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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持续提升,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企业发展需求。它涵盖了培训规划、实施、评估和改进等多个环节,旨在创建一个系统化、标准化的学习和发展平台。
包括哪些方面
1. 培训需求分析:通过对员工的工作绩效、技能短板和企业战略目标的分析,确定培训需求。
2. 培训计划制定:依据需求分析结果,设计符合员工发展和企业目标的培训课程及时间表。
3. 培训资源管理:包括讲师选拔、教材制作、培训场地和设备的准备等。
4. 培训实施:组织和执行培训活动,确保培训质量。
5. 培训效果评估:通过测试、观察、反馈等方式,评估培训成果和效果。
6. 培训改进: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培训内容和方法。
重要性
1. 提升员工能力:教育培训有助于员工提升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竞争力。
2. 促进团队协作:通过共同学习,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协同工作的能力。
3. 适应市场变化:及时更新知识和技能,使企业能快速响应市场变化,保持竞争优势。
4. 保留和吸引人才:良好的培训制度能吸引优秀人才,提高员工满意度,降低流失率。
5. 实现企业战略:通过培养关键人才,推动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方案
1. 建立多元化培训方式:结合线上学习平台和线下研讨会,提供灵活的学习途径。
2. 设立培训基金: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鼓励自我提升。
3. 建立培训效果跟踪机制:定期进行技能考核,确保培训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表现。
4. 激励机制:设立奖励制度,表彰在培训中表现优秀的员工。
5. 定期评估和调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培训效果评估,根据结果调整培训策略。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企业各级管理层的全力支持和参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其提升企业整体实力的作用。通过持续优化和完善,我们有信心构建一个高效、实用的教育培训体系,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组织管理教育培训制度
1、根据单位职工总数的10%组建义务消防队(不少于12人),应保证每个车间班组,每个班次都有义务消防队员;
2、义务消防队员应积极参与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积极协助专兼职消防员整改火灾隐患。发生火灾时,应当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及时疏散人员,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调查;
3、充分利用有线广播、闭路电视、会议和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至少每年开展一次职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竞赛活动,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4、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依章制火;加强职工灭火技能训练,使职工熟练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和保养以及火灾扑救等方面的技能;
5、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并•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消防控制中心和调度室等特殊岗位职工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篇 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说明
1.为了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行为,达到预期教育培训效果,制订本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有效手段,也是员工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
3.安全教育培训应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4.不同工种其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有所区别和侧重。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项目部应根据自身情况不断细化、完善本制度,制订切合自身实际的安全教育培训办法。
二、职责分工
1.公司(安监办)负责所属公司内部管理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专职安全(主任)负责公司项目部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一级(公司)安全教育的实施。
3.公司安委会(科)负责制订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年度计划 组织公司层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实施项目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同时按照上级和政府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外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培训费用的支付。
5.各项目部、部门应该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供便利,不得阻扰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6.各部门经理应对本部门新员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按要求组织实施其他安全培训工作。
7.班组应每天对班组成员开展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1.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2.要因地制宜,形式一定要灵活多样 ,可采用培训班、宣传栏、报告会、标语、简报、安全培训活动等形式。
四、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1.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制度培训。
2.各部门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4.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登高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驾驶员应急消防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6.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公司,项目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项目新进场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门、科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一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在分配到部门项目工作之前,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中心质安部门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
2.二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到各部门项目后正式工作之前,必须经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在分配到各科(队班组)开始工作前必须接受科班组长的安全教育。
4.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记录》或《登记卡》,并由各方签字后归档。
六、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培训
特定情况下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
1.季节性,如冬季防火消防、防中毒;防触电;夏季防中毒、防触电、防雷、防台风等。
2.节假日前后,如春节长假。
3.节假日加班或赶工。
4.换岗、换工作环境等
5.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
6.发生事故后
7.其他情况要求时等
七、各部门项目经常性安全教育
各部门,项目必须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并贯穿于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安全教育应采取形式多样,做到简明、醒目、通俗易懂。
1.项目在建施工区和机械操作点应设置(张挂)安全看板或安全操作规程牌,看板(牌)内容应切合工作实际、美观大方。
2.因地制宜地设置安全宣传横幅和安全宣传标语并要加强监督施工单位日常安全展开工作。
3.比如项目工程部要强烈要求施工区“四口”、脚手架周边、危险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并保持干净、完好,不被遮挡、覆盖。
4.每天召开晨会或班前安全活动,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强调安全工作。
5.项目可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6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是指班组长在班前布置生产任务时,进行班前检查、班前教育、班前交底,并做好纪录。
7.班前交底。交当班的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各工种之间的相互配合等。
8班前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隐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所使用的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3篇 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公司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人事部门负责安全培训的登录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公司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限空间作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五条公司必须对新上岗的员工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六条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工段)、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公司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公司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车间操作员公司规定岗前培训时间为40小时。
第八条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九条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单位内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在本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公司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年度和平时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在年度生产淡季,由生产单位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全员相关的岗位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参照员工入厂时的厂级和车间级培训内容,参见第十一条、十二条。
第十四条公司在消防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习在消防管理制度中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各单位在班前会或班后会或部门、车间集合会议时,在布置生产任务、检讨质量等问题的同时,要讲安全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在发生事故调查处理时,要公布调查处理的事故原因、预防措施、责任人处分等情况,以教育全体人员。
第十七条可以采取各种教育培训方式,比如张贴标语、漫画,放映相关影视等。
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公司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公司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第二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第二十二条公司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各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员即驻地最高主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即管理部主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人员。
公司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最高主管核准之日起实行。
第4篇 电气车间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自觉性,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厂教育
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进入本厂人员等)均经过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小于24学时。
2、车间级教育由分管安全的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生产特点,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及预防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经考试合格,才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教育由班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才可到岗位学习。
二、日常教育
1、车间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利用每天的早会经常性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思和法制观念。
2、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前,车间要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检修。
4、员工上岗前必须指定导师对其进行岗位相关技能和知识传授。
5、每年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考试,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允许补考一次,凡考试不合格者,进行上岗培训。
三、特殊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才可从事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期限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证外,还必须取得本单位的安全作业证。
4、发生事故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5篇 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为使员工的成长与集团公司的发展相结合,集团公司通过教育培训,培养员工创新知识,超前开放的思维方式、团队协作精神,发挥人才潜质,建立学习型企业组织,实现员工自我价值和企业价值,制订本制度。
2 .集团公司实行全员、全过程培训,员工边工作边学习,坚持学用结合、学用一致的教育培训原则。
3 .培训需求
( l )部门需求
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到各部门培训需求申报表,各部门依据本部门情况申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后,编制成全年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计划内的培训按照计划落实,计划外的培训,部门可填写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人力资源部存档。
( 2 )个人需求(外部培训)
由于工作需要,须进一步提升个人能力的,个人填写培训报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 3 )年终培训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主管领导共同组织年终培训学习,在每年的12 月中旬制订出年终培训方案,报总经理审批。
4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体系
( l )新员工教育培训:
l )新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新录用人员;
2 )新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企业精神、价值观、理念、宗旨;
b .企业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岗位。
3 )新员工教育培训要求:
了解集团公司经营理念、企业价值观,熟知必要工作内容、知识、标准和程序。
( 2 )普通员工教育培训:
l )普通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集团公司机关和所属企业生产普通员工;
2 )普通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企业经营理念、方针、发展史及规划;
b .企业管理制度;
c .岗位业务知识技能;
d .交流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精神。
3 )普通员工教育培训要求:
a .正确理解集团公司经营理念、方针、价值观;
b .遵守企业管理制度,遵守业务程序,达到标准;
c .具备本职岗位的专业技能;
d .利用现有条件,主动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 3 )后勤基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
l )基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集团公司各部门科员级和所属公司专业工长及技术人员;
2 )基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企业管理制度;
b .企业基层管理基本知识、方法、技巧;
c.管理范围内工作分析、创新,提高工作成效的方法;
d .熟悉公司考核制度,制订方案、执行程序,完成考核工作;
e .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与技术。
3 )基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要求
a .明确认识管理职责、作用、工作方法、程序、标准;
b .熟知制度规定标准、程序,指导检查管理范围内工作;
c .掌握基层管理的知识方法、技巧,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
( 4 )中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
l )中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集团公司机关部门正副经理和所属企业经理及科室负责人或同等管理职务级别的管理人员;
2 )中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创新思维方法、财务制度和考核制度;
b .职业道德教育;
c .领导艺术、工作交流、沟通、技巧、激励方法;
d .专业职能培训。
3 )中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要求:
a .对集团公司发展战略有较深刻认识;
b .承担和完成部门职责和对部门管理任务,具有管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指导、培训基层管理人员。
( 5 )高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
l )高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对象是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三总师等职务级别管理人员;
2 )高层管理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a .现代企业经营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
b .企业机制、组织机构、制度、人力资源、行政专业知识和创新意识,对集团公司或所属企业整体发展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
c .现代科学决策方法培训;
d .领导艺术、方法、技巧;
e .企业规划、计划、组织、实施、检查、反馈等知识能力提高教育培训。
3 )高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要求:
a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b .全面提高企业管理素质,提升企业管理平台;
c .具有全局经营观念、战略眼光和创新精神。
5 .本集团公司员工内部教育培训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种。
( l )定期教育培训:按教育培训计划固定时间进行的教育培训。不定期教育培训:依据集团公司需要或上级临时安排的教育培训;
( 2 )教育培训时间:普通员工应满80h /年;基层及中层管理人员应满120 h/年;高级管理人员应满巧150h /年;
( 3 )定期和不定期教育培动}卜清况记入公司和个人档案。
6 .教育培训的方式:
根据不同教育培训需要、目的对象、内容采用不同教育培训方式。
( 1 )课堂教授法;
( 2 )问题讨论会;
( 3 )案例或专题研讨会;
( 4 )现场行为示范和模拟训练法;
( 5 )企业实际参观学习。
7 .员工个别教育培训管理
主要指员工参加国家有关部委、教育机构、社会团体、咨询性企业组织的外部学习。
( l )资格认定:集团公司正式员工(临时工和试用期员工不在内);
( 2 )集团公司员工参加不同教育培训的界定。
l )专业技术类人员参加对口专业的教育培训;
2 )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经营管理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教育培训;
3 )工作需要取得各类资格证书参加行业性取得执业专业证书的教育培训;
4 )员工提高学历,参加科研院所、大专院
校教育培训;
5 )中高层人员参观国内外企业交流学习。
( 3 )应参加的教育培训。
l )生产技术中、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两次专业学习;
2 )经营管理中、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两次专业学习,一次参观学习。
8 .外出教育培训办理程序:
( l )专业性、参观学习、执业资格证教育培训,由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或企业经理审批执行;
( 2 )企业经理、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个人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执行;
( 3 )在职提高学历的,由个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存档。
9 .由集团公司组织或审批报销费用而取得的各种证书交公司统一保管。
10 .教育培训效果评估:
( l )短期教育培训效果以总结报告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在集团公司内部培训时担任教育培训任务;
( 2 )取得提高学历获取的学历证书,以检查学习成绩为主。
11 .员工培训档案管理
( l )员工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原始记录,培训内容、成绩等资料;
第6篇 烧结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烧结厂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执行原则
3.1.1 烧结厂职工应服从厂各级的安全教育安排,完成安全学习任务,有履行职责保障安全的义务。
3.1.2 安全科依照本规定对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职责。各所在部门依照本规定对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职责。
3.1.3 未涉及部分或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安全教育按相关规定执行。
3.2 管理规定
3.2.1 生产岗位三级职工安全教育
3.2.1.1 以下人员必须进行相关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
3.2.1.1.1 新职工上岗前。
3.2.1.1.2 职工在公司内跨部门调动的。职工在本部门内跨作业区或班组调动的。
3.2.1.1.3 因工伤害事故,伤愈上岗复工前。
3.2.1.1.4 职工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
3.2.1.1.5 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代培人员。
3.2.1.2 厂级安全教育:由厂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科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危险化学品岗位的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本厂安全生产概况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职工安全守则》、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以及职工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和典型事故案例等。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培训应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3.2.1.3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 科 )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车间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事故以及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职工安全守则》;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状态和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2.1.4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岗位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劳动防护用品 ( 具 ) 的性能及正确使用;典型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2.1.5 职工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过程中,各部门负责填写《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并由安全科组织安全教育书面考试,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
安全部门负责保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和考试试卷。
3.2.1.6 职工在本部门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作业:改变工种或兼岗的职工。在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后,应进行相应安全知识考试,车间、班组应有记录备查。不改变工种调整工作岗位的职工,由车间、班组进行两级安全教育,并有记录备查。
3.2.2 日常安全教育
3.2.2.1 班组每周由班组长负责组织一次对全体组员的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日主要内容包括: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制度、规定,检查安全标准化作业落实情况,查找班组作业范围内的隐患及落实整改措施,检查一周内本班组发生的违章行为和事故,学习公司通报的工伤事故和全国大钢安全事故通报,共同分析应吸取的教训,举一反三查找事故隐患,要做好安全活动日的详细记录。
3.2.2.2 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前,各部门必须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使用中可能导致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方法、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以及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3.2.2.3 各部门在发生轻伤及以上因工伤害事故或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安全教育,教育情况应有详细记录。
3.2.2.4 各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及各个阶段、各个季节不同的安全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安全教育。
3.2.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3.2.3.1 凡属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细则》及《天津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人员的条件。经市、区安全生产监管局指定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站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天津市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3.2.3.2 取得安全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并保持相对稳定。
3.2.4 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3.2.4.1 凡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实习代培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各部门应按照本部门相应岗位职工的同样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等,并按规定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
3.2.4.2 各部门应对进入本部门辖区内作业的外委、外协等作业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应包括:作业区域的生产概况、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区域的危险因素、危险源点、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安全交底告知等。
3.3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3.3.1 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安全教育。
3.3.2 车间级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由安全监督处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部门的有关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3.3.3 班组长安全教育由所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与岗位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本部门制度、安全技术、技能,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的危险源点、危害因素,班组安全管理知识等内容。
3.4 检查与考核
3.4.1 烧结厂安全科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4.2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由安全科及相关部门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害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由公司安全部门按事故责任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国家司法部门处罚。
3.5安全文化建设
应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文化建设应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2008)、《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准则》(aq/t9005-2008)相符合
3.6 附则
3.6.1 厂主要负责人是指厂长、副厂长等。
3.6.2 生产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第7篇 某企业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不管理小公司还是大企业,有一个完整的企业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是必须的,下面是企业管理网提供的,请阅读下文。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一)为规范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培训效果,为企业培养各类优秀人才,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及各种培训教育工作。
二、总则
(一)药品生产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检验以及与生产活动有关的维修,清洁,储运,服务等人员,均应按《gmp规范》原则和各自的职责要求接受《gmp规范》培训教育。
(二)《gmp规范》培训教育方案应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要求分别制订,教材要由浅入深,注重普及与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培训教育工作要制度化,规范化。个人培训记录要归档保存,培训效果要定期考核评价。
(四)企业应明确主管培训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在编制企业教育计划时,应将《gmp规范》培训教育纳入计划,并配备合适的专职或兼职教员,同时要为教员的知识更新和深造创造条件,以不断提高培训教育工作水平。
三、培训教育的方式
(一)培训教育可采用厂内和厂外培训。企业可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厂外各类有关《gmp规范》培训班、研讨班,使他们成为企业推行《gmp规范》的骨干。
(二)厂内培训可采用全脱产、半脱产以及现场培训形式,针对本企业实施《gmp规范》的现状,对职工采取增强实施《gmp规范》意识和专门技术与方法的培训。
四、培训教育分类
(一)根据培训内容可将其划分为“普及教育”和“深化教育”,根据培训对象可将其划分为“新进人员职前教育”和“在职员工业务技能教育”。
(二)普及教育的对象是企业的全体职工,特别是生产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内容主要有:
1.《gmp规范》的基本概念;
2.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
3.有关专业基本知识;
4.与本职工作有关的《gmp规范》基本知识。
(三)深化教育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负责人,质量、技术、生产制造等部门的负责人和从事技术、质量、设计、科研、计划、设备、采购、供应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在掌握《gmp规范》基本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推动《gmp规范》的执行。
(四)职前教育:职前教育由所在部门与行政人事部联合组织,培训计划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与各部门负责人共同拟定。从新职员报到后进行,时间一般为三天。职前教育培训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即公司行政人事部的教育培训,相关部门的教育培训和现场培训。各部门的教育培训和现场培训由新进员工任职部门主管负责。
1.由行政人事部进行的教育培训的内容为:
(1)了解公司概况和目前的发展状况;
(2)明确公司的经营宗旨和发展目标;
(3)了解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组织;
(4)了解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5)了解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经营项目);
(6)了解公司对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各部门培训教育的内容为:
(1)了解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和职责;
(2)了解本部门每天例行的业务和临时性业务;
(3)了解本部门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
(4)了解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
(5)熟悉本部门从事具体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3.现场培训:由带班师傅负责,要求在试用期内掌握各种岗位操作技能,熟练完成日常工作。
(五)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
1.公司所有人员都必须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根据岗位职责不同,培训教育分三个层次: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各部门管理人员、操作工人。
(1)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培训内容为:组织营运、管理技能、领导水平、gmp知识、新知识、新技能、市场信息;
(2)各部门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基本工作技能、基本组织技能、指导监督技能、gmp概念及具体要求;
(3)操作工人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岗位工作技能、岗位gmp知识、岗位职责、岗位sop及相关规定。
2.员工培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应的方式。
(1)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的教育培训采用厂外培训、工作中培训、集中研讨的方式;
(2)各部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采用短训班、岗位培训、专业深造的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gmp办公室组织安排,属计划性培训;
(3)操作工人的教育培训采取上岗前培训、集中学习、定期测试的方式,也属计划性的培训。
3.培训内容及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单、时间、教师、教材、费用等)由相关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后交行政人事部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简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教育培训;
(2)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设备、技术、工具、工作方法的教育培训;
(3)gmp办公室负责gmp知识的培训;
(4)技术开发部负责公司产品及产品发展知识的培训;
(5)技术开发部负责新知识、医药行情新技能及信息知识方面的培训,并与行政人事部联合负责公司ci策略、企业形象知识的培训。
(六)再就业培训
1.公司设立再就业培训中心,负责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中心设行政人事部内主任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兼任,管理员由人事主管兼任。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部门提出待岗申请,进入再就业培训中心
(1)年度绩效考评较差级者;
(2)各种培训考试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3)业务能力不适应所担任职务的(由部门经理提议,报主管副总审批);
(4)有其它情形确需再就业培训者(经主管副总审批确认)。
3.培训内容:
(1)公司管理制度;
(2)原工作岗位操作规程、业务知识;
(3)相关培训考试资料;
(4)其它相关内容。
4.培训老师:
由再就业培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请有关部门人员讲课。
5.凡被确定为待岗人员的,须于当天下班前到再就业培训中心管理员处办理报到手续。
6.待岗人员在待岗期内,在公司各部门范围内自找接收单位,在________天(含)内找到接收单位的,按规定办理调配手续。________天后仍找不到接收单位的,限期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在限期内不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7.待岗期间待遇:待岗人员到再就业培训中心报到后,________日(含)内调配上岗的,工资连续计算并按新岗位核定工资标准;超过________日的,待岗期间发放本人基本工资,取消其它福利津贴,只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五、培训教育管理
(一)行政人事部与gmp办公室应共同负责组织其他各部门制订公司统一年度培训计划和编选培训教材,并负责监督各项计划的实施,对培训效果组织考评,以期不断提高和改进。各部门内部也可自行组织各种形式的业余培训,需要其它部门给予配合的,由行政人事部出面协调。培训过程中,行政人事部要注意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尽量提供各种条件。
(二)受训人员不论在厂外和厂内培训,均需填写个人培训记录,培训结束后转交主管培训部门,作为职工培训档案留存。
六、培训教育的考评
(一)培训教育应建立考核制度,企业依照《gmp规范》培训计划,对各级受训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尤其是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
(二)培训后,各部门都必须给参加培训的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并作效果评价。年度各类培训考核的成绩由行政人事部汇总备案,作为员工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凡考试成绩不合格、业务能力已不适应所担任职务的,行政人事部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减薪、降职等处分,并限期补考。如补考仍达不到要求者,可根据需要,予以调离原职、调换工种、甚至辞退等处分。
培训管理的实用模式
第8篇 燃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 安全培训目的及范围
1、安全培训目的
安全培训是培养和保持高素质员工最有效的管理办法之一,它不仅保证了员工掌握开展工作的必要技术,还起到提升公司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的作用。
2、培训对象及范围
培训对象:新入职员工、在岗员工、工作岗位调动员工、脱岗三个月以上的复岗员工等。
培训范围:公司从事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安全培训目标、计划、组织实施
安全培训目标、计划、组织实施是整个培训活动的实质性过程和关键阶段,它关系到培训任务能否落实,培训目标能否实现。如果组织不好,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就可能出现矛盾,培训目标就无法实现。因此,为做好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应注意遵循相关原则并掌握其方法。
1、确定安全培训的课程目标
1)通过安全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燃气安全使用方法和燃气设施维修、养护、抢险技能,并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
2)通过安全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知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流程以及有关安全部门的交叉流程,能够在本部门顺畅的开展安全工作。
3)通过各种技能培训,使受训人员进一步理解燃气行业的安全内涵,并与企业形成共识,从而提高企业的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培训计划的基本原则
1)计划的严肃性
必须坚持计划的严肃性,并应通过精心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落实计划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以保证培训效果。
2)计划的灵活性
计划制定后也会出现临时性变动,这就需要公司在实施培训计划时灵活掌握。
3)计划的科学性
计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有可靠的科学依据,包括准确的信息,完整的数据资料等,这样才能使整体计划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既富有创造性,又具有可行性。
4)计划的有效性
计划不仅要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而且要从众多的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方案,以求得合理利用资源和提高效率。
3、组织实施安全培训计划的方法与步骤
1)公布安全培训计划
将安全培训计划打印并发至相关人员,以便明确其具体工作职责,并掌握培训项目的整体情况。
2)做好安全培训资源的准备
①培训管理人员、培训讲师的落实。在公司内选派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和培训讲师。
②培训场所的选择与布置。为确保培训效果,最好选择较安静的培训场所,且室内光线、温度、通风要好,使受训人员感到舒适。
③应用工具的准备。培训过程中应用的工具主要有两大类:资料类工具和设施类工具。常用的资料类工具包括安全培训教材、讲义、讨论资料、测试资料等;设施类工具主要包括白板或黑板、投影仪、幻灯机、音响器材、多媒体网络终端等。要确保工具的品种、数量和质量满足并符合培训的需要,因为培训效果的好坏来自于受训人员的听觉、视觉和心里的共同接收效果。
三、安全培训形式、周期(频次)
1、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
新入职员工培训是使新入职员工了解所在岗位安全工作的运行原则和步骤以及总体计划,应包括两部分:岗前安全理论培训和上岗安全实践培训,岗前安全理论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岗实践培训。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应采取即时培训的方式,第一时间向新入职员工灌输安全常识。
2、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一级):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监察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危险源、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重大事故案例,绩效考核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公司安全培训为员工调入公司的首次安全教育,之后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训。
2)部门安全教育培训(二级):由部门经理负责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各部门主要概况、工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安全事故的典型事例等知识。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部门安全培训应按月度进行培训,应以部门月例会为基础,对月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培训。
3)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三级):由主管、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班组和本岗位的安全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工作性质、服务标准等,并讲解事故教训及案例,使员工始终保持警钟长鸣。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班组安全培训应按周进行培训,班长应以周例会为基础,对每周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培训。
3、重点岗位的安全培训
公司直接从事燃气生产、加工、运输、存储、检查和燃气设施维修养护及入户安检等工作的重点岗位,应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和频次,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4、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中的有关问题。
2)充分利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互联网培训手段等,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应定期开展部门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即安全活动月或安全活动日)。
4)在进行规模化的燃气设施改造、更换、维修的情况下,公司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参加施工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5)员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公司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录存档。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日常安全培训应按总部要求和公司需要,或结合一些特定的日期和节日定期开展。
四、安全培训内容
公司的安全培训主要应由以下方面内容构成。
1、燃气安全知识(天燃气基础知识,使用、维修、养护燃气设施等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2、燃气泄漏现场应急处置(燃气泄漏的检查、现场处置、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
3、具体工作技能(日常工作流程及具体内容、安检、燃气器具基本维修维护技术等)。
4、其它相关知识培训(各类表具性能及各种燃气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
5、职业道德及工作规范(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6、国家级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令第58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可根据以上安全培训内容结合自身的特点,向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将上述知识有效地与日常安全工作融会贯通,使受训人员能够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上实现双重提升。
五、组织实施安全培训的注意事项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培训计划实施前,应召开一个相关人员的会议,一方面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另一方面为今后的培训过程中的沟通配合奠定基础。
2、密切配合,相互沟通
安全培训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针对性、专业性、长期性等特点,受训人员较多,培训过程中难免存在问题。因此,要特别强调相关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配合及全局观念。
3、严格监控,保证进度
要特别注意按培训计划的进度安排课程,既不要前紧后松,造成后期学员的松懈;也不要前松后紧,后期赶进度,影响培训的质量。
六、安全培训考评
在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后,要开展有效的考评工作,将考试与评分工作落到实处。
1、安全培训结业考试
每项培训结束,必须对参与人员进行理论闭卷考试、专业技能操作考核。考核标准由公司根据岗位的特性来制定统一的评分标准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考核完毕,公司需对成绩合格与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培训档案表》的记载,并进行完整存档。
2、受训人员学习评估
公司应以受训人员在安全培训过程中的表现,以及结业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对受训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并将安全培训评估结果载入培训档案资料,主要内容有:岗位安全知识掌握程度、考核成绩、员工培训效果等。其目的是:有助于公司掌握员工历次的安全培训情况,为今后的安全培训工作提供借鉴。同时也为员工转正、晋升、加薪提供参考;对考核不合格员工的补考、处罚、降级、调职、转岗提供了有力依据。
第9篇 工贸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需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来约束从业人员熟悉掌握。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三、 机构与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①收集操作人员上岗证;②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按期复审;③资料及记录保存完好。
3.2财务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对由安监局组织的培训或者非单位内的培训报名,主要有: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报名。
四 、工作程序
4.1培训需求识别
4.1.1 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试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企业负责培训的管理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登记。主要包括姓名、资格证书号、培训时间,有效期限。在资格证书到期之前3个月,向安监局批准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始报名培训,经考试合格,换取新的资格证书,以保证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更换主要负责人(如法人代表变更等)应先对新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后,方可变更。
4.1.2 其他人员的培训管理,主要包括:
4.1.2.1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1.2.2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分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2.3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1.2.4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
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器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煤气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发证由安监局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由质监局发放。
4.1.3其他培训教育,主要包括:临时性安全教育,比如,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从事临时性的工作;外来单位人员到公司进行施工或承包检修作业等;
4.1.3.1在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现场之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告知。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危险部位以及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现场需有专人陪同,陪同人员可根据参观、检查人员多少配备,一般不少于两人。
4.1.3.2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相关方进入现场要服从企业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每次相关方进入现场之前要对其进行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对经常进入企业的相关方要定期进行培训,并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中列出相关的培训要求和方案、以及具体的培训组织单位和培训内容,
4.1.3.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经职业健康培训。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
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让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让从业人员清楚自己从事的岗位对自己的危害,严格执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需求要考虑不同层次。确定单位内部的培训的需求,可从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上的员工两个方面考虑。对于管理人员要从其所在管理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以及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来确定培训需求;对于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要从其所必须掌握的安全技术、技能确定培训需求,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进行资格考核。培训需求识别完成后,建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
由公司财务部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消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还应结合不同工种特点教育。教育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定。
.2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企业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的机会。
.3重大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教育:
企业进行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负责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和安全检修教育,使参加施工人员明确方案、熟悉现场、了解险情、掌握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4内部换岗或离岗一年以上员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换岗、车间外调入的按三级安全教育办法,由新车间和班组负责教育;车间内部换岗,由新岗位班组负责三级安全教育。
.5现场教育及事故案例教育:
现场教育是发生严重违章或严重事故后的教育培训,事故案例教育是针对别人发生的严重事故进行教育。对照检查员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行为,吸取教训,找出差距,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事故发生。
.6经常性安全教育
1)对安全技术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0小时。
2)可利用企业报、黑板报、宣传窗、张贴画等形式不间断地组织稿件、购买资料予以宣传教育。
3)根据需要布置安全警句和安全标志牌,提醒员工注意安全生产。
.7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安全培训效果评估和改进。效果不大或者起不到培训目的的要改进,以保证达到培训的目的。同时对培训和检测过程要有相应的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询。比如对操作规程的培训,可通过试卷考试,看看员工掌握情况,并根据考试结果不断改进培训方法,进一步使员工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做好培训记录,主要是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讲人员以及参加人员(可以做成签到表),或者这些内容均已表格形式完成,有培训记录。
建立培训档案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按一人一档的原则,为每个从业人员建立培训档案。
第10篇 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本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分为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和班组安全培训教育两级,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本项目相关安全生产法规、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方案、预案等;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施工现场设施、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4、对全体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实施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提供相关安全教育材料,指导督促落实,并回收测试答卷。
5、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在分部工程开工前接受一次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6、新进场的工人及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本项目部主办的项目、班组的两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 项目部与各施工队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作业。
8、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重点内容应进行书面测试,测试答卷由安全环保部回收存档。
9、专业技术岗位、特殊工种除持有专业技术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外,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通过项目部安全教育,熟知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第11篇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提高我厂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全厂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高水平、高技术、高安全素质的职工队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厂属各部门在职职工、劳务派遣员工、临时工。
第三条 术语与分类
(一) 术语
安全教育系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及安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二) 安全教育培训分类:
1. 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2. 在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 外包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各部门年初(11月下旬)将本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上报安监部,安监部汇总后提交人资部纳入本年度全厂职工培训计划中,并以厂发文的形式发布。
(一) 各部门培训计划和完成情况格式见(附件1)。
(二)全厂培训计划和完成情况格式见(附件2)。
第五条 新人员入厂其厂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全监察部实施完成;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主任(副主任)或安全专工负责完成;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完成。三级安全教育讲课者和受教育者均要进行书面签字确认,并进行安规考试。
第六条 新人员入厂(含劳务派遣员工)的三级安全考试:厂级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安监部出题,试卷由安监部存档;部门级安全教育考试由安全专工负责,试卷由部门存档;班组级安全教育考试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试卷由班组存档。部门临时请的临时用工由部门自行负责培训考试,培训资料及试卷由部门存档。
第七条 每年1月由人资部组织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后,在安监部的配合下组织资格考试,合格者以厂发文的形式发布。培训资料安监部和人资部存档。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考试,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出题和组织,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配合进行。
第八条每年6月进行生产分场“安规”考试,由各部门自行出题,安监部、人资部配合进行。
第九条每年10月进行生产分场“运规”和“检规”考试,由生技部负责组织,人资部和安监部配合,考试试题由各生产分场自行出题,考试成绩分别报生技、安监、人资存档,试卷由各部门自行保存。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证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按照证件到期情况统计需要复证和需要取证人员,提前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培训和发证工作。各生产部门安全专工每年元月份要统计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需要培训情况交人力资源部,便于人力资源部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持证上岗的执行情况,并于每年年初公布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便于监督,以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发生。
第十条 人资部要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档案),并对档案随时进行更新。
第十一条 人资部负责组织全厂的所有生产人员进行紧急救护的培训,并熟练掌握现场触电急救法。
第十二条 保卫部负责对全厂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全厂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十三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有思想政治、安全劳动保护方针和政策、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及事故教训教育等。
第十四条 新入厂的生产工作人员(含劳务派遣员工)要经下列培训:
(一) 入厂教育:对新入厂正式职工进行厂规、厂纪、生产流程、消防知识及安全知识等的教育,其中“安规及相关制度”有关部分(总则)学习后要经考试合格方可分下分场。劳务派遣人员只需进行“安规及相关制度”有关部分(总则)学习后经考试合格即可分到分场。
(二) 新入厂正式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分到分场后要经分场一级的《安规》学习考试:电气专业学习《安规》(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热机专业学习《安规》(热力和机械部分)。试卷及评分均由分场负责。
(三) 新入厂人员分到班组后还要经过《安规》专业部分(如锅炉、汽机、电气、燃运等)的学习考试合格。试卷及评分均由班组负责。
第十三条 在岗人员须经下列安全培训。
(一) 班组应对在岗生产人员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技术抽问、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等培训,并作好记录。
(二) 离开运行岗位3个月及以上人员重返运行岗位,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
(三) 生产工作人员调换岗位,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教育,并进行实际操作训练,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 全厂的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经紧急救护法的培训,并熟练掌握现场触电急救法,所有职工都应学习消防知识,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 新提升和任命的各级生产领导人员,应经有关安全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及安全责任制的学习,经上级管理部门组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六) 每次应急预案演习作为应急培训的重要内容,参演人员应熟悉应急救援全过程,提高应急知识,同时参演人员进行应急演习签字。
(七) 厂里组织的各类生产培训应有安全方面的课程内容。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
(一) 厂级正副领导、正副总工程师、职能部门主任按规定参加贵州金元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制度考试。
(二) 厂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贵州金元集团公司组织的《安规》抽考。
(三) 厂每年要组织一次对部门负责人、生产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四) 厂属各分场的运行、检修、试验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和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五)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以正式文件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六) 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一类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有关规程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 外包队伍进厂施工在签订安全协议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并进行签字认可后方能签订安全协议。工作前部门或班组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能开工,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一交到底,部门和班组安全管理人员要时常到现场进行安全提醒和交代。
第十六条 各部门临时工安全教育应建立培训档案(格式见附件5)。
第十七条 厂工会、人资部、党群部、安监部等部门每年应根据上级精神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演讲等;应用录像、电视、报纸、板报、图片、简报等对职工进行形象化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八条 每年12月31日前各生产部门对年度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并将部门安全培训总结上交安全监察部和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九条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安监部及分管厂领导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 每年1月20日前各部门应将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上报安监部,安监部1月30日前应制定全厂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上报人资部,未按时间完成的考核相关部门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一条 每年11月30日前各部门将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情况上报安监部,安监部12月15日前将完成情况检查汇总归档。
第二十二条 部门应按计划时间落实开展好各种安全培训计划,安监部按季度进行跟踪检查。
第二十三条 “安规及制度、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等人员考试不及格者考核当事人50元,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部门应在10天内重新组织培训考试,未经考试合格人员不准上岗工作。
第二十四条 参加金元公司抽查人员考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上为及格),班长(技术员)考核50元,专工考核100元,主任(副主任)考核200元,厂长(包括副厂级)考核300元。
第二十五条 年龄(男)50、(女)40岁的老职工《安规及制度》可免考。
第12篇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本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分为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和班组安全培训教育两级,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本项目相关安全生产法规、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方案、预案等;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施工现场设施、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4、对全体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实施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提供相关安全教育材料,指导督促落实,并回收测试答卷。
5、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在分部工程开工前接受一次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6、新进场的工人及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本项目部主办的项目、班组的两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 项目部与各施工队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作业。
8、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重点内容应进行书面测试,测试答卷由安全环保部回收存档。
9、专业技术岗位、特殊工种除持有专业技术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外,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通过项目部安全教育,熟知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第13篇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资格证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使其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素质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资格证的管理
3.职责
3.1公司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3.2安全环保科负责厂级培训,各部门负责车间级和班组级培训,安全环保科负责对车间级和班组级培训抽查和监督。
3.3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4.工作程序
4.1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4.1.1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厂长及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取得职业安全卫生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定期进行复审。
4.1.2车间级领导必须取得职业安全卫生资格证方可任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取证培训和复审培训工作由公司负责组织。
4.1.3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司负责组织进行,其必须经安全培训取得资格后,方可任职,并定期进行知识更新的学习和培训。
4.1.4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的培训,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要集中组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其安全素质。
4.2生产岗位员工安全培训教育
4.2.1新进职工培训教育
4.2.1.1新进职工经公司级培训教育合格后,持安全教育介绍信,到安全环保科进行登记,进行厂级培训。经厂级培训考核合格后,安全环保科开具培训合格介绍单到生产科。
4.2.1.2生产科根据培训合格介绍单开具调令分配到各车间,进行车间级培训,培训合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然后分配到岗位上,进行班组级培训,培训合格后,指定带领师傅并签订师徒关系责任书,上岗一段时间后,填写员工工作情况反馈信息单。安全生产责任书、师徒关系责任书、员工工作情况反馈信息单定于每月5日上交安全环保科。
4.2.2外来实习和代培人员培训教育
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并通知本厂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四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外来实习人员安全环保承诺书》后,方可在有关部门派专人带领下,按指定路线进入生产现场。
4.2.3“转岗”“复工”“四新”安全培训教育。
4.2.3.1员工调整工作岗位(转岗)或离岗30天以上,重新上岗(复岗)时,应实行相应的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离岗30天以下,试其情况,应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4.2.3.2非本厂职工调入,无论是否改变工种,应按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4.2.4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投产以前,应及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岗位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一定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
4.2.5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及车间安全员负责并实施。教育内容是车间生产特点和生产流程及设备配置情况;车间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4.2.6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员组织实施,教育内容是: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生产流程及设备配置情况;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4.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4.3.1从事电工、行车工、起重工、司炉工、电(气)焊工、机动车辆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学习与安全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定期复审)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上岗。
4.3.2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培训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负责统一开展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参加培训。
4.3.3特种作业人员按计划参加学习、培训、和复审,未按期参加复审教育考试者原操作证作废。
4.4临时工安全培训教育
4.4.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凡在我厂使用的外来人员、临时工、农民工等均由使用单位造册报生产科和安全环保科备案,
4.4.2各部门临时用工超过5日的,按岗位非全日制用工培训程序进行三级培训。
4.4.3临时用工不超过5日的,在进行三级培训时,可适当缩短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应重点针对安全。
4.4.4各劳务输出公司派往用工部门的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先签订劳动合同方可上岗。
4.4.5对从事特种作业的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4.5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4.5.1凡外单位来厂承包工程,检修检测的人员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其资质后,由公司相关部门介绍到分厂。
4.5.2分厂安全部门应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协议》,培训中应告知其本厂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的各项安全规定。
4.6非全日制用工安全培训教育
4.6.1非全日制用工(包括:岗位民工、打杂民工、驾驶员)进厂后,到相应车间开具请求培训介绍单,并持介绍单到安全环保科进行登记,由安全环保科组织厂级安全教育和培训。
4.6.2车间在为新入厂民工开请求培训介绍单时,应注明岗位、所属劳务公司。
4.6. 3安全环保科在培训前严格按用工条件进行把关,凡不符合用工条件的不予培训。特殊情况,应由介绍人或劳务公司报生产科长后,并报厂级领导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参加培训。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未满18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或男性超过60周岁;文盲;智障等。
4.6.4非全日制用工经厂级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环保科组织与相应劳务队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开具培训合格介绍单,非全日制用工持介绍单和合同方可在车间登记并进行车间级培训。
4.6.5车间培训合格后分配到班组及岗位,指定带领师傅,签订师徒关系责任书,上岗一段时间后,填写员工工作情况反馈信息单。
4.6.6非全日制用工培训开课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星期三。
4.7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4.7.1各车间要根据本车间安全生产特点,对在岗的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和成绩记入安全教育档案或安全操作证中。
4.7.2各单位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各工种规程考试,不及格者待岗学习,合格后方可上岗。
4.7.3在进行设备大修和危险性作业之前,检修和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制定好书面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安全环保科,同时要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监护制度。
4.7.4班组要坚持每天的班前会和每周一的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要有布置,有要求,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讲实效。
4.7.5各车间要经常利用班前会,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宣传安全文化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车间主任每月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讲话。车间领导每周一要分头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第14篇 物业管理项目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教育培训的目的:
通过对从事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确保物业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性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2、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3、安全知识教育
(1)本项目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三、安全教育范围:
适用于所有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有关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四、安全教育的方法:
1、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职员工都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2、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机械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高处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4、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5、职业健康教育
6、员工应知应会考核
五、安全教育的实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物业管理处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及部门经理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5、教育培训时间:
1、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
2、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
3、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板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月、节假日特殊时期。
4、转岗及复工安全性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
5、专业性安全教育:物业管理处领导的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6、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15篇 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形式
1、安全环境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知识、环境意识两个方面的教育、各单位对新进场职工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方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读、补考;
2、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和安全环境教育,未经过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3、项目工地在施工期间要坚持以黑板报、墙报的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或者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环境为内容的录象片,使宣传教育工作讲究实效;
4、入场教育,由项目负责对新分配到工地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教育,对项目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工地危险区域及事故隐患,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治情况及安全环境规定,对工地的生产工艺过程,曾发生过的事故的原因分析等进行教育;
5、岗位教育,主要由班组进行,对作业中的注意事项、存在的危害、设计到应急预安,事故处理程序进行教育,以实习为主;
6、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的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环境教育。
安全环境教育内容
1、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环境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总公司、局及公司包括地方的规定;
3、本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方法、业务技能。
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
1、对于电器、器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中小型机械操作、其他有害的作业等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对特殊作业人员主要是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特殊训练,经地方劳动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独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