅自停送电或开动设备及介质阀门;设备试车运行时,必须做好联系和确认,防止误操作。(严格按炼钢厂停电挂牌管理要求执行)
5、区域内的坑、井、孔洞、临边四口必须设置硬护栏,护栏标准规范,跳板铺满跳。
6、吊装作业时,必须对钢丝绳、卡具、吊点和吊运部位进行确认,楞刃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吊物下方严禁站人。
7、进入煤气区域必须携带煤气检测仪,保证二人以上。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施工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禁止接、打电话,如必需接听,需停止作业,在确定的安全地点接听。
10、严格执行炼钢厂相关安全管理要求,严禁违反集团公司二十条禁令要求。
五、现场安全管理总体要求
现场安全管理要做到“四个严禁”。
安全条件不具备,严禁作业。
安全装置不可靠,严禁作业。
联系确认不落实,严禁作业。
交叉施工不沟通,严禁作业。
六、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第9篇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在编制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时应结合单位设备状况,在制度中做出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在购置防护设备设施时,对设备设施的选购要满足职业病防护技术要求。产品应当具备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应当确定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人员。
3、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
4、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第10篇 建设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第一节土方开挖及基坑
挖土的一般规定:1、人工开挖时,两个人操作间距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2、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工具梯,不应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3、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作业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作业,且应至少保留0.3m厚,最后由人工修挖至设计标高4、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距坑边距离保持1m以外,且堆放高度不超过1.5m。
基坑(槽)边坡的规定(深度在5m之内,包括5m):当土质情况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标高时,可不加支撑。边坡的坡度=高:宽。
基坑(槽)土壁垂直挖深规定:1、无地下水或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且土质均匀时,土壁不加支撑的垂直挖深不宜超过规定(表格)2、当天然冻结的速度和深度,能确保挖土的安全操作,对于4m以内深度的基坑(槽)开挖时可以采用天然冻结法垂直开挖而不加支撑。但对于干燥的砂土应严禁采用冻结法施工。3、黏性土不加支撑的基坑(槽)最大垂直挖深可根据坑壁的重量、内摩擦角、坑顶部的均布荷载及安全系数等进行计算。
基坑(槽)排水要求:1、明排水法:雨期施工时,应在基坑四周或水的上游,开挖截水沟或修筑截水堤,防止地表水流入坑槽内;基坑(槽)开挖过程中,在坑底设置集水井,并沿坑底周围或中央开挖排水沟;根据地下水量大小、基坑平面形状及水泵能力,集水井每隔20~40m设置一个,集水井的直径或宽度一般为0.6~0.8m,集水井深度随时保持低于挖土面0.7~1.0m。2、人工降水:人工降水的方法有:轻型井点、喷射井点、管井井点、深井泵及电渗井点等,现场根据土的渗透系数、降低水位的深度、工程特点及设备条件等确定。
基坑支护:1、围护结构型式。基坑围护体系一般包括两部分:挡土体系和止水降水体系。基坑围护结构一般要承受土压力和水压力,起到挡土和挡水作用。一般情况下围护结构和止帷幕共同形成止水体系。但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围护结构本身也起止水帷幕自成止水体系,另一种是围护结构本身也起止水帷幕的作用,如水泥土重力式挡墙和地下连续墙。围护结构型式主要可以分为下述几类:(1)放坡开挖(2)悬臂式围护结构(3)重力式围护结构(4)内撑式围护结构(5)拉锚式围护结构(6)土钉墙围护结构(7)其他型式围护结构。2、止水、降水体系和排水措施。(1)止水帷幕及适用条件。在基坑围护体系中常采用水泥止水帷幕截水。深层搅拌法水泥止水帷幕视土层条件可采用一排、两排、或数排水泥搅拌桩相互叠合形成。相邻水泥搅拌桩可搭接100mm左右。深层搅拌法水泥止水帷幕适用于粘土、淤泥质土和粉土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法水泥止水帷幕一般有两种形式:○1单独形成止水帷幕,采用单排旋喷桩相互搭接形成,或采用摆喷法形成○2与排桩共同形成止水帷幕。高压喷射注浆法水泥止水帷幕适用于粘土、淤泥质土、粉土、砂土及碎石土等地基。采用深层搅拌法形成竖向水泥土止水帷幕比采用高压喷射注浆法费用低,故能采用深层搅拌形成水泥土止水帷幕的应优先考虑。高压喷射注浆法的优点是适用范围广。有时也采用素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止水帷幕,常采用冲水成槽,素混凝土地下连续墙壁厚常为200~300mm。有的基坑工程需要设置水平向止水帷幕。水平向止水帷幕常采用高压喷射注浆法或深层搅拌法形成。若基坑内已有工程桩,因深层搅拌法无法与工程桩密贴,故不能采用深层搅拌法。根据坑底浮力、或承压水的顶托力、整体稳定、抗坑底隆起分析确定封底水泥土厚度。(2)降、排水措施及适用条件。在基坑工程中,通过降、排水,使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坑底以下0.5.0m。若有承压水,应使深部承压水不致引起坑底突涌破坏。在降、排水过程中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正常使用。降水措施常用井点降水。井点降水可根据基坑范围、开挖深度、工程地质条件、环境条件等合理选择井点类型。常用井点类型有单(多)层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和电渗法。为了使基坑开挖过程中基坑周围地下水位下降较小,以避免地下水位下降对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影响,有时需设置回灌井点。基坑工程中降水可能引起较大范围内地下水位下降,特别是没有设置止水帷幕的情况,地下水位下降将引起地面沉降。由于地下水位下降成漏斗状,地面沉降常常是不均匀的,将对基坑周围建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带来不良影响,严重的可导致道路破裂、建筑物和地下管道破坏,影响使用。3、基坑工程监测。(1)在基坑工程中需进行的现场测试需要项目及测试方法(见表),在制定监测方案时可根据监测目的选定。(2)作好施工监测工作是实行信息化施工的前提。施工监测要点如下:根据具体工程特点,制定监测方案,包括:监测项目、测点数量、测点布置和监测频率,以及监测项目报警值;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及时将监测报告送交监理、设计和施工技术人员,指导下一步施工,如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及时将监测报告送交监理、设计和施工技术人员,指导下一步施工,如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对测试结果应综合分析。发现险情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实施施工组织应急措施。监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施工监测总报告。
深基坑工程:1、深基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设计交底。2、深基坑工程设计应当按照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设计程序和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规范的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计算书、图纸和其它文字资料等,并明确以下内容:对周围环境保护和避免损害相邻设施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基坑安全等级和结构、环境变形的允许值、临界状态报警值;对施工组织、开挖程序、监测内容提出具体要求。3、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及环境资料,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施工方案。4、施工方案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并形成专家组书面论证意见,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总监理工程师审查。5、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进行基坑开挖条件验收,未经验收通过的,基坑不得开挖。6、基坑开挖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
盾构施工:1、在盾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安全专项方案和措施。2、必须建立供、变电,照明、通信联络、隧道运输、通风、人行通道、给水、排水的安全技术措施。3、必须制定盾构机进洞、盾构机推进开挖、盾构机出洞三个盾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措施。4、必须编制盾构施工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急救物品和设备。5电缆头的拆除与装配,必须切断电源进行作业。6、动力盘的接地线必须可靠,并经常检查。7、禁止同时启动二台以上电动机,连续启动二台以上电动机时,必须在第一台电动机运转指示灯亮后,方可启动下一个电动机。8、盾构机出土皮带运输机应设防护,并有专人管理。9、利用电瓶车作牵引时司机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驾驶,并按照约定信号进行拖运。10、出土车应设专人指挥引车,在轨道终端,必须安装限位装置。11、班前必须检测盾构机头部可燃气体浓度,定期检测有毒气体浓度,并作好记录。12、上层采用冻结法施工时,必须以适当的方法测定温度,掌握土层冻结的状态,并对附近的建筑物或地下埋设物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节模板工程
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内容主要包括:1、该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概括2、拟选定的模板类型3、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计算及布料点的设置4、绘制模板施工图5、模板搭设的程序、步骤及要求6、现浇混凝土时的注意事项7、模板拆除的程序及要求。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批后,由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总监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并形成专家组书面论证意见。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考虑下列各项荷载(见表):1、模板及支架自重2、新浇混凝土自重3、钢筋自重4、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5、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6、新浇注混凝土对模板侧面的压力7、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8、凤荷载。
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模板施工前和拆模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新的模板工艺,必须通过试验,并培训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应具有时效性、针对性。
模板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1、模板安装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模板工程设计的材质,施工方案和工序进行施工,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2、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要根据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和防护,要有可靠安全的操作架子,4m以上或二层及二层以上,周围应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3、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施工应设警示牌,避免伤及行人4、操作人员不许攀登模板,不许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狭窄而无防护栏的模板面上行走。5、高处作业架子上,平台上一般不宜堆放模板。工人所用工具,模板零件应放在工具袋内,以免坠落伤人。6、雨季施工,高耸结构的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设施,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进行太快模板拼装和吊装作业7、木模板应远离火源堆放。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进行模板施工,如果不能停电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8、模板支撑不能固定在脚手架或门窗上,避免发生倒塌或模板位移。
模板拆除:1、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见表)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梁板等现浇结构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2、在拆模过程中,如发现实际混凝土强度并未达到要求,应暂停拆模,经妥当处理,实际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拆除。3、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设计的规定进行,如果模板设计无规定时,应严格遵守从上而下的原则,先拆除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4、拆模人应站一侧,不得站在模板下方,几个人同时拆模应注意相互间的安全距离。禁止抛掷模板5、拆模时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或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或清理归垛。
模板工程检查与验收资料:1、模板及其支架的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必须正确如实填写,并由技术负责人根据《模板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进行检查验收。2、模板工程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安装完毕后,由技术负责人按照设计要求,对模板工程的材料规格、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依《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进行评分。3、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施工班组应逐条整改,并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报请技术负责人复检,确保模板工程符合混凝土质量要求及施工安全要求后,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混凝土施工。4、拆模前,应送拆模试块(与结构同条件养护)到检测单位试压,当混凝土强度达到拆模强度要求时,必须办理拆模申请,报请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拆模。拆模混凝土试块抗压报告单及拆模申请书一并归入这部分档案中。
第三节高处作业
一般要求:1、高处作业场所应配备安全警示标志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3、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4、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现场必须填写《安全防护设施临时拆除或变动报审表》5、进行搭设与拆除作业时,应设警备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6、遇到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7、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8、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部件应进行经常检查,发现受力杆件变形,钢丝绳断丝、起毛、断股,作业人员随意拆除防护设施等情况应立即纠正和恢复。
操作平台:1、移动式操作平台。(1)移动式操作平台的构造一般采用梁板结构的形式。以直径48mm、壁厚3.5mm的脚手架管件扣件进行操作(2)平台的次梁间距应不大于400mm。台面应满铺(如用木板,厚度应不小于50mm)并进行固定,使其不松动(3)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超过规定应进行稳定性验算,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4)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配置步距不大于400mm的攀登扶梯(5)对于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结合处应连接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不得超过80mm(6)移动式操作平台本身必须保持正直,不得有弯曲现象,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在倾斜或移动状态时上下人,不得载人移动。2、悬挑式钢平台。(1)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施工组织设计(2)悬挑式钢平台的搁置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3)斜拉赶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4)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5)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6)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挡脚板、围网或防护挡板;(7)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持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临边作业:1、临边防护用的栏杆立柱和上下两道横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2、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3、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4、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5、建筑施工现场,以下三种情况必须设置防护栏杆:(1)基坑周边、尚未装栏板的阳台、料台与各种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和楼层边,以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边防护栏杆;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的进度安装正式栏杆或临时栏杆;梯段旁边应设置两道栏杆,作为临时护栏(3)垂直运输设备如: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与建筑物相连接的通道两侧边,需加设防护栏杆。栏杆的下部还必须加设挡脚板、挡脚竹笆或金属网片。6、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7、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8、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cm螺栓与竹、木杆件栓牢)。(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9、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向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10、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11、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12、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挂满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洞口作业:1、洞口类型:(1)板与墙的洞口(2)电梯井口(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5)物料提升机上料口2、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3、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4、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5、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6、物料提升机上料口,应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应平行于建筑物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7、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8、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9、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10、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11、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12、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13、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14、下边沿至楼板或地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15、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攀登作业: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底部除须坚固外,还须采取包紧、钉胶皮、锚固或夹牢等措施,以防滑跌倾倒,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度±5度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欠档。3、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次。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4、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度~45度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5、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6、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应加设防护笼,无法设置时,在爬梯一侧悬挂上下固定的钢丝绳,操作人员上下时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的攀登挂钩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7、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8、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1/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9、在屋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层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并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悬空作业:1、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度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层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2、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3、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官道上站立和行走。4、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操作平台。5、支设悬挑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要求进行防护。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6、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7、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操作。8、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9、浇注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10、浇注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角对称地相向进行。浇注储仓,下口应先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11、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1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交叉作业: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3、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
第四节脚手架
一般要求: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不适合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上脚手架操作;2、搭拆脚手架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护鞋;3、脚手架在搭设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于高层或异性脚手架,应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才能搭设;4、未搭设完的脚手架,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5、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固定、架设模板支架及混凝土泵送管等,严禁悬挂起重设备;6、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7、临街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8、搭设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9、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气不得进行脚手架搭拆作业;10、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对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进行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进行检查:(1)作业层上施工加荷载前;(2)遇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后;(3)寒冷地区开冻后;(4)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的接地、避雷措施,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钢管脚手架上安装照明灯时,电线不得接触脚手架,并要做绝缘处理。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一)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分类:1、普通脚手架:指8层以下、高度在24m以内的建筑物施工搭设的脚手架。2、高层建筑脚手架:指8层及8层以上、高度超过24m,50m以内的建筑物施工搭设的脚手架,超高层脚手架:高度超过50m的脚手架。(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构造:1、脚手架立杆横距,装修施工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里端距墙面的距离比结构施工脚手架大2、脚手架立杆跨距3、脚手架的地基处理。落地脚手架须有稳定的基础支撑,以免发生过量的沉降,特别是不均匀沉降,引起脚手架的倒塌,对脚手架的地基应满足以下要求:(1)地基应平整夯实;(2)有可靠的排水措施,防止积水浸泡地基。4、脚手架的放线定位、垫块的放置。根据脚手架立杆的位置,进行放线。脚手架的立杆不能直接立在地面上,立杆下应设底座或垫块,具体要求如下:(1)普通脚手架:垫块宜采用长2.0m~2.5m,宽不小于200mm,厚50~60mm的木板,垂直或平行于墙放置,在外侧挖一浅排水沟。(2)高层建筑脚手架:在基础上加铺道渣、混凝土预制块,其上沿纵向铺放槽钢,将脚手架立杆底座置于槽钢上,采用槽钢来支撑立杆底座。5、连墙件设置要求。(1)h<24m的脚手架宜用刚性连墙件,亦可用拉筋加顶撑,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2)h≥24m的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严禁使用柔性连墙件;(3)连墙件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4)连墙件的设置数量应满足要求;(5)连墙件应从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他可靠措施;(6)连墙件的设置位置宜靠近主节点,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300mm;(7)在建筑物的每一层范围内均需设置一排连墙件;(8)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且所设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4m(2步)或建筑物的层高;(9)连墙件的连枪杆或拉筋宜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外向下斜连接(10)刚性连墙件的做法:连墙件与预埋件焊接而成。在现浇混凝土的框架梁、柱上留预埋件,然后用钢管或角钢的一端与预埋件焊接;用短钢管、扣件与钢筋混凝土柱连接;用短钢管、扣件与墙体连接(11)柔性连墙体的做法:拉接和顶撑必须配合使用,其中拉筋用直径为6mm的钢筋或直径为4mm铅丝,用来承受拉力;顶撑用钢管或木块,用以承受压力。6、剪刀撑设置:(1)高度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从底到顶连续的剪刀撑,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间距应不大于15m;(2)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整个外侧立面上连续设置剪刀撑;(3)每道剪刀撑至少跨越4跨,且宽度不小于6m,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满足要求。7、脚手板铺设。(1)作业层上脚手板的宽度,除应考虑材料临时堆放的位置外,还需考虑手推车的行走,其铺设宽度满足要求(2)作业层端部脚手板的一端探头长度不超过150mm,并且板两端应与支撑杆固定牢固;(3)装修脚手架作业层上纵向脚手板的铺设不得少于2块;(4)当长度小于2m的脚手板铺设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撑,但必须将脚手板两端用镀锌钢丝与支撑杆可靠捆牢。8、斜道搭设:(1)高度不大于6m的斜道,宜采用“一”字形斜道,高度大于6m的斜道,宜采用“之”字形斜道。(2)行人斜道的宽度应不小于1m,坡度为1:3;运料斜道的宽度应不小于1.5m,坡度为1:6。(3)斜道应附着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在斜道拐弯处设平台,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和挡脚板。(4)脚手板上每隔205mm~300mm应设一根厚20~30mm的防滑条。9、栏杆和挡脚板搭设。在脚手架中离地(楼)面2m以上铺有脚手板的作业层,必须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设置两道栏杆和挡脚板,上栏杆的上皮高度为1.2m,中栏杆的高度居中,挡脚板高度应不小于180mm。10、脚手架封顶。(1)外排立杆必须超过房屋檐口的高度。若房屋有女儿墙时,必须超过女儿墙顶1.0m,若是坡屋顶必须超过檐口1.5m。(2)内排立杆应低于檐口底150~200mm。(3)脚手架最上一排连墙件以上的建筑物高度应不大于4m。(4)在房屋挑檐部位脚手架封顶时,挑出部分的高度不得超过两倍立杆步距,宽度不超过1.5m;斜杆应在每根立杆上挑出,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小于60度,斜杆的两端均交于脚手架的主节点处;斜杆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5m;脚手架挑出部分最外排立杆与原脚手架的两排立杆,至少设置3道平行的纵向水平杆。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是一种多功能脚手架,他有以下特点:1、结构合理,解决了偏心距问题2、装卸方便,安全可靠,劳动效率高,功能多3、不易丢失零散扣件。(一)双排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按施工行业要求与施工荷载可组合成轻型架、普通型架、重型架三种形式。(二)单排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按作业顶层荷载要求,可组合成三种形式,分别适用范围为一般外装修、维护等作业,一般施工,重型施工。(三)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搭设一般规定。1、碗扣式钢管脚手架主要尺寸和搭设要求需符合要求2、碗扣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顺序:安放立杆底座或立杆可调底座树立杆、安放扫地杆安装底层(第一步)横杆安装斜杆接头收紧铺防脚手板安装上层立杆紧立杆连接销安装横杆设置连墙件设置人行梯设置剪刀撑挂设安全网。3、连墙件设置(1)砖墙缝固定法:在砌筑砖墙时预先在砖墙缝内埋入螺栓,然后将脚手架框架用连接杆与其相连;(2)混凝土墙体固定法:按方案要求,预先在混凝土墙体埋入钢件,外带接头螺栓,脚手架搭到此高度时,将脚手架框架与接头螺栓固定;(3)膨胀螺栓固定法:在结构物上,按设计位置用植入膨胀螺栓,然后将框架与膨胀螺栓固定。
吊顶、抹灰施工满堂脚手架。1、吊顶、抹灰施工满堂脚手架构造参数见参考2、搭设时应先将地面整平夯实。立杆底座根据土质情况,铺设厚度不小于50mm、有足够支撑面积的垫板。3、搭设方法基本同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在四周应设抱脚斜撑,四侧设剪刀撑,中间每隔四跨立杆沿纵长方向设一道剪刀撑,所有剪刀撑和斜撑均须有底到顶连续设置。对于高度大于4m的模板支架或垂直面设有斜支撑及剪刀撑的部位,其两端与中间每隔四跨立杆从顶层向下,每隔两步或按计算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4、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度~60度之间。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6、当脚手架高度在2m以上6m以下时,脚手板可以花铺,但空隙不超过200mm,脚手板必须用铅丝与小横杆绑牢;脚手架高度超过6m时,必须满铺脚手板。脚手架顶部临边也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脚手架应设人员上下爬梯。
悬挑式脚手架。在高层建筑施工中,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的落地脚手架的高度一般不超过13层(40m),对13层(40m)以上的高层建筑应考虑分段搭设,一般采用悬挑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是将脚手架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悬挑支撑结构上,将脚手架的荷载全部或部分传递给建筑物的结构部分。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挑支撑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按悬挑支撑结构的不同,可分为支撑杆式悬挑脚手架和挑梁式悬挑脚手架,目前使用较多的是挑梁式悬挑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最多可搭设20~30m高,可同时进行2~3层作业。1、悬挑脚手架的搭设顺序:水平横杆纵向水平杆双斜杆内立杆加强短杆外立杆脚手板栏杆安全网上一步架的横向水平杆连墙件水平横杆与预埋环焊接。2、施工要点:(1)垂直控制。搭设时,严格控制分段脚手架的垂直度,第一段的垂直度偏差不超过1/400,第二、第三段垂直度偏差不超过1/200(2)脚手板铺设。脚手架底层应铺设厚木脚手板,其上各层可满铺薄钢板冲压成的穿孔轻型脚手板(3)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中各层均应设置护栏、踢脚板(4)挑梁式脚手架立杆与挑梁的连接。应在挑梁上焊150~200mm的钢管,其外径比脚手架立杆内径小1.0~1.5mm,用接长扣件连接。同时,在脚手架立杆下部设扫地杆,以确保脚手架的稳定(5)斜拉绳(杆)。应装有收紧装置,以便使拉绳(杆)收紧后能承担荷载3、悬挑脚手架的检查、验收和使用管理。(1)脚手架分段或分布搭设完,必须按相应的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搭设使用和使用(2)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检查,并及时清除脚手架上的垃圾和剩余料,注意控制荷载,禁止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过多的荷载。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一种专门用于高层建筑施工的脚手架,一般由架体结构(支架)、提升(爬升)系统、动力及控制系统、安全设备等组成。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类型:(1)挑梁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以固定站在结构上的挑梁为支点来提升支架。(2)互爬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相邻两支架互为支点交错提升。(3)套管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通过固定框和活动框的交错升降来带动支架升降。(4)导轨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把导轨固定在建筑物上,支架沿着导轨升降。2、导轨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构造。导轨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由三部分组成:(1)支架(架体结构)。支架、导轨、连墙支杆座、连墙支杆和连墙挂板。(2)爬升机构。提升挂座、提升葫芦、提升钢丝绳、提升滑轮组。(3)安全装置。防坠落装置、导轮组、安全网、限位锁等。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架体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1)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2)架体高度不应大于1.2m;(3)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4)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得大于1/2水平支承跨度和3m;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应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5)升降和使用情况下,架体悬臂高度均不应大于6.0m和2/5架体高度。(6)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2 。4、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坠落装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部位,且每一竖向主框架提升设备处必须设置一个;(2)防坠落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其制动距离对于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80mm,对于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150mm;(3)防坠落装置应有专门详细的检查方法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其工作可靠、有效;(4)防坠落装置与提升设备必须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结构上,若有一套失效,另一套必须能独立承担全部坠落荷载。5、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1)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2000目/100cm2 )围挡;密目安全网必须可靠固定在架体上,(2)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严密,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应设置架体升降时底层脚手板可折起的翻板构造,保持架体底层脚手板与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间隙,防止物料坠落;(3)在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必须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上杆高度1.2m,下杆高度0.6m)和挡脚板(高度180mm)(4)单片式和中间断开的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工况下,其断开处必须封闭并加设栏杆;在升降工况下,架体开口处必须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6、取得附着升降脚手架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实行年检管理制度,发现严重问题一律注销资质证书。7、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第五节临时用电
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条件:施工图及甲方提供电源情况;施工设备用电统计表;环境温度(2)设计的内容和步骤:现场勘探;负荷计算;变压器的选择;导线截面的选择;低压电气元件、类型、规格的选择;绘制临时供电施工图;(3)安全用电技术措施。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手续。(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施工单位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封面上要注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编制人并加盖单位公章。(2)施工单位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要求(3)施工时要严格执行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图施工。当需要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同样需要报技术负责人批准;(4)施工单位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经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供配电系统。在电源中性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更单相短路路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单相电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其供电系统为接零保护系统,即tn系统。保护零线是否与工作零线分开,可将tn供电系统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
基本保护系统:1、设置漏电保护器(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做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段处安装漏电保护器。(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5)使用潮湿和有腐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2、安全电压。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我国国家标准中的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五种,同时还规定:当电器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对以下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c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接地装置。接地装置有垂直埋设的和水平埋设的两种基本结构模式。其中最常用的垂直接地体为直径50mm、长为2.5m的钢管是最为经济合理的。但为了减少外界温度变化对流散电阻的影响,埋入地下的接地体,其预面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6m。
配电装置。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房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3、开关箱应从末级分配电箱配电。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6、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外。7、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8、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11、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接线端子板连接。12、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架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13、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配电线路。1、现场中所有架空线路的导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导线架设在专用电线杆上。架空线的导线截面最低不得小于下列截面:当架空线用铜芯绝缘线时,其导线截面不小于10mm2;当用铝芯绝缘线时,其截面不小于16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架空绝缘铝线最小截面不小于35mm2,绝缘铜芯线截面不小于16mm2。3、架空线路的导线接头;在一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线路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4、架空线路相序的排列:共计12点
外电防护: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产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2、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1kv以下为4m,1~10kv为6m,35~110kv为8m,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产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1~35kv时,最小垂直距离为7m。4、对于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5、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室内导线的敷设及照明装置。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采用瓷瓶、瓷夹或塑料夹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2、进户线在室外处要用绝缘子固定,进户线过墙应穿套管,距地面应大于2.5m,室外要做防水弯头。3、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按图施工,但铝线截面最小不得小于2.5mm,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5 mm2。4、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所用配件均应使用镀锌件,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插座接线时应符合规范要求。6、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关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2)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7、各种用电设备、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8、室内的照明灯具应优先选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门口的水平距离为0.1~0.2m,拉线出口应向下。9、严禁将插座与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设开关。
用电档案。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八个方面内容: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审核、批准资料;2、修改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资料;3、用电安全技术交底资料;4、施工现场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5、电气设备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7、定期检查(复查)表;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第六节建筑机械
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1、起重力矩限制器2、起重量限制器3、起升高度限位器4、幅度限位器5、行程限位器6、风速仪7、障碍指示灯8、钢丝绳防脱槽装置9、吊钩保险。
施工升降机。
物料提升机。
土方机械。土方机械的种类:1、推土机,主要用于进行短距离推运土方、石渣等作业2、铲运机,可以在一个工作循环中独立完成挖土、装土、运输和卸土等工作,还兼有一定的压实和平整作用。铲运机运土距离较远,铲斗容量较大,主要用于大土方量的填挖和运输作业。3、装载机。可用来装载松散物料,同时还能用于清理、平整场地、短距离装运物料、牵引和配合运输车辆作装土使用。如更换相应的工作装置,还可以完成推土、挖土、松土、起重等多种作业。4、挖掘机。以开挖土石方为主的工程机械,主要用于开挖基坑、沟槽和取土等建设工程的土石方施工中,更换不同的工作装置,可进行破碎、打桩、夯土、起重等多种作业。
桩工机械。桩工机械的种类:1、预制桩施工机械:(1)蒸汽捶打桩机(2)柴油锤打桩机(3)振动锤打桩机(4)静力压桩机;2、灌注桩施工机械:(1)转盘式钻孔机(2)长螺旋钻孔机(3)旋挖钻机(4)潜水钻孔机电动机和钻头在结构上连接在一起,工作时电机随钻头能潜至孔底。
混凝土机械。混凝土机械有: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泵及泵车、插入式振动器、附着式振动器、振动台。
钢筋机械。钢筋冷拉机、钢筋冷拔机、钢筋轧扭机、钢筋切断机、钢筋调直机、钢筋弯曲机
焊接机械。对焊机、电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
木工机械。圆盘锯、电平刨(手压刨)
其他机械。蛙式打夯机、离心水泵、潜水泵、泥浆泵、
第七节起重吊装。
常用的索具和吊具:1、钢丝绳。钢丝绳的安全使用和管理:(1)选用钢丝绳要合理,不允许超负荷使用;(2)经常保持钢丝绳的清洁,定期涂抹无水防锈油或油脂。钢丝绳使用完毕,应用钢丝刷将上面的铁锈、脏垢刷去,不用的钢丝绳进行维护保养;(3)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时,要逐圈紧密地排列整齐2、卡环。卡环又叫卸扣或卸甲,用于吊索、构件或吊环之间的连接,是起重作业中使用广泛且较灵便的栓连工具。卡环分为销子式和螺旋式两种,其中螺旋式卡环比较常用。3、吊钩吊钩在使用中应注意:(1)在起重吊装作业中使用的吊钩、吊环,其表面应光滑,不得有剥裂、刻痕、锐角、接缝和裂纹等缺陷(2)吊钩不得补焊。4、钢丝绳夹(卡扣)。钢丝绳卡主要用来固定钢丝绳末端或将两根钢丝绳固定在一起。常用的有骑马式绳夹、u型绳夹、l型绳夹和压板式绳夹。选择绳夹时,必须使用u型螺栓的内侧净距等于钢丝绳的直径。
常用的起重机具。1、千斤顶2、手拉葫芦3、电动卷扬机4、滑轮及滑轮组
构件和设备吊装。吊装作业应遵守“十不吊”的原则。即: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2、信号不清不吊3、吊物下方有人不吊4、吊物上站人不吊5、埋在地下物不吊6、斜拉斜牵物不吊7、散物捆绑不牢不吊8、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吊9、零碎物无容器不吊10、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吊
第八节施工现场消防防火
特殊工种防火。1、电焊、气割的防火。2、油漆的防火。3、木工操作间的防火。4、电工的防火。
仓库的防火。
地下工程施工防火。
古建筑工程施工防火
高层建筑施工防火
冬季施工防火
锅炉房防火。
第九节职业卫生工程技术
防尘技术措施。1、水泥除尘措施:采用通风除尘系统2、木屑除尘措施;通风机3、金属除尘措施
防毒技术措施。措施:1、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苯2、在喷漆上采用新工艺3、采用密闭的操作和局部抽风排毒设备4、在进入密闭的场所,如地下室、油罐等环境工作时,应戴防毒面具5、通风不良的地下室、防水池内涂刷各种反腐涂料或环氧脂玻璃钢等作业,应根据场地大小,采取多台抽风机把苯等有害气体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6、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发生苯中毒和铅中毒7、在较小的喷漆室内进行小件喷漆,可以采用水幕隔离的防护措施。
弧光辐射、红外线、紫外线的防护
防止噪声危害的技术措施。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消除和减弱生产中噪声源、控制噪声的传播、加强个人防护
防止振动危害的技术措施。1、隔振,就是在振源与需要防振的设备之间,安装具有弹性性能的隔振装置2、改革生产工艺3、戴好专用的防振手套
防暑降温措施。
第11篇 纺织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标准,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
3、 总体要求
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4、 职责内容
(1) 基建部
负责公司建设项目的立项和验收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a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
b在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含有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的论证内容;
c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含有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设施所需投资计划;
d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验收专题报告,组织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2) 安全办
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及检查。其职责为:
a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及承担建设项目的单位 “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b根据建设项目的需求,配合基建部完成公司负责项目前期的预评价工作;
c违反“三同时”规定的建设单位及承担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检查其整改情况;
d参与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及三查四定工作;
e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三同时”台帐。
5、 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6、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 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 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 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b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c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d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e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7、 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环保、消防及卫生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8、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9、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环保、消防、卫生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10、公司安全办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环保、消防、卫生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或投入使用。
11、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2篇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应建立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包括如下:
(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
(5)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6)安全奖惩制度;
(7)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9)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0)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1)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12)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3)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4)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5)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6)安全施工作业票实施细则;
(17)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8)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第13篇 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我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职责
安全设施“三同时”具体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四、管理内容
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3、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
(2)设计单位在进行初步设计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安全设备设施的变更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7)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管理要求
1、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护、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2、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5、公司相关各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第14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评审、验收等。
3 引用文件
4 职责
工程部负责公司“三同时”的管理。
5 内容与要求
5.1 “三同时”评审
5.1.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工程部。
(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5.1.2工程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安保部、财务部等部门同时参加。
5.1.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5.1.4工程部、安保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的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5.2 新产品开发、试制
(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实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3)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4)在试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课题做试验。
(5)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6)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7)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8)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管理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9)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10)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产品工程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
(11)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
(1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人。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
(1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艺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5.3 “三同时”的验收
1)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财务部、安保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于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
(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3)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4)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15篇 地产工程建设施工临时用电日常管理规范
某地产工程建设施工临时用电日常管理
1、工程部应指派相应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区域施工用电的巡查、各级电表查抄、临时用电接引及配合、安全用电监督、用电技术资料核查等工作,并在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上予以明确。
2、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用电技术资料的核查,包括:月度用电设备进出场统计表、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电工每日巡视记录、配电箱每日检查记录,并做好安全用电月度检查记录。
3、每月应最少进行一次施工用电的检查,并对存在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4、施工用电申请须由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部经理审批,并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协调挂表接电。
5、电表需拆除时,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复核有没有未扣除、未记录费用的情况,经工程部经理审批后方可拆除电表。
6、监理工程师负责跟进电表的安装、移位、拆除,并负责核查施工单位全称、各级电表间逻辑关系、工程项目所对应的合同编号;施工用电有变更时,须即时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工作交接时,交接内容应包含管辖区域内各级电表管理工作的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