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其贯彻实施分工方案》(中办发〔XXXX年〕24号)。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有关精神,XXXX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 及其贯彻实施分工方案》(中办发〔XXXX年〕24号),将“进一步改革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加大警察院校毕业生入警比例”列为一项重要内容,明确由国家公务员局、公安部等部门牵头推进实施。
甲方:
乙方: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以社会需求为培养目标,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建立“需求、培养、实训、就业”的教学模式,使毕业生能够学以致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应履行的职责
1、根据乙方提供的入学材料,到省教育厅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负责学生毕业证及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工作。
2、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及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进行教学,保质保量地完成各学科的教学任务。
毕业生(甲方) 姓名 性别 学历 政治面貌 培养方式 健康状况 专业 学制 家庭通讯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QQ号码 用人单位(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上级主管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 ①党政机关②企业单位③教育单位④城镇社区⑤医疗卫生单位⑥其他 就业方式 ①临时性工作②非全日制工作③弹性工作④自由职业 就业时间 平均月收入
省教育厅、省招办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市、县(区)招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3、学生毕业后负责推荐就业,并为每位学生至少提供一个就业岗位。
4、负责毕业生岗前培训工作。
5、负责推荐就业的专业包括我院20__年招生的各个高职专业。
二、乙方应履行的职责
1、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时。
2、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刻苦学习,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3、学生必须向学院提供真实、有效的入学录取材料。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配合学院进行上岗培训及推荐就业。
三、如果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负责安置工作。
1、在校期间不认真学习,所学课程成绩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者。
2、不按时交纳学费或经学院允许缓交,但在毕业前仍未交齐全部学费者。
3、在校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甲方所介绍的情况严重失实,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乙方所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
除乙方变更或取消该项业务、甲方(转入账户所有人/主卡所有人)注销自动还款业务外,本自动还款协议持续有效。
4、毕业后自行就业者。
5、无正当理由,出于个人好恶,不服从推荐就业者。
四、其它规定
1、如发生协议条款之外的事情,由双方协商解决。
2、十八周岁以下的学生必须由监护人签字。
3、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各一份。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甲方: 乙方: (学生)
法定代表人(盖章) 监护人: (家长)
实习期间乙方要对甲方学生进行严格的思想、纪律和业务考核,实习结束后,将实习成绩书面通知甲方实习主管部门。
年 月 日
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及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进行教学,保质保量地完成各学科的教学任务。