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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培训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教育质量,提升教学效果,保障学生权益,同时也为教师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导。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培训目标与课程设置
2. 教师选拔与培训
3. 学生管理与评估
4. 家校沟通机制
5. 培训资源分配与使用
6. 安全与卫生规定
7. 应急处理与风险管理
包括哪些方面
1. 培训目标与课程设置:明确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学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确保教育的连贯性和针对性。
2. 教师选拔与培训:设立严格的教师招聘标准,定期进行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3. 学生管理与评估:建立公正、公平的学生评价体系,关注学生个体差异,促进全面发展。
4. 家校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家校联系渠道,定期举行家长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共同参与学生教育。
5. 培训资源分配与使用: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先保障教学需求,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6. 安全与卫生规定: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制度,定期检查维护设施设备,确保学生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
7. 应急处理与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重要性
小学培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保障教育质量的基础,是提升教育公平的关键。良好的管理制度能够:
1. 提升教学质量:通过明确的目标设定和教师培训,确保教学活动的高效进行。
2. 保护学生权益:通过公正的评估和安全管理,为学生创造安全、公正的学习环境。
3. 促进家校合作:通过有效的沟通机制,增强家校间的信任与协作,共同促进学生发展。
4. 提高学校声誉:一个有序、规范的培训管理制度,将提升学校的公众形象和社会认可度。
方案
1. 设立专门的培训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与监督。
2. 定期对教师进行专业发展培训,引入现代教育理念和技术,提升教学质量。
3. 制定学生行为规范,引导学生形成良好习惯,同时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机制,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4. 搭建家校互动平台,如微信群、家长会等,定期发布学生学习动态,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活动。
5. 实行资源公开透明的分配原则,优先满足教学需求,同时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6. 加强校园安全防护,定期进行设施检查,确保安全无虞。
7. 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小学培训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校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健康、和谐、有秩序的小学教育环境,为孩子们的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小学培训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_小学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制度,仅供参考!
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和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推行,对现在职教师进行系统、规范的校本培训,是时代进步的需要,是教育改革和创新的需要,也是教师成长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教师校本培训制度:
一、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内容。
二、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校本培训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计划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校本培训组织者和实施者必须按校本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培训活动,并记好笔记,每次有出勤统计,有过程记载。每学年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校本集中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教师年终考核中扣分。
四、校本培训的考核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五、教师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切实可行,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不同层次教师提出不同的培训要求,但都应在原有基础龄上提高。使教师由逐步实现由初任向胜任转化,由胜任向骨干转化,由骨干向知名转化,由知名向专家转化的奋斗目标。
六、做好校本培训的考核与总结工作。考核要坚持严格、全面的原则;总结中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培训工作向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七、经费保障。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为顺利开展校本培训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保证培训经费占公用经费的10%以上。
八、后勤支持。后勤为培训服务,主动、及时提供物质保障。
九、明确职责
1. 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本校教师培训计划、建立评估考核措施、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2)定期检查指导培训教师的学习与教学、帮助教师解决学习与教学中的疑惑困难。
(3)期末总结师训情况、评估考核。做好骨干教师的培训。
2. 骨干教师职责
上好示范课、专题讲座,协助学校,做好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3. 教师职责
(1)积极参加学校、学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
(2)认真学习新课程的有关理念,提高自己理论水平,做到读书有笔记,学习有体会,教研有案例,研究有论文,课题有成果。
(3)新理念要与教学实践研究反思相结合,学习实践,反思提高,探索新课程理念,并把新课程理念从课堂教学中体现出来。
(4)整理自己的业务档案。
第2篇 _小学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3篇 _小学培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培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教科室对参加的培训人员,应严格审查,非培训对象不得参加培训。
2、校长办公室管辖的旅馆部,应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接待住客。住宿人员要证件齐全,严格登记手续,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留宿。
3、服务员应随时掌握住宿人员进出情况,对形迹可疑的人员要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时和学校有关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
4、参加培训、临时住宿人员的贵重物品、机密文件,服务台应提供代为保存服务。客人不得随便将以上物品自行存放在客房内,预防发生失窃案件或泄密事故。
5、服务人员进入客房打扫应随时关窗锁门,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客房。房间内接待来访客人,晚上12时前必须离开。
6、培训的讲师和学员名册、来客登记、每天住客情况,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检查,突击检查时工作人员应主动提供资料给予方便。
7、培训活动内发生案件、事故,学校应主动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积极配合保卫、公安部门做好对案件、事故的调查工作。
8、校长办公室有责任对旅(宾)馆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第4篇 小学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和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推行,对现在职教师进行系统、规范的校本培训,是时代进步的需要,是教育改革和创新的需要,也是教师成长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教师校本培训制度:
一、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内容。
二、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校本培训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计划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校本培训组织者和实施者必须按校本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培训活动,并记好笔记,每次有出勤统计,有过程记载。每学年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校本集中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教师年终考核中扣分。
四、校本培训的考核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五、教师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切实可行,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不同层次教师提出不同的培训要求,但都应在原有基础龄上提高。使教师由逐步实现由初任向胜任转化,由胜任向骨干转化,由骨干向知名转化,由知名向专家转化的奋斗目标。
六、做好校本培训的考核与总结工作。考核要坚持严格、全面的原则;总结中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培训工作向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七、经费保障。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为顺利开展校本培训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保证培训经费占公用经费的10%以上。
八、后勤支持。后勤为培训服务,主动、及时提供物质保障。
九、明确职责
1. 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本校教师培训计划、建立评估考核措施、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2)定期检查指导培训教师的学习与教学、帮助教师解决学习与教学中的疑惑困难。
(3)期末总结师训情况、评估考核。做好骨干教师的培训。
2. 骨干教师职责
上好示范课、专题讲座,协助学校,做好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3. 教师职责
(1)积极参加学校、学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
(2)认真学习新课程的有关理念,提高自己理论水平,做到读书有笔记,学习有体会,教研有案例,研究有论文,课题有成果。
(3)新理念要与教学实践研究反思相结合,学习实践,反思提高,探索新课程理念,并把新课程理念从课堂教学中体现出来。
(4)整理自己的业务档案。
第5篇 小学培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培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教科室对参加的培训人员,应严格审查,非培训对象不得参加培训。
2、校长办公室管辖的旅馆部,应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接待住客。住宿人员要证件齐全,严格登记手续,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留宿。
3、服务员应随时掌握住宿人员进出情况,对形迹可疑的人员要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时和学校有关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
4、参加培训、临时住宿人员的贵重物品、机密文件,服务台应提供代为保存服务。客人不得随便将以上物品自行存放在客房内,预防发生失窃案件或泄密事故。
5、服务人员进入客房打扫应随时关窗锁门,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客房。房间内接待来访客人,晚上12时前必须离开。
6、培训的讲师和学员名册、来客登记、每天住客情况,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检查,突击检查时工作人员应主动提供资料给予方便。
7、培训活动内发生案件、事故,学校应主动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积极配合保卫、公安部门做好对案件、事故的调查工作。
8、校长办公室有责任对旅(宾)馆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